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個明白人,太明白了,他對于歷史、世道、人心都有極透徹的認識,想蒙他是門兒也沒有。
他從不犯幼稚病——無論“左”“右”。
五千年的歷史,任憑愛排場的學者怎樣鋪張,修史時候設些什么“發達時代”、“中興時代”的好題目,魯迅有直截了當的說法: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魯迅是個強人。
他太牛了。
他做什么成什么,小說,散文,雜文,舊體詩,哪一種文體他不是做到最好?他的學術著作,是胡適佩服的,他的書法,他的美術修養,他舊學的底子與新學視野,都在展現出大才子的風范。
但“才子”的封號是罩不住魯迅的。
“跟著中國的文士們去陪莎士比亞吃黃油面包”,他不覺得有趣。
因為他總不忘藝術殿堂之外“非人間”的存在。
魯迅是個戰士,他好戰善戰。
他打遍天下無敵手。
他呼風喚雨、撒豆成兵,嬉笑怒罵,百步穿楊,取上將首級如探囊取物。
魯迅心中有愛。
他自己就說過:創作總根于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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