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種互助、不求回報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無私奉獻、不求回報”。
志愿者憑借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愿服務活動,無償幫助那些處于困難和危機中的人們。
志愿者精神包括:
奉獻。
志愿者在不計報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權的情況下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活動,這些都體現著高尚的奉獻精神。
友愛。
志愿服務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賞他人、與人為善、有愛無礙、平等尊重,這便是友愛精神。
志愿者之愛跨越了國界、職業和貧富差距,是沒有文化差異,沒有民族之分,不論高低貴賤的平等之愛,它讓社會充滿陽光般的溫暖。
如無國界醫生,他們不分種族、政治及宗教信仰,為受天災、人禍及戰火影響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們奉獻的是超國界之愛。
進步。
進步精神是志愿服務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志愿者通過參與志愿服務,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時促進了社會的進步。
在志愿活動中無處不體現著“進步”的精神,正是這一精神使人們甘心付出,追求社會和諧之境的實現。
互助。
志愿服務包含著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
志愿者憑借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愿服務活動,幫助那些處于困難和危機中的人們。
志愿服務者以“互助”精神喚醒了許多人內心的仁愛和慈善,使他們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獻。
“助人自助”幫助人們走出困境,自強自立,重返生活舞臺。
受助者獲得生活的能力后,也會投入到關心他人、幫助他人、為社會做貢獻的志愿活動中,這些志愿活動都涵蓋著深刻的“互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