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我的爸媽:
媽媽在家鄉是很有名氣的地方戲曲演員。
50年代初,縣劇團剛剛成立,爸爸擔任團長,招來了三名演員,其中就有媽媽。
當時媽媽親只有十九歲,她年輕漂亮,扮相美,嗓音甜,身段好,演青衣角色,學誰像誰,很快走紅。
那時,母親一天工資五萬元(相當于現在的五塊錢),喜歡看她戲的人都叫她“五萬旦”,后來“五萬旦”就成了她的藝名。
她的演出海報三張大紅紙寫一個名字。
有人為了追著看她,常有跑丟了鞋的。
下鄉演出,每到一處都是“萬人空巷”,方圓十幾里的人都來看戲。
提起“五萬旦”,家鄉幾乎無人不曉。
爸爸精通打擊樂,對媽媽藝術上、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幫助。
不久,他們便相愛結婚了。
正當媽媽的藝術生命如日中天時,厄運降臨在她的身上。
我的家鄉是山區,交通不便,下鄉演出倒臺時都是徒步,只有主角才能騎毛驢什么的。
1959年一次下鄉,媽媽騎著一匹駱駝,同時還馱著兩個裝滿了服裝的戲箱。
走到村前的一個牌樓閣時,由于閣下拱型門矮,母親被撞了下來,戲箱砸在了右腿上,“迎面骨”骨折。
當時的縣醫院,無論醫術還是醫療設備都很落后,斷骨接上后一檢查,骨頭錯位沒對正。
這樣就算好了人也會瘸,不能再上舞臺。
這對父母來說,無疑是一個難以承受的打擊。
如果因為這條腿斷送了母親一生的藝術生命,那真是太殘酷了,那年媽媽只有25歲。
爸爸不甘心,帶著母親到北京去求醫。
到了北京,人地兩生。
醫院說手術難度大,床位緊張,不收。
爸爸軟磨硬泡,終于感動了醫生,院方以媽媽是演員為由決定特殊照顧準予住院。
住院后一檢查,需要割斷重接;而腿割斷后,錯在外面的骨頭需要磨去新茬才能對接。
可是磨完后再接在一起,這條腿也還是會短一些,仍不能上舞臺。
這就需要斷骨之間加一塊骨頭墊起來,用鋼板固定。
當時買一塊骨頭需要很多錢。
把爸爸雖是劇團團長,但劇團是自負盈虧單位,作為一名黨員,他也不能把錢拿出來給母親治腿,所以決定不買。
人的身上只有髖骨可以取,可那時媽媽正懷著二弟,髖骨后移取不了,爸爸毅然決定取他的。
就這樣取了爸爸的一塊髖骨,分成拇指甲那么大六塊,接在了母親的腿上…… 四十多年了,媽媽腿上帶著爸爸的骨頭,在舞臺上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形象,深受人們的喜愛,一直到退休還經常演出。
生活中,媽媽是一位典型的賢妻良母。
她的工資比爸爸高,名氣比父親大,但是,他們舉案齊眉,相敬如賓,在風雨中已走過了四十七年。
從他們身上,我懂得了愛的本質是給予,我雖然沒有聽過父母說“我愛你”這類的話,但是他們是相知之愛,患難之愛,生死之愛。
這是讓現代人羨慕的愛情。
如今滿大街的流行歌曲都是我愛你,你愛我,連幼兒園的小孩都在唱哥哥妹妹。
而生活中的愛情又怎樣呢?父母的愛情比起現代人來,雖少了幾分虛浮、躁動,卻多了幾分深沉與真摯。
爸爸的骨頭長在媽媽的腿上,愛情的玫瑰花開在他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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