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小說注重風俗民情的表現。
既不特別設計情節和沖突,加強小說的故事性,著意塑造“典型人物”,但也不想把風俗民情作為推動故事和人物性格的“有機”因素。
他要消除小說的“戲劇化”設計(包括對于情節和人物性格的刻意設計),使小說呈現如日常生活的自然形態.他主張“不裝假,事實都恢復原狀”,展示生活的“本色”,寫作“自自然然的”“散文化的小說”(或“隨筆風的小說”)。
在“散文化”小說的展開中,讓敘述者的情致,自然地融貫、浸潤在色調平淡的描述中。
文字則簡潔、質樸,但不缺乏幽默和典雅。
他在小說文體上的創造,影響了當代一些小說和散文作家的創作。
清水出芙蓉的語言。
“小說作者的語言是他的人格的一部分。
語言體現小說作者對生活的基本態度。
”(《作為抒情詩的散文化小說》)與汪曾祺的民間敘述風格相一致,其小說語言表現為少浮辭、不渲染,質樸、潔凈的藝術特點。
在汪曾祺的小說中,我們幾乎看不到夸張、反語、雙關等修辭手法,連比喻也用得很少。
這就使他的語言去掉了一切枝蔓和蕪雜,清水出芙蓉般單純、明快,細細讀來似乎只剩下了語言的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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