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給予?什么又是獲得?
在我看來,給予是獲得的基礎和源泉,獲得則是給予的必然結果;給予是一個實現自身價值的過程,獲得則是精神升華和幫助他人實現價值的過程。
長時間以來,人們都崇尚這樣一種信念:給予是快樂的,給予是無私的,給予與回報無關。
我想說,這是一種過于理想化的追求,就像人類一直夢想的共產主義社會,怕是要經過長久的歷練才能得到達成的機會。
那么現在呢,對于占人口絕多數,正處于‘庸人’狀態的我們來說,給予與獲得,到底應該怎樣定義?它們的關系又該如何?
作為庸人中的一員,我想提出拙見若干。
人類交往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不斷給予、不斷獲得的過程。
唯一不同的是,有人的給予,是出于精神需求,有人的給予則更多的是為了追求可預見的物質回報,如果說給予的目的在于獲得,那么前者就是一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后者則多了些索取的意味。
我心中的給予,不是身穿‘博愛彩袍’的奉獻精神,而是追求生命價值,完善生命意義的一個過程。
因此,我心中的給予身后,必然佇立著不同等級的獲得。
給予的大與小,決定著收獲的大與小。
人們總說,他們因為給予而快樂,所以他們不求回報。
事實上,這份快樂并非源于給予本身,而是自我價值得到展現與提高后,潛意識里的欣喜感與滿足感造成的。
所以說,真正的給予,并不是刻意的奉獻自我,而是靈魂需要提升時的無意識舉動。
那些為了給予而給予的人,不但享受不到給予的快樂,還時常因為得不到預期的回報而倍感苦惱。
我從著名歌手叢飛的身上,嗅到了給予的真諦。
叢飛的一生就是在不斷的給予與獲得中度過的,他的益助,改變了無數人的命運,他人生的價值也因此而體現。
所以,當病重在床的叢飛得知某些他曾經幫助過的人們不愿意幫助他時,叢飛沒有絲毫的怨氣。
這也許與他寬懷的胸襟有關,但我卻認為,叢飛的寬容是因為人們幾句感激涕淋的言語、幾個感恩戴德的行動,并不是他的給予最終要追求的獲得,他不斷的給予,只是為了向自己、向所有人證明:他存在的價值,就是讓別人幸福。
他做到了,因此他滿足了,安然了,我可大聲地說,叢飛是個幸福的人。
叢飛的給予讓他實現了自我的價值并獲得了精神的升華,而一些人的給予,不但展現了自我價值,做為收獲他們還幫助他人實現了人生價值。
這樣的人很多,在這里我想以我偏愛的巴金為例。
巴金的人生是光輝的,沒有遺憾的,至少在我眼里的確是這樣的,因為他用他的筆桿成就了自己的價值,他的激流三部曲,他的愛情三部曲,成了多少饑渴心靈的精神食量。
他的一支筆激起了多少人奮斗的信念,實現了多少人本來毫無感知的人生價值。
這是文字的力量,藝術的力量,更多的是給予者的力量。
他們傳遞了一種思想和信念,開啟人們沉睡的心智,所以他們所獲得的,不僅僅是名利財富,掌聲和溢美之詞,而是一個又一個靈魂因為他們而充實,所帶來的成就感以及心靈的又一次飛躍。
給予的目的,的確是為了獲得,人類生活的一切交流都適用于這個定律。
但事情的關鍵在于:你究竟是因為給予而獲得,還是為了獲得而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