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樹》
十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賽中得了第一。
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著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作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
“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幫了忙。
我那時可能還不到十歲呢。
”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
我裝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話,對著墻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
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歲,我的兩條腿殘廢了。
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干點別的事,先后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后想學寫作。
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為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發。
醫院已經明確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沒辦法治。
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很多錢。
她倒總能找來些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
“別浪費時間啦! 根本沒用! ”我說,我一心只想著寫小說,仿佛那東西能把殘廢人救出困境。
“再試一回,不試你怎么知道會沒用?”她說,每一回都虔誠地抱著希望。
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燙傷。
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于癱瘓病人。
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
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
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著我,一換藥就說:“怎么會燙了呢?我還直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后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
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
”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于絕望。
“我年輕的時候也最喜歡文學,”她說。
“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她說。
“你小時候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她提醒我說。
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
她到處去給我借書,頂著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三十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
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又僥幸獲獎,母親已經離開我整整七年。
獲獎之后,登門采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為我不容易。
但是我只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
我搖著車躲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里,想:上帝為什么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里太苦了。
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睛,看見風在樹林里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后,我們搬了家。
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兒去。
小院兒在一個大院兒的盡里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兒小院兒,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
院兒里的老太太們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閑活,怪我不常去。
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
有一年,人們終于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兒去看看吧,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里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
大伙就不再說,忙扯些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里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著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
我沒料到那棵樹還活著。
那年,母親到勞動局去給我找工作,回來時在路邊挖了一棵剛出土的“含羞草”,以為是含羞草,種在花盆里長,竟是一棵合歡樹。
母親從來喜歡那些東西,但當時心思全在別處。
第二年合歡樹沒有發芽,母親嘆息了一回,還不舍得扔掉,依然讓它長在瓦盆里。
第三年,合歡樹卻又長出葉子,而且茂盛了。
母親高興了很多天,以為那是個好兆頭,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
又過一年,她把合歡樹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時念叨,不知道這種樹幾年才開花。
再過一年,我們搬了家。
悲痛弄得我們都把那棵小樹忘記了。
與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樹吧。
我也想再看著母親住過的那間房。
我老記著,那兒還有個剛來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鬧,瞪著眼睛看樹影兒。
是那棵合歡樹的影子嗎?小院兒里只有那棵樹。
院兒里的老太太們還是那么歡迎我,東屋倒茶,西屋點煙,送到我跟前。
大伙都不知道我獲獎的事,也許知道,但不覺得那很重要;還是都問我的腿,問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這回,想搖車進小院兒真是不能了,家家門前的小廚房都擴大,過道窄到一個人推自行車進出也要側身。
我問起那棵合歡樹。
大伙說,年年都開花,長到房高了。
這么說,我再看不見它了。
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
我挺后悔前兩年沒有自己搖車進去看看。
我搖著車在街上慢慢走,不急著回家。
人有時候只想獨自靜靜地呆一會。
悲傷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個孩子長大了,會想到童年的事,會想起那些晃動的樹影兒,會想起他自己的媽媽,他會跑去看看那棵樹。
但他不會知道那棵樹是誰種的,是怎么種的。
如果你為四郎哭泣————龍應臺
(2009-02-20 10:32:01)
轉載
標簽:
文化
經濟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可能找得出一百個方式來回答“文化為什么重要”這個問題,但是我可以從一場戲說起。
有一天臺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地帶了八十五歲的父親去聽。
從小聽他唱“我好比籠中鳥,有翅難展;我好比虎離山,受了孤單;我好比淺水龍,困在了沙灘……”老人想必喜歡。
遙遠的十世紀,宋朝漢人和遼國胡人在荒涼的戰場上連年交戰。
楊四郎家人一一壯烈陣亡,自己被敵人俘虜,娶了敵人的公主。
在異域茍活十五年。
鐵鏡公主聰慧而善良,異鄉對兒女已是故鄉,但四郎對母親的思念無法遏止。
悲劇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潛回宋營探望老母的片刻。
身處在“漢賊不兩立”的政治斗爭之間,在愛情和親情無法兩全之間,在個人處境和國家利益嚴重沖突之間,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對母親失聲痛哭:“千拜萬拜,贖不過兒的罪來……” 我突然覺得身邊的父親有點異樣,側頭看他,發現他已老淚縱橫,泣不成聲。
父親十六歲那年,在湖南衡山鄉下,挑了兩個空竹簍到市場去,準備幫母親買菜。
路上碰見國民黨政府招兵。
這個十六歲的少年放下竹簍就跟著去了。
此后在戰爭的炮火聲中輾轉流離。
在兩岸的斗爭對峙中倉皇度日。
七十年歲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見到那來不及道別的母親。
他的眼淚一直流,一直流。
我只好緊握著他的手,不斷地遞紙巾。
然后我發現,流淚的不止他。
斜出去前一兩排,一位白發老人也在拭淚。
隔座陪伴的中年兒子遞過紙巾后,將一只手環抱著老人瘦弱的肩膀。
謝幕以后,人們紛紛站起來。
我才發現,四周多的是中年兒女陪伴而來的老人家。
有的拄著拐杖,有的坐著輪椅,他們不說話,因為眼里還有淚光。
中年的兒女們彼此不認識,但是在眼光接觸的時候。
沉默中仿佛已經交換了一組密碼。
是曲終人散的時候,人們正要各奔東西,但是在那個當下,在那一個空間,這些互不相識的人變成了一個關系緊密、溫情脈脈的群體。
在那以后,我陪父親去聽過好幾次《四郎探母》。
每一次都會遇見父老們和他們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場靈魂的洗滌、感情的療傷、社區的禮拜。
從《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頂似的發覺,是的,我懂了為什么《俄狄浦斯》能在星空下演兩千年仍讓人震撼,為什么《李爾王》在四百年后仍讓人感動。
文化,或者說,藝術,做了什么呢?它使孤獨的個人為自己說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義。
少小離家老大失鄉的老兵們。
從四郎的命運里認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處境,認出了處境中的殘酷和荒謬,而且,四郎的語言——“千拜萬拜,贖不過兒的罪來”——為他拔出了深深扎進肉里的自責和痛苦。
藝術像一塊蘸了藥水的紗布,輕輕擦拭他靈魂深處從未愈合的傷口。
文化藝術使孤立的個人,打開深鎖自己的門,走出去,找到同類。
他發現。
他的經驗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體的經驗,他的痛苦和喜悅,是一種可以與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悅。
孤立的個人因而產生歸屬感。
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隨地亂滾,文化就是那根柔弱而又強韌的細絲,將珠子穿起來成為社會。
而公民社會,因為不依賴皇權或神權來堅固它的底座,文化便成為它最重要的黏合劑。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兩篇優美的散文或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