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懷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瓏剔透、秀美雋永、蘊藉豐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頌歌。
讀完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禮。
是不是可以這樣說:讀這篇文章的歷程,是人的心靈在親情、人性、生命這三點構成的軌跡上的一次愉悅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線條比較明晰:(1)“我”勸母親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選擇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決定委屈兒子;(5)母親卻依從了孫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別背起母親和兒子。
如此簡單的事情,作者何以將它寫得饒有興味,發人深思呢?細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興波,一波三折的寫法,在波谷與波峰上折射出親情、人性的亮麗之光。
文章開篇寫“我們”一家去散步,母親本不愿意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了覺得很累。
”可“我”說: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
于是,母親信服地點點頭。
本不愿出來的母親何以又答應了呢?作者這樣寫的:“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她的話一樣。”
一個“慈母”,一個“孝子”,一個真誠的理解,一個絕對的信任,這種良性的因果循環正反映了古樸的倫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還是走小路時發生了分歧:“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這個矛盾怎么解決呢?當然取決“我”了,此時,作者深感自己責任的重大: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于心不忍。
于是,“我”決定委屈兒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時日還長”。
這個選擇應該說是入情入理,體現了“我”愛幼更尊老的情感。
當“我”作出“走大路”的決定后,結果竟出人意料:“母親摸摸孫兒的小腦瓜”,忽然改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
如果說“我”的決定易于理解的話,那么母親的改變則有悖常情了。
但正是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誠善良卻得到了充分的光照,這一家三代人的溫和、謙讓與體貼都融進了這深深的愛之中。
這不正是以血緣構成的家庭最穩定、最能持久也是最為寶貴的東西嗎?
“有意思”的小路的確不平順,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別背起母親和兒子,這一“背”實際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擔,架起了兩代人之間的橋梁,含蓄地影射了“我”這一輩人贍養老人撫育兒女的重大使命。
(選自《中學語文教學》1995年第9期)
2.一曲尊老愛幼的頌歌(賀曉溪)
《散步》是一篇清新優美的散文。
它像一首動人心弦的詩,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頌揚了我國人民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反映了我國文明家庭建設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選材上頗有特色。
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輝映太陽的光輝”的道理,精心選材,以小見大。
文章只是選取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來寫,就表現了一個重大的主題: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在新的時代得到了發揚光大。
在這個三代人的家庭里,“我”處于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
每當家庭出現分歧的時刻,“我”總是主動地站出來,消除分歧,維護團結,增進親情。
“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親不想去。
原因是母親老了,身體不好,好不容易才熬過了一個嚴冬,走遠一點就覺得累。
母親的想法并非毫無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極的表示順從,而是積極地提出建議。
“我”勸說母親,正因為年老體弱,“才應該多走走”。
“我”的話滲透著辯證思想,飽含著對母親的深切的愛,有利于母親身體素質的增強,有利于家庭溫馨氛圍的營造。
母親聽了“我”的話,不是固執己見,而是從善如流。
兒子敬愛母親,母親尊重兒子,家庭出現了融洽、祥和的氣氛。
家庭猶如一口池塘,有時波平如鏡,有時波浪起伏。
在散步的過程中,這個三代之家就像平靜的水面涌起了波瀾。
在岔路口,“我”的母親要走大路,“我”的兒子要走小路。
大路平順,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難行,可是秀色可心。
在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情況下,“我”決定舍魚而取熊掌。
“我”認為,母親年老體弱,余年不多,伴隨她的機會已很少;兒子年紀尚幼,來日方長,伴隨他的機會還很多。
于是“我”委屈兒子,順從母親,作出了“走大路”的決定。
這個決定是明智的,體現了中華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決定的時刻,母親忽然摸摸孫兒的小腦瓜,改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
”母親疼愛孫兒,了解孫兒的心思,知道孫兒喜歡小路旁邊金色的菜花,整齊的桑樹,小路盡頭水波粼粼的魚塘,于是決定自己克服困難,滿足孫兒的心愿。
母親改走小路的決定,體現了中華民族“愛幼”的傳統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親對“我”說:“我走不過去的地方,你就背著我。
”到了一處難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兒子。
他們怕摔傷了自己所背的親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穩,很仔細。
他們的行動體現了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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