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傷住院,在治療終結后,應該申請傷殘鑒定。
那么傷殘等級該如何鑒定呢?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社交功能完全喪失,這是一級傷殘。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社交功能極度困難,這屬于二級傷殘。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僅限于室內的活動;社會交往困難。
這是三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這屬于四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社會交往貧乏。
這些屬于五級傷殘。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交往狹窄。
屬于六級傷殘。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屬于七級傷殘。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社會交往受約束。
屬于八級傷殘。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屬于九級傷殘。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屬于十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