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風俗在我們國家是有的,只不過是傳錯了,原話應該是“墳不能上兩回”。
這不是說遇見忌日還有平常的上墳日子在一個月里,就不可以去兩次的意思。
這里所說的“墳不能上兩回”的實際意思就是說,在老人去世以后,大伙一起挑一個日子去上墳 ,而不可以今天某個子女去,明天某個子女去。
如果這樣的話,后面娶的人是會看到前頭去的人燒過紙留下的痕跡的,親人之間上墳都不一起去,這就是說彼此之間是有隔閡的,不愿意見面。
因此往往人們不會過多的去打擾已經過世的人,所以一個月每時不會去兩次墳地打擾逝者的安息的,所以往往會避免這種情況是大家都遵守這樣的相關的民俗,明約最終達到一種尊敬禮貌,還有對已去的人的思念的一種行為規范,最終也就成了民間所說的一個月不去兩次墳的這種習俗。
除了“一月不上兩次墳”,另有“一人不上兩年墳”的說法,這個特別是死在年末的親人了。
也便是說歲尾歸天的親人,頭年的三日忌,五七忌和百日忌,肯定要所有辦完,不可以隔年。
寧肯合成辦完,也不可以拖到過罷年,都是隱諱吧。
死亡對于一個人來說代表一生已經結束,所以農村和逝去之人之間無論生前有著什么樣的矛盾,在這種時候都會選擇忘記。
鄰里之間不用邀請也都會自發的前來燒紙吊唁,也會搭把手看看能不能幫到一些忙,讓逝者的葬禮舉辦的非常順利,不出現任何的麻煩。
其實這時候往往也能讓之前的矛盾釋懷,增加鄰里之間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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