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新訴法更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
亮點一 可以說“等我的律師來”。
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亮點二 辯護權前置 將偵查階段律師的地位由提供法律幫助者而變更為辯護人,其進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立法者意識到當事人的辯護權是由始至終都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二是律師在此階段擁有辯護權意味著律師應該享有為保障辯護而生出的權利。
亮點三、 擴大了法律援助范圍
亮點四 解決律師工作“三大難”問題 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律師會見受到偵查機關制約的問題
亮點五 律師也有權申請回避 增加規定了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回避,并且有權代為申請復議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新的刑事訴訟法與舊的相比有哪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