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的改革失敗了,而且敗得很慘。
在他死后,不僅所有的新法都被廢除,自己還被掘墳鞭尸,累及家族,弄得個家破人亡。
最嚴重的是,間接導致了王朝內部的分化,人心渙散,加速了王朝的覆滅。
那么,張居正的改革為何最終會失敗呢?是他的能力不夠嗎?斷然不是這樣的原因。
其實,就連那些反對他的官吏,也對張居正的政治才干深表佩服。
為了推進改革,張居正雖有任人唯親,但他任命的那些個總督巡撫,各個都精明干練,比如令倭寇聞風喪膽的戚繼光,就是張居正一手提拔的。
是他推行的改革內容,不利于帝國,不利于老百姓嗎?也不盡然這樣,其中對官吏考核的新標準,就非常有利于提高帝國政府的工作效率,而且也起到了很好的監督官吏的作用。
官吏隊伍管理好了,百姓日子自然會好受些。
既然如此,導致改革失敗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呢?誰又該為此來負責呢?下面,我們就來試著分析一下,導致這次改革失敗的幾個原因:
一、只重經濟,不重政治。
在我看來,張居正雖有卓越的領導才能和高瞻的遠見,但在推行改革時過于理想化,試圖以改革經濟來清明政治,顯然有些不切實際。
歷史上的明朝是以“意識形態”立國的朝代,講究德治,標榜仁厚精神。
也就是說,朝廷要以道德來規范官吏和民間,實施的法令也常常冠以道德的約束,即使是技術層面的討論往往也會上升為一場道德大爭論。
在這樣一個注重道德和仁厚精神,官吏們講究“和氣生財”的國度,去推行嚴法、酷法,豈有遭反彈之理?
張居在整頓官吏的改革中推行的“八項規定”,卻未能繼續維系或者說至少在結果上削弱了這種“和氣生財”的精神,與傳統發生了劇烈的沖突。
然而,他并未考慮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傳統”,卻試圖以此來整頓隊伍。
比如,他以皇帝的名義責令各府各縣把稅收按照規定全部繳足,不然將難以升遷,甚至會被革職。
然而,明朝的稅收是相當復雜的,這種復雜性表現在,稅收的總數一經確定下來,就因襲而不加修改。
一個富裕的縣份,其稅收可以是一個窮縣的300倍到500倍之間。
然而,土地是會不斷變化的,糧食也會有大年和災年之分。
有些份額低的縣,早已把低稅的實惠視為理所當然的了,因此欠稅欠糧的事情,并不會因全縣的稅低而遏止。
事實上,一直來,衙門能征得全部稅收的一半以上,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事情了。
因此,張居正的這一措施,立刻讓那些地方官吏感到巨大的壓力,為保障自身的職務,地方官吏往往會做出敲敲詐小民,甚至鞭撻致死之事。
這樣的嚴刑法令,不僅道德上在本朝站不住腳跟,而且還破壞了一直來政府利用鄉村蓍老和縉紳所行“間接管制”的形式。
當然會遭到從上至下的反對了。
其失敗也在情理之中了。
二、打鐵自身不過硬。
明朝開創以來,就以節儉為榮,并強調官吏的“公仆”意識,因此官吏的薪俸非常微薄,一個四品以上的官員的薪俸也只能勉強養家糊口,低級的官吏往往就朝不保夕了。
雖然,洪武皇帝對貪贓枉法的官吏實施了極其嚴酷的刑罰,也未能消除官員私下收取賄賂的現象。
至萬歷年間,官員的這種額外收入,更成為了一個沒有公開的秘密而已。
顯然,在這種情況下,要消除官員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為整個社會都認為做官是一種發財的機會。
這時,理想和現實已經嚴重脫節了,官員們口里的仁義道德,也只是成為了一種口號,這種現象已經流經明朝二百多年,已經成為一種共識,而不能被輕易改變。
然而,張居正卻試圖憑借自己的政治力量來改變這種現狀,是注定要失敗的。
他一味強調官吏的理想,而不關心官吏的實際生活,加之他又重典治吏的同時,自身卻無法以身作則,徒增了許多怨氣和阻力。
他在整理驛站時,為使真正有公事的官員,才受驛站接待,對凡家屬旅行,或以私籍公,需索驛站者,查處后立加嚴懲。
但是張家的仆人甚至親友的仆人卻可以任意向地方官需索車馬船只,并及扛抬行李的夫役。
并且他還多次接受地方官的“禮物”,赫赫有名的戚繼光曾經就送過重禮給他。
顯然,張居正不懂“官情世故”,認為自己的享受是應該的,而其他官吏卻應該在仁義下,克盡職守,廉潔自律,否則他就會冠以道德和法令兩個層次上的標準來處罰受他監管的官員。
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霸道”行經,當然會受到強烈的反抗。
三、喪失知識分子支持。
不重視知識分子,失去輿論的支持,也是導致張居正改革失敗的一個重要因素。
知識分子雖然無權無勢,卻是“無冕之王”,代表民意,本該是任何為政者都要拉攏的一方。
然而,張居正卻持才自傲,藐視知識分子,結果在輿論上自毀城墻。
關于張居正藐視知識分子的事例有很多,這里就舉一例:當時大散文家王世貞,曾多次想張居正表示親近,替他母親做壽文,又贈送了許多禮物,可是張居正卻在回復王世貞的信中說什么“才人見忌,自古已然。
吳干越鉤,輕用必折,匣而藏之,其精乃全”,帶有明顯的歧視色彩,結果從此開罪了這位大文學家。
不僅少了一位搖旗吶喊的戰友,卻徒增了一群“抹黑”的對手。
古人說,天時地利人和,要做成一件偉大的事業,必須三者協調,齊頭并進。
再好的制度,若執行者偏執、自傲,甚至其身不正,就會失信于民,失信于那些真心渴望改革的官吏。
若如此,則改革的合法性便蕩然無存,其失敗就是必然。
再者,改革即是喚起民眾對未來的一種美好期盼,承諾越多,其所擔負的,或者未來要付出的責任就越多,民眾索取的也會越多,俗話說: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兆民期盼,來者兇兇。
由此,我們似乎明白了,除卻客觀不利的因素外,張居正個人的偏執、冒進的個性,以及對改革阻力的預計不夠,也是一個最關鍵的因素。
雖然唯物主義說,萬事都有其不變的規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但漫長的歷史也告訴我們,有太多事卻是因人而廢,但愿身處又一輪改革潮中的眾生,能擺脫這樣的改革“陷阱”,安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