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讀是什么?有人說:“朗讀就是用清晰響亮的標準語音有感情地讀文章,是將書面語言轉化為有聲語言的活動。”這樣的定義固然不能算錯,但還不足以表明朗讀的真正魅力。
特級教師余映潮先生這樣為朗讀下定義:
朗讀,是進行語言、情感熏陶的一種學習活動。
朗讀,是對作品進行品味感受的閱讀活動。
朗讀,是講求語言準確、語流順暢的充滿詩意的文學活動。
朗讀,是用聲音來傳達作品內蘊的豐富細膩的情感活動。
朗讀,是讓同學們認知文字、感受聲律、體味詞句、領會情感、品味意境、發展語感的充滿情致的實踐活動。
朗讀,是一門用心來揣摩、用情來表達的聲情并茂的藝術,是欣賞詞句的藝術,是調動情感的藝術,是撥動心弦的藝術。
誠哉斯言!朗讀在語文教學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怎么強調都不過分的。
我國傳統語文教育就非常重視朗讀在學習和教學中的運用,所以才流傳下“書讀百遍,其義自見”、“讀而未曉則思,思而未曉則讀”、“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謅”這樣的古訓。
白居易讀書以至“口舌生瘡”,韓愈“口不絕于六藝之文”,最后終成大家。
悅耳動聽的瑯瑯讀書聲也曾經是我們中小學校園里最令人陶醉的晨曲。
可在素質教育已實施多年的今天,我們的很多教師仍受考試指揮棒的影響,在教學過程中不重視朗讀,只鐘情于對文質兼美的課文進行細瑣分散、支離破碎的分析,舍不得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似乎不能出分數、不能直接見效的朗讀上。
甚至有的學校荒唐地規定“語文課上不許朗讀”!學生不會朗讀,更不會在朗讀中欣賞美、體會美,只知道拼命記老師的講義。
這樣的直接后果就是:學生對語文課漸漸失去興趣,從而出現了語文課堂上老師講得眉飛色舞,學生聽得昏昏欲睡的尷尬局面。
學生的語文水平自然也不盡人意:不少學生說話結結巴巴,朗讀斷斷續續,寫作文句不通。
著名教育家葉圣陶先生早就對這種不重視朗讀的語文教學提出過嚴厲的批評:“中學里往往不注意讀,隨口念一遍,就算是讀了。
發音不講究,語調不揣摩,更不用說表達邏輯關系、傳出神情意態了。
這是不能容忍的。”今天,在新課程改革不斷推向深入之時,我想我們是應該充分重視朗讀在語文教學中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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