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有著復雜的敘事技巧,敘事手法堪稱完美。
從敘事布局上看,這個中篇小說共分為兩部,上下部各有七章。
第一部的敘事順序為:華生結識福爾摩斯——福爾摩斯的推理方法——命案發生——巡警陳述經過——疑似兇手出現——警察的查案陳述——兇手落網。
第二部為:回溯往事(即殺人動機)——華生補記——福爾摩斯講解推理過程。
可以以命案的發生作為界限將整個敘述分為三部分。
案發前,即第一、二章內容。
這是作者設置的人物出場的章節.但是主人公福爾摩斯卻“猶抱琵琶半遮面,千呼萬喚始出來”。
華生首先是從一個朋友口中得知福爾摩斯的,朋友用簡單的幾句話對相爾摩斯的性格做了極好的概括,如“他就是想法有點怪……是個很正派的人……他的研究很雜亂……對科學未免有點太執著……”等等。
這個朋友所起的作用就是向華生、其實是向讀者初步介紹福爾摩斯,在二人結識并決定合住后朋友就退場,消失在幕后。
此后向我們介紹相爾康斯的重任就范在了華生的肩上,作者把視角做了巧妙的轉換,讓華生用知識表、與福爾摩斯的爭論、對陌生人身份的推理等幾個小事件渲染了福爾摩斯的神奇。
在這兩章中,敘事者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敘事視角不斷在華生、朋友、福爾摩斯之間切換,讓我們多維度地了解華生和福爾摩斯這兩位主要人物的生活情況和性格特點。
命案發生后直到罪犯被抓獲,這中間涉及了五章內容,從敘事的復雜程度和精彩程度上看,無疑,這一部分內容是最值得品味和分析的,作者在其中變換了多個敘事者,讓情節更加富有張力。
當郵差將寫有與命案相關情況的信件送來時,福爾摩斯看過信之后要求華生再給他念一遍,而這封信是警察格雷格森所寫,又經華生念出,華生在這時成了第一敘事者,而格雷格森則是潛在的即隱性敘事者。
接著,福爾摩斯和華生一起來到案發現場.兩位警察又成為主要的敘事者,福爾摩斯用自己的觀察再加上警察提供的情況初步了解了案情。
繼而分別是:發現尸體的巡警作為主要敘事者陳述發現尸體的經過、警察格雷格森作為主要敘事者得意地宣布他的查案過程、福爾摩斯作為主要敘事者向大家證實死者是死于服毒,并抓獲了兇手。
基本上每一章都有不同的敘事者向讀者從多個角度講述案情的相關情況,當警察作為敘事者講述案情的時候,福爾摩斯則作為第二敘事者補充警察沒有發現的細節,這樣的敘述使案情變得撲朔迷離,所有的人都處在迷霧之中,而福爾摩斯此時已經得出了結論。
至此,兇手已經歸案,并且是“自投羅網”,這讓所有讀者都措手不及,因為除了福爾摩斯,所有人都還蒙在鼓里。
罪犯突然落網,但他如何殺人、為何殺人、福爾摩斯如何得知罪犯是誰等一系列問題,作者都未向讀者交代。
按常理來說,這些內容應出現在第一部,但是柯南·道爾卻另辟屢徑,敘事時間回到了三十年前,敘事空間由英國倫敦轉移到了北美大陸的荒漠,他用長達五章的內容,以客觀冷靜的第三人稱向我們講述了兇手殺人的動機。
在回溯歷史之后,作者又加上兩章內容,第六章中,經過前五章內容對兇手犯罪動機的鋪墊,由華生作為第一敘事者,實則是罪犯杰斐遜·霍普作為第二敘事者詳細講述犯罪過程。
在第七章“尾聲”中,罪犯已經因病死去,這時福爾摩斯向華生講述了自己的推理過程。
至此,整篇小說才真正到了尾聲,柯南·道爾在《血字的研究》中設置了數十個敘事者,敘事視角一直在不同的人之間任意轉換(看似任意,其實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從偵探到警察,從警察到罪犯,再到整個小說的作者“華生”,柯南·道爾將整個故事以“案發——破案——犯罪故事——推理過程”這樣的敘事結構編織起來,使其融入了愛情故事、犯罪故事、歷史故事和偵探故事,擴大了創作視野,大大豐富了偵探小說的藝術魅力。
我們從小說中的嘲諷與揶揄中也可以感受到柯氏對敘述話語作用的純熟運用,“要讓聽話的人通過對含義的推導,間接地體會到你話中有刺”。
這樣的諷刺實際上是通過敘述實施攻擊對方面子的行為,同時對人物形象的建構也起到了輔助作用。
作者正是用這種方式為我們刻畫出一個言詞犀利、性格鮮明的偵探形象。
作者通過敘述話語之間的建構、隱喻與轉換,用了大量的筆墨來渲染三位偵探的性格,其目的是通過描寫官方偵探的無能低俗來反襯私家偵探的英明神勇。
而且這兩位偵探的拙劣表現無疑增強了小說的可讀性和娛樂性,讓讀者在欣賞“謀殺的藝術”的閱讀過程中達到在緊張之余張弛有度,獲得心情放松的藝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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