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力目標設計學科化,注重考查更高層級的思維能力,如鑒賞評價能力。
前半句我不太懂,現在才強調學科化,以前呢?以前我喜歡一個歌手,叫鄭智化,后來他被專制的臺灣當局查了水表進了局子……額,歪樓了,我們直接聊后半句,語文思維能力有識記、理解、分析綜合、鑒賞評價、表達應用和探究六個層級,這種側重點的調整折射在題型設置上,可能會降低默寫題的分值,且不回避經典名句;詩歌鑒賞題難度也許有所提升,但分值比重不會增加,極有可能把其中一道小題改成客觀選擇題,保留的主觀簡答題設問角度會更雞賊;文學類閱讀改為必考已經無需贅言,另外,語言表達題應該不會局限于近年來比較穩定的語句補寫和圖文轉換兩種形式,題目中可能潛伏更多情境信息,審題需謹慎。
2、適度增加閱讀量,考查信息時代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的快速閱讀能力和信息篩選處理能力。
本條依然是為下一條將選考改為必考做鋪墊,這個“度”應該是增加15-20分鐘的閱讀量,但做題所需時間并不會因此明顯增加,選考模塊的兩篇文章可能均由4道題壓縮成3道,信息篩選能力屬于閱讀理解中的初級能力,所以題目難度也極可能降低。
此外,全國卷語言表達題中較為少見的新聞類壓縮需要予以格外關注。
3、現行考試大綱規定的2個選考模塊分別為“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要求學生從兩道選考題中選擇1道作答。
修訂后的考試大綱取消選考模式,將“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均作為必考內容。
這是讓考生最為恐慌的一點。
實用類文章雖然讀起來枯燥,但拿分全靠套路,所以絕大多數考生傾向選它;而文學類文章讀起來似乎挺好玩,可一做題就宛如智障,大家都覺得愛不起,現在變成必考,得有多少人哭暈在廁所。
這種變化看似突然,實際上兩年前就有風聲傳來,也許各地在題型訓練上均有所不足,但文學鑒賞課應該不至于荒廢,反正我教過的學生完全不必捉急,再刷刷題規范一下答題思路足以應付。
提醒諸位,誰說文學類特指小說?散文也不能掉以輕心。
4、在“古詩文閱讀”部分增加“了解并掌握常見的古代文化常識”的考查內容。
這點其實有些馬后炮的意思,文化常識作為考點都已經在試卷中出現兩年了,只是一直沒被寫進考綱,考試中心也被人罵了兩年,指責他命題超綱。
考試中心說,我改,還不行嗎?大家別誤會,人家改的不是題目,而是考綱,完美,就這么有性格。
如果有微調,也不過是從文言文的下設題目轉為詩歌鑒賞的下設題目。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如何看待2017高考考綱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