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師須“七變”
變“教導為”為“引導”。
教導往往易變成訓斥或灌輸,引導則是用愛心去引領和溫暖學生的心,讓他們先親其師,而后信其道。
變“斥責”為“寄語”。
斥責教育把學生當成對立面來訓斥,易造成師生間的敵對情緒。
學生雖表面聽從,其實心里不服;寄語則把學生當成朋友來對待,教師是用師愛和真誠去啟迪和激勵學生,學生不但樂于聽,還會把你的寄語當成座右銘;
變師長為“師友”。
師長使師生間產生遠距離,師友則使師生間產生“零”距離;
變“傳授”為“啟迪”。
傳授知識往往易變成“灌水”式教學,學生成了裝水的容器;啟迪則激發學生主動思維,培養學生獨立自主去探究知識和問題,它是教育學生的高超藝術;
變“校訪”為“家訪”。
校訪把家長叫到學校訓斥,家長成了學校的編外學生;家訪則是教師向家長匯報工作,雙方不但談得來,而且收效好;
變“燃燒”為“雙贏”。
教師選擇燃燒自己的奉獻事業,但卻毀滅自己,同時也給教育事業帶來損失;倘能在奉獻的同時又提升自己,才能獲得雙贏;
變“教書匠”為“育人師”。
教書匠把教書當成謀生的手段,教完書就算履行了職責;育人師則把育人當成自己神圣的職責,為了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他寧愿奉獻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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