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胸懷浩然正氣
在講過《論語》以后,又引起大家研究《孟子》的興趣,希望再講《孟子》。
其實,講到中國傳統文化的經學,我是很膚淺的,過去所講的《論語》,也只是為了時代的需要,東拉西扯地講了一大堆廢話,想不到大家還很愛好,這真是出乎意料之外。
新舊文化交流互變的沖擊時代,只好采取配合時代趨勢的方法來研究。
我也只是提出個人的看法,貢獻大家作參考。
至于怎樣去深入,自古以來,關于《孟子》的著述非常多,還是需要大家自己努力去探討、去尋求。
提到《孟子》這部書,也是非常有趣的。
當我還在童蒙的時代,等于現在小學三四年級的時期,就開始接受家庭和老師的督促,要讀《孟子》了。
那時候讀書,還要背誦得來,老師每天教一節,明天就要站在老師的前面一字一句地朗朗背誦上口,要背得很清楚很熟悉,不能有錯,錯了要受罰,甚至用戒方打手心。
當時并不注意內容的講解,只要認得字,讀得來,背得清楚。
這一節背好了,老師再教第二節。
在這部書里,記述了東周以來兩百多年的政治、社會、軍事、經濟、教育等等變亂的前因后果,同時也包涵了對于歷史人文、文化哲學的指示——如何是應該?如何是不應該?怎樣才是正確的善惡?怎樣才是正確的是非?
但《春秋》這部書并不是非戰論,它特別強調中國文化的戰爭哲學是為正義而戰,所謂“惡詐擊而善偏戰,恥伐喪而榮復仇。”例如在春秋二百多年之間,大小戰爭不計其數,只有兩次是為復國復仇的戰爭,那是無可厚非,不能說是不對的。
我們的答案可以肯定地說:不是的。
他對那些只圖個人進身之階的作法,和博取本身功名富貴的辦法,完全懂得。
他之所以不肯那樣作,實在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而且可以加重語氣地說:是不屑于那樣作。
為什么呢?因為他是抱著古圣先賢的淑世之道,尤其拳拳服膺孔子的仁道主義,完全從濟世救人的宗旨出發。
他希望在那個只講霸術、爭權奪利的時代中,找出一個真肯實行王道仁政,以濟世為目的的領導人物,促使他齊家、治國而平天下。
所以他針對梁惠王的問題,當頭一棒,便先提出政治哲學上義利之辨的中心思想。
他也明知道梁惠王不一定能接受,但是他還是存著梁惠王也許能接受的希望。
此所謂“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是乃圣人之用心也。
再說,無論是謀國謀身,“仁義之道”的確是真正大利。
只是人們都只貪圖眼前的急功近利,而不顧及長遠的巨利。
所以都變成心知其為然,而行有所不能也,如此而已。
其次要研究的是,根據司馬遷的《史記》等史料的記載,當時孟子是先到齊國而后才到魏(梁)國的。
《孟子》這部書,不問它是孟子自己寫的,還是他門下弟子們記錄了他的話而編成的,為什么發生在后的事情,卻偏放在最前面呢?因為孟子的思想學說中,義利之辨是最重要的要點之一。
孟子與梁惠王各言其利,在梁惠王的一面來說,根據前面所說的魏國的歷史背景,所處的地理形勢,西有強秦,東有剛打敗了他的齊國,南有強大的楚國,北接的韓、趙,雖然同是自晉分出,獨立的同源邦國,但亦各有懷抱。
在客觀形勢中,又恰逢弱肉強食的時代,他自然希望自己的邦國強大起來,甚至于最好成就霸業。
假使你我是當時的梁惠王,大概也同樣會有這種想法。
所以他一見到孟子時,不談仁義,開口就問:“亦將有以利吾國乎?”這句話,又怎能指責他是錯的?這實在是人情之常。”
這也是我們讀書要注意的地方。
讀任何書,先要絕對的客觀,然后再設身處地地,作主觀的研究分析。
譬如對于梁惠王一見到孟子,就問孟子對于魏國有什么有利的貢獻,經過前面一番較為客觀的分析,就不會主觀地認為他完全不對了。
可惜以前大多數的讀書人,多半不作這樣絕對客觀的分析,乃至于把自己一生都在誤解仁義中埋沒了。
孟子答復梁惠王說,你梁惠王何必談利呢?你只要行仁義就好了。
這是中國文化千古以來,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義利之辨的最大關鍵。
而在后世的讀書人,大多看到利字,就望望然聯想到“對我生財”的錢財之利這一方面去了;站在國家的立場來說,也很可能誤認為只是經濟財政之利。
至于義,則多半認為和現實相對的教條。
因此便把仁義之“利”錯解了,而且把仁義的道理,也變成狹義的仁義觀念了。
如此一來,立身處世之間,要如何去利就義,就實在很難辦了。
舉一個實例來說,我們假使在路上看到一些錢,這是利,我要不要把這些錢拾起來呢?這就發生了義利之辨的問題了。
以我們傳統文化來說,這些錢原非我之所有,如果拾起來據為己有,就是不義之財,是違背了義的道德,是不應該的。
在利的一方面看,自己的私心里認為,路上的這些錢,乃是無主之財,我不拾起來,他人也會拾去,據為己有,也沒有多大關系。
但是到底該不該拾為己有?儒家對這種問題,在個人人格的養成上就非常重視了,由此便形成了中國特有的、非常嚴謹的個人的道德觀念。
但是,由于這種義利之辨的觀念根深蒂固,后世讀《孟子》的人,大致統統用這個觀念來讀《孟子》,解釋《孟子》,于是就發生了兩種錯誤。
第一是誤解了梁惠王問話中的利,只是狹義的利益。
第二是只從古代精簡的文字上解釋,而誤解了孟子的答話,以為他只講仁義而不講利益,把“利”與“義”絕對地對立起來了。
其實并不如此,依照原文用現代江浙一帶的方言來讀,就可從語氣中了解到他的涵義,知道孟子并不是不講利,而是告訴梁惠王,縱使富國強兵,還都是小利而已;如從仁義著手去做,才是根本上的大吉大利。
了解了孟子這句話的真正涵義所在,于是我們就可認識孟子,并不是那么迂腐的了。
他并沒有否定利的價值。
他只是擴大了利的內涵,擴大了利的效用。
如果孟子完全否定利的觀念的存在,那么問題就非常嚴重了。
試看幾千年來中國文化的整個體系,甚至古今中外的整個文化體系,沒有不講利的。
人類文化思想包涵了政治、經濟、軍事、教育,乃至于人生的藝術、生活……等等,沒有一樣不求有利的。
如不求有利,又何必去學?做學問也是為了求利,讀書認字,不外是為了獲得生活上的方便或是自求適意。
即使出家學道,為了成仙成佛,也還是在求利。
小孩學講話,以方便表達自己的意見,當然也是一種求利。
仁義也是利,道德也是利,這些是廣義的,長遠的利,是大利。
不是狹義的金錢財富的利,也不只是權利的利。
再從我們中國文化中,大家公推為五經之首的《易經》中去看。
《易經》八八六十四卦中的卦交詞,以及上下系傳等,談“利”的地方有一百八十四處;而說“不利”的,則有二十八處。
但不管利與不利,都不外以“利”為中心在討論。
《易經》思想最主要的中心作用,便是“利用安身”四個字。
所以《易經》也是講利,而且告訴我們趨吉避兇,也就是如何求得有利于我。
“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道德因果律,也是告訴人們以積善的因,可以得到余慶的果。
相反地,積不善因,便得余殃之果。
所以,積善是“利用安身”最有利的行為。
如果探討孔孟思想的文化源頭,絕對離不開《易經》。
所以說假如孟子完全否定了“利”的價值,那么《易經》等等我國的所有傳統文化,也被孟子否定了。
但事實上并非如此。
由此,我們研究孟子,首先就要對義利之辨的“利”字,具有正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