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散文屬于記敘文。
文章的分類有幾種:
① 按體裁分四大類:小說、散文、詩歌、戲劇。
② 按文體分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
③ 按語體分文言文、白話文。
所以說記敘散文屬于記敘文,同時也屬于散文,兩者不矛盾。
【記敘文】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
【說明文】
說明文是一種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體裁 。
它通過對實體事物科學地解說,對客觀事物做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系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的知識。
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語言確切生動。
它通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征、本質及其規律性。
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系、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
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等。
說明文有的是以時間為序,有的是以空間為序;有的由現象寫到本質,有的由主寫到次;有的按工藝流程順序來說明,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用、原理等順序來說明。
【議論文】
議論文又叫說理文,它是一種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的文體。
作者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等方法,來確定其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
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議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直接表達作者的觀點和主張的常用文體。
它不同于記敘文以形象生動的記敘來間接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也不同于說明文側重介紹或解釋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功能等。
總而言之,議論文是以理服人的文章,記敘文和說明文則是以事感人,以知授人的文章。
議論是作者對客觀事物進行分析、評論、說服,以表明自己的見解、主張、態度的表達方式,通常由論點 、論據、論證三部分構成。
議論文題目分為論題,論點,寓意型。
論題型為作者觀點但以簡潔為主,所以中心論點一般不能直接抄論題,論點型,論點型一般沒有觀點傾向性,例如:君子之交淡如水。
寓意型一般與論題論點并存且不能直接作為中心論點要還原本意。
語言特點:①準確、嚴密;②概括性和簡潔性;③使用修辭,體現其用詞鮮明、生動和感情色彩。
議論文是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
議論文三要素是論點、論據、論證。
又可分為三部分: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
論題是指標題是論點的議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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