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寫作的順序是:
一、 事情的發展順序
這種方法多適用于記敘文,按“起因——發展——高潮——結局”來寫的,但有的文章會少一個或幾個環節,基本按“起因——經過——結局”來構建的。
如《草船借箭》
起因:周瑜妒忌諸葛亮的才干,用十天造出十萬支箭的任務來為難諸葛亮。
發展:周瑜不給諸葛亮造箭的材料,進一步增加諸葛亮造箭的難度,諸葛亮巧妙地做好借箭的準備。
高潮:諸葛亮利用草船向曹操借箭。
結局:諸葛亮如期交箭,周瑜自嘆不如。
二、 按時間順序
常用于寫人、敘事、寫景、狀物的文章。
如《雷雨》:下雨前——下雨時——下雨后 如:《美麗的小興安嶺》
按“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寫的。
三、 按空間位置的變化順序
一般用于游記、參觀記、寫活動和寫景物等文章,常常會因為作者觀察的順序、觀察的地點的變化而存在空間位置的變化。
這種方法只要抓住文章中能夠標明的地點,空間轉移的詞句,|就很容易地理清構段的形式。
如:《草原》,按人物活動場所的轉移可理清段落了。
初入草原——進入公社——蒙古包外——蒙古包內——蒙古包外的送別。
四、 按事情的不同方面順序
常用用于說明文的文章,描寫狀物時,也會用這種方法。
如:《鯨》 鯨有大小——鯨的類屬和種類——鯨的生活習性
從表面上看都是寫鯨的,但是作者是通過不同的幾個側面分別敘述的,讓人感到有條有理。
擴展資料:
文章的基本要素——主題、材料、結構、語言,是文章學的主要研究對象,以往各種寫作論著論之甚詳,但對其概念內涵的揭示似欠斟酌,定義并不嚴格。
新近出版的寫作論著,或沿用舊說,或雖有改動而仍值得商榷。
本文擬從嚴格意義上的定義要求出發,結合有關知識,對這四個要素概念的種種“定義”質疑問難,并試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見,以就教于寫作界同行。
主題是作者在文章中通過一系列精心選擇、剪裁、并編織起來的具體材料所表達的最主要的思想和傾向(傾向就是對生活現實的憎愛情感或態度)。
這樣,定義對邏輯或形象類文章都適用。
實際上,人們(例如語文教師)在分析、歸納一些文章的主題時,通常總是說:本文通過××(材料與表達方式),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抒發了作者×××的感情(有的雖不寫“抒發了××之情”,但那個“主題句”卻是把理、志、情融為一體,包含“情志”內容的)。
可見只言“思”不言“情”的主題定義,也與“主題”這一術語在實際使用中的內涵不相吻合,而修改后的定義則可避免這一點。
常見的一個定義是:“材料是提供文章內容和表達主題的事物和觀念。
”嚴格地說,“事物”并不是材料:尚未反映到頭腦中的“事物”不會是材料;已經反映到頭腦中(或寫入文章中)的“事物”,已是一種觀念,一種關于“事物”的感性或理性的認識。
這是唯物論的常識。
與此相一致,人們有“文章是客觀事物的反映”的正確命題:“反映”二字,不獨指文章的觀點,也指其中的材料。
也正因為如此,人們評價文中材料時才有“真與假”、“片面與全面”等標準。
如果材料的外延包含與“觀念”相對的“事物”本身,那材料(事物)就沒有“真假”、“偏全”等區別了。
所以,材料是“事物”的說法不能成立。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文章寫作的順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