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德(筆名邵新、善若水),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法官),湖南省新邵縣大新鄉劉家排村人。
1990年—2000年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學院,先后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師從高銘暄教授、陳興良教授;2001年—2003年于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
2000年至今,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辦從事刑事審判、司法解釋起草、調查研究和司法改革工作;2004年—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調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1994年、1996年和2003年先后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出版專著《實踐刑法學》、《政治刑法學》、《司法改革:熱問題•冷思考》等20余部(兩部獲部級獎),合著《刑法分則專題研究》(王作富)、《規則如何提煉》(喻海松)等7部,發表論文《罪刑法定原則中空白罪狀的追問》(載《法學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語境的“同案同判”》(載《中國法學》2011年第1期)等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