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之道——談藝錄之五
圍棋是一種游戲。
這是一種關于生存競爭的游戲。
大凡人類把現實中的各種爭斗游戲化,便有了種種體育競技。
而當以游戲為游心之事,為精神之快樂,它便成了藝術。
黑白子,縱橫十幾道格子,先人們在這里演繹了無數的廝殺、爭斗、悲歡離合。
同時它也有著玄妙的意境,包含著宇宙之象、人生之道。
圍奩象天,方局法地,一陰一陽之謂道,圍棋,成了中國文化的象征,猶如氣功,猶如陰陽八卦。
圍棋不知起源于何時?“堯造圍棋,以教子丹朱”,這當然是附會。
中國人往往喜歡把一些物品的發明權交到某位圣賢手上,這就像一位窮小子,攀上了富親家,從此有了顯赫的身份。
但圍棋產生于原始時代,卻又是大為可能的。
當原始時代的先人們,在地上畫三、五道方格,擺上幾顆石子,或幾根長短不一的樹枝,作圈地、攻殺的游戲,也許,這便是古老之“弈”的雛形。
圍棋本為玩物,后來卻被賦予了許多別的意義。
中國的儒士們,一方面慷慨激昂、壯心不已,一付天將降大任于斯人的樣子;另一方面,又不失人好玩的天性,但玩物往往容易喪志,咋辦?最好的辦法便是將這種“玩物”納入到正統的規范、體系中,賦予它一種正面的意義,以玩得心安理得、名正言順,不亦樂乎?不亦君子乎?
對圍棋實施“招安”戰略的始作俑者,便是東漢的大名人班固。
這之前,圍棋的地位一直不高。
盡管孔夫子《論語》中就有教導:“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載。
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這僅僅是說,如果無所事事,還不如下棋。
亞圣孟子則把“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列為世俗五不孝之一,似乎圍棋的盛行,已沖擊到當時社會的倫理秩序。
西漢時,圍棋被當作“失禮迷風”、“簡慢、相輕”之物。
圍棋所具有的平等、競爭意識與儒家仁、禮之道相沖突,決定了圍棋的被貶抑。
而班固,卻大大突出了圍棋的正面意義:“局必方正,象地則也。
道必正直,神明德也。
棋有白黑,陰陽分也。
駢羅列布,效天文也。
四象既陳,行之在人,蓋王政也。
成敗臧否,為仁由己,危之正也”。
文以載道,棋亦載道,本為“技藝”的圍棋,擁有了“道”的身份,也就獲得了意義,有了存在的依據。
不過,圍棋史上也一直不乏反對派。
三國時吳地棋風盛行,人們“多不務經術,好玩博弈,廢事棄業,忘寢與食,窮日盡明,繼以脂燭。”乃至吳太子孫和要命群臣作《博弈論》,據說共獲六篇,惟韋曜之作獨占鰲頭。
韋大人也確實了得,引經據典,苦口婆心,循循善誘,義正辭嚴,拳拳之心天人可鑒。
可惜韋大人的努力,終無濟于事。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
到魏晉南北朝時,竟迎來了中國圍棋的第一個黃金時代。
魏晉時,圍棋觀念的一大變化,就是確立了圍棋作為“戲”的獨立存在的價值,并把它納入到“藝”的范疇。
這之前,無論贊成還是反對,都不脫功利之心。
韋曜說圍棋“勝敵無封爵之賞,獲地無兼土之實,技非六藝,用非經國,立身者不階其術,征選者不由其道。
……而空妨日廢業,終無補益。”班固則強調圍棋“上有天地之象,次有帝王之治,中有五霸之權,下有戰國之事,覽其得失,古今略備。”這兩種觀點,看起來針鋒相對,實際上出發點或曰看問題的角度并無分別。
魏晉士人則反其道而行之,“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
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游?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他們把足以引起人的精神愉悅的活動都稱為“戲”,并確立了“戲”的價值。
嵇康有詩曰:“琴棋自樂,遠游可珍。
含道獨往,棄智遺身。
寂乎無累,何求與人?長寄靈岳,怡智養神。”寄情于詩酒琴棋山水,成了他們釋放自我的一種方式。
與此同時,圍棋也正式成為一種“藝”,并有了完善的品第制度。
詩有《詩品》,畫有《畫品》,書有《書品》,棋則有《棋品》。
沈約《棋品序》稱圍棋“體希微之趣,含奇正之情;靜則合道,動必合變。
若夫入神造極之靈,經武緯文之德,故可與和樂等妙,上藝齊工。”
在中國古代,“藝”有“技藝”與“道藝”之分。
“道藝”指儒家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甚至就指六經,擁有顯赫的身份。
“技藝”則是各類“術”、“技”,如醫、卜、算、書畫、博弈等,執此業者則為“技藝之徒”。
韋曜說圍棋“考之于道藝,則非孫氏之門也”,沈約則說它“可與和樂等妙,上藝齊工”,上藝者,道藝也。
沈約不僅肯定了圍棋是“藝”,同時還強調此“藝”非彼“藝”,用心可謂良苦。
到唐代,琴、棋、書、畫并稱,棋正式成為“四藝”之一。
中國圍棋大致包含“技”、“戲”、“藝”、“道”四個方面。
“技”即“技藝”“戲”即“游戲”,“藝”即“藝術”,“道”即棋道,人生、宇宙之道。
中國從唐代開始出現職業或半職業的棋手,他們或做宮廷棋待詔,或依托于達官,或在茶樓酒肆陪人下棋、賭彩為生。
但奇怪的是,當某種“藝術”一旦成為職業,操此職業者成為“技藝之徒”,地位便急劇下降。
棋史上曾有一傳說,南宋棋待詔沈之才一日在宮中與人對弈,宋高宗觀棋。
見沈之棋有危急,諭曰:“切需仔細”。
之才對曰:“念茲在茲”。
上怒:“技藝之徒,乃敢對朕引經耶?”命內侍省打竹篦逐出。
棋待詔乃國手,實際上卻不過是充當帝王享樂的工具。
“技藝之徒”,竟敢引經據典,那就叫不識天高地厚了。
“技”與“道”,往往成了區分棋品、人品高下的分水嶺。
正因為如此,當人們想要拔高棋手的品位時,往往便要淡化他們作為棋手職業的一面,而將他們雅化、名士化。
瞿世壽《〈不古編〉序》稱國手吳瑞徵“視其所操之技,則弈也;察其所藏之蘊,非弈也。”而明末國手過百齡,“以相國之招而不去,以金吾之禍而不避,至知國家之傾覆而急歸,為公卿門下客者,垂四十年,而未嘗有干請。
若百齡者,僅謂之弈人乎哉?”(《過百齡傳》)“比德”者尊,“執技”者下,典型地體現了中國文化的重道輕技傳統。
與此同時,文人們以棋為一種愛好,就像他們好在絹、紙上隨意揮灑、筆走龍蛇一樣,便成了一種雅尚,一種賞心樂事。
棋有文人棋和棋士棋,畫有文人畫與畫師畫,兩者在品位上竟也分出了高下。
只是書、畫孰好孰壞,由文人說了算。
棋枰對弈,卻是立馬就要分出高下來的。
文人往往技不如人,索性看淡勝負,以“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善弈不如善觀”相標榜。
錢謙益稱“余不能棋而好觀棋,又好觀國手之棋。”觀棋而“語”、為人作序的同時,又作了許多觀棋詩。
張潮作《棋論》,謂翰墨棋酒,乃人生必需,“春雨宜讀書,夏雨宜弈棋,秋雨宜檢藏,冬雨宜飲酒。
……春聽鳥聲,夏聽蟬聲,秋聽蟲聲,冬聽雪聲。
白晝聽棋聲,月下聽簫聲,山中聽松聲,水際聽唉乃聲,方不虛此生耳。”圍棋藝術化,人生審美化,正是中國圍棋也是中國文化的動人之處。
想想,當“秋氣晴美,天光照席,水波不興”之時,扁舟一葉,棋枰一局,“江山之勝盡入局中”,該是一種多么令人神往之妙境。
游戲之事,或被當做飯碗,或被當做一種精神的藝術,小小黑白子,也就具有了別樣的意義。
而無論棋士還是文人,他們都愿意把圍棋風雅化、玄妙化,以顯示自己所執之“技”或所好之“藝”的不同凡響之處。
中國思想文化的源頭是《易經》,中國經籍中最玄妙的也是《易經》。
于是,將“弈”與“易”并舉,甚至強調“弈”本身就是“易”,便成為一種時尚。
《兼山堂弈譜·序》稱“弈之為言,易也,小數之乎哉。
弈者變易也,自一變以至千萬變,有其不變,以通于無所不變。”《弈理指歸》稱棋乃“按五行而布局,循八卦以分門”。
汪縉《弈喻》以棋為“易”、為“天技”。
如此種種,幾乎成了論棋者不變的“定式”。
不過,當中國圍棋被日益藝術化、玄妙化,日益成為一種“雅玩”時,它作為競技的一面又被大大弱化了。
競技得以真正實現的前提是人的自由與平等,中國封建等級專制社會,恰恰缺乏平等競爭的機制。
中國古代圍棋基本上是一種“玩物”,處在自生自滅狀態,從未建立過完備的競賽體制。
而在文化觀念上,中國文化重“和”忌“爭”,作為爭勝之道的圍棋,或被當做“害、詐、爭、偽”之物被貶抑,或被納入到“仁”、“禮”、“和”的軌道中。
“彼簡易而得之,寬裕而陳之,安徐而應之,舒緩而勝之”(《弈棋序》),被認為是棋的取勝之道的最高境界。
即便要贏,最好“贏止半子”,贏多者,嗜殺者也,非君子也(《弈喻》)。
而事實上,中國古棋大多嗜殺,棋盤上硝煙彌漫,紙上談兵時又如此的溫文爾雅,理論與實踐的脫節,成了中國古代圍棋的一種有趣現象。
中國圍棋,在清中葉以范西屏、施定庵“雙子星座”的出現為標志,達到頂峰,此后,則開始江河日下。
這固然是隨著國運衰棋運亦衰,另一方面,也有文化土壤、圍棋觀念上的原因。
二十世紀,在中國文化轉型的大背景下,中國圍棋也開始了它的蛻變。
二
當圍棋在他的故鄉日趨沒落時,與中國一衣帶水的一個島國,吸收了中國圍棋后,又將它發揚光大。
于是,古老的圍棋,擁有了第二故鄉,重新煥發出生命之光。
(本文為何云波選編《天圓地方——圍棋文化散文選》序,人民文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