征兵基本條件: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并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
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報名流程:
網上登記——初審初檢——體檢政審——走訪調查——預定新兵——張榜公示——批準入伍
擴展資料:
根據國防部征兵事務辦公室通知,全國征兵征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調整為夏秋季征兵。
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征兵,9月1日批準入伍,9月30日征兵結束。
男性,自愿服役,一大部分入伍,進行服役,時間為兩年;另一部分通過體校、警校、各種車隊、街舞隊、籃球體能技術訓練社、耐力生存與拓展訓練探險、集體負重訓練、CS團隊訓練社等訓練方式來進行為期六個月到一年的軍事化訓練,時間為六個月至一年左右。
參考資料:征兵-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