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不勒斯王洛伯,仰慕但丁盛名,便邀請但丁到他的朝中來做客。
但丁應邀前往,他抵達那不勒斯后,就穿了旅行的旗袍,隨著使者去見洛伯王。
這時恰值洛伯王大宴群臣,在座的全是錦衣繡服的王公大臣。
使者見但丁衣服破舊,便招呼他在末座坐下。
但丁知道洛伯王瞧不起自己,本要拂袖而去,但想到既然來了,而且肚里又餓,便一聲不響地吃了個飽,然后不辭而別。
洛伯王宴會已畢,才想起但丁,叫人去請他來相見,才知道他已經走了。
他連忙派人去將但丁追回來,向他道歉,然后另設盛宴款待他,請他坐了首席。
這一次,但丁換上了一件嶄新的錦袍。
可是在宴會進行時,但丁一再將自己吃剩的食物擱在身上,又用袍袖揩手拭嘴,又將酒傾倒在身上,毫不顧忌宴會禮節。
這時陪坐的群臣皆抿嘴含笑。
洛伯王起先不言,后來實在忍不住了,便問但丁何故如此糟蹋自己的新衣。
但丁回答說:“陛下,我并非糟蹋我的新衣,我是因為先前穿了破衣前來,被人瞧不起,現在換了錦袍,卻受到盛宴招待,可見受重視的實在是這件衣服,因此我應該也給這件衣服嘗嘗陛下所賜的豐肴美酒的滋味。
”洛伯王聞言大慚。
2、
一直覺得給媽媽買衣服好難。
兄妹幾個,從上班第一天起就給她買衣服,十多年了,她沒一件滿意:領口圓了,花色太亂,面料不好……
那年夏天,媽媽熱得邊掀衣服邊扇風,她贊賞有加的地攤貨是化纖質地,哪會涼快。
我心疼,第二天就給她買了件桑蠶絲的上衣。
她還是挑:料子摸著冷絲絲的、滑溜溜的,像是蛇皮做的,不舒服。
說完,衣服就被她扔進了老箱子,照常穿地攤貨。
一番好意被辜負,我又生氣又委屈。
過夠了苦日子,就想讓媽媽的晚年過得開心幸福。
可她一次次地雞蛋里挑骨頭,使我們都失去了興致:大姐給媽媽買的衣服早就從名牌淪為雜牌,大哥干脆不買了,直接甩人民幣。
但我后來還是沖動了一把。
我照著她能承受的價格,買了一個棉布休閑包。
包包顏色艷麗,刺繡的幾朵小花很像她在鄉下養的花。
內里好幾個分層,裝鑰匙手機零錢甚至半導體收音機都綽綽有余。
信心滿滿地把包包遞給媽媽,結果還是劈頭蓋臉一頓罵:我說要買包了嗎?說了嗎?你是典型的瞎花錢!
然后那包,也許又進了老箱子,或者不知道被遺忘到哪個犄角旮旯——因為沒了買的心情,也沒有人去給她整理衣櫥和老箱子了。
今年春天,媽媽突然吵著要回老家參加一個表弟的婚禮。
離開老家十幾年,我們兄妹早和那邊的親戚疏遠了,費那么多時間精力回去,還不如包個紅包實在。
老太太敲著破了邊兒的蒲扇一個個點我們的腦袋罵:你們一個個都是狼心狗肺,親戚親戚,再有血緣關系,不走動,也跟生人沒區別。
這就是兩代人的區別,我們不太在乎那些隔了幾房拐了幾道彎的親戚了,可媽在乎。
可回去以后,我們驚了好幾場。
先是出長途車站,出站口密密麻麻來了好多親戚,他們喊著各種稱謂把我們團團圍住,把媽媽簇擁得像是英國女王出巡。
到了婚禮現場,我又發現一個問題。
被媽媽冷落的包出現在鄉下表嬸的肩上。
在姑姑身上,我還看到那件被媽形容像蛇皮的桑蠶絲衣服……
那些足以撐爆老箱子和衣櫥、數量龐大的新衣服,被媽媽挑剔、打入冷宮不見天日后,在幾百公里外的老家婚禮現場上齊聚。
媽媽的行為讓我們眩暈,有傷心、委屈,也有生氣、心痛。
直到表弟端著酒杯給我們兄妹敬酒,他說了很多感謝的話,好像這么多年我們從沒生疏過一樣。
姐姐和哥哥的臉色從絳紫轉成明黃色,染上了一點夕陽余暉的溫暖。
回家路上,我們不想追究媽媽擅自處理衣服一事,只想弄懂一個問題:八十歲的老太太怎么把那些衣服寄到鄉下的?
對于這個問題,她先是有點尷尬,但立刻就得意起來。
媽搖著扇子說:“我也是好多大牌的老客戶,韻達申通還有順豐都認識我呢。”
3、
《花間集》里寫到女子為想念她的男子而廢了梳妝,她最漂亮的衣裳因為長久折疊放在衣箱里,那折痕把衣裳都磨損了。
詞中沒有提及一句相思的話,但這樣深沉含蓄的情感,實在令我這個現代女性驚羨。
“衣白漸侵塵”,這是多么深穩貞一的思念啊。
去年秋天,因為被關在制作人家里寫劇本,來不及收夏衣,出關之后驟然已是寒冬了。
好容易等到一個大太陽天,把夏天衣服一件件洗了收藏。
手底下流著冰涼的自來水,一寸寸都是活的。
水里的衣裳是夏天和春天的顏色,照眼地亮,尤其前兩年流行的淡藍、淡茄紫、粉紅等“星星小孩”粉彩系列,像是泉涌芙蓉,水流霞影,為之驚愛不已。
自己喜歡的衣服,不舍得用洗衣機洗,也不脫水,濕淋淋地吊在竹竿上,眼看風將其吹干了,陽光將其曬燥了。
一件件的衣服,一段段的記憶,日子不知不覺過去,每當換季藏衣取衣時,我才詫訝于時光的流轉竟是這樣忽忽如夢。
記得那么一個景象:我沿著回家的坡路走上來,暖晴的太陽光里,家家樓廊下掛著香腸、臘肉,欄桿上攤開晾著被單、褥子,一家一家不同的花色是一家一家不同的日子,還有什么比這個更能展現真實的生活呢?只覺一種遠意,叫人愁煞。
那天廊下還吊了我洗好要收的夏衣,一件蘋果綠的韓國式罩袍臨空舞擺著,輕盈的綠色襯在厚重的冬日里,像是早來的一片春天,悅目極了。
豈知這件衣服才花了我80塊錢,批發賣時怕還論斤稱的,我一眼看中把它搶救了出來,穿在身上居然不俗。
看著它在落羽輕風里搖動的姿態,當下竟作出一句很像現代詩的詩:
八十塊的春天我向販子買來,曬在冬天暖暖的竹竿上。
早些年興起中國風,大減價時買了一套衫褲——假緞桃紅褲配藤紫開襟長衫,襟上鑲桃紅寬邊,腰上墜一條桃紅如意穗,買來就被家人譏作歌仔戲戲裝。
著這襲衫褲,腳踏一雙銀色細高跟鞋,就成了時髦的迪斯科舞裝。
有一天穿了它要去參加朋友的婚禮,打扮好了在后院門口一站,請爸爸媽媽掌眼。
彼時院中兩棵桃樹的花才落,滿枝子綠葉蓁蓁,父親正在樹下拔草,抬頭一見,笑說:“怪不得桃花都沒了,原來變成了一個桃花精!”改良式的中國風不知何故一律左襟,披發左衽,乃如此當然地行之于20世紀80年代,從某一點來看,“桃花精”倒深具警譬之意。
那么,何妨把襯衫扎進窄裙里。
我喜歡蹬雙高跟鞋,精神飽滿地在房子里踱來踱去,讓鞋跟咔咔咔地敲在磨石地上,像一位利落的女秘書。
不然,一襲洋裝大圓裙系條寬皮帶,臂下夾只手提包,星期六的上午到郵局領款、存款、劃撥、寄航空信,再走路到第一銀行把乙存賬戶轉入甲存,一宗一宗辦成了。
手提包沉甸甸的,里面有錢、印章、存折,天呀,自己實在太干練果決了——步步蓮花,裙底生風!
再不然,家居穿T恤系條斜裙,活似意大利寫實片里的女人,有一種從生活當中結結實實滾過來的悍然的生命力,鏡中一瞥不免大怖。
偶爾也穿平底鞋,仿佛自己變得很低很低,在令自己歡悅的人前,一切心甘情愿。
有一年夏天,院子里開了14朵曇花,賞花到夜深興猶未盡,幾個人跑出去看月亮,躺在人家轎車車蓋上,月色似水流年,無聲無息從我們年輕的身上滑過。
假如留下了痕跡,是年年春暮開箱取衣時,樟腦香里一抖抖出的那件水藍底白牡丹大花布袍子。
買衣服就是一個緣字,相信女子如我輩者皆有同感,衣服實在比什么都更是女人的知己。
自己喜愛的衣服,一定是“一見鐘情”,千千萬萬里,一看就看到了它,就是它了。
又或者和自己有緣的衣服,這次不買,下次也不買,而終究還是買了。
女人對衣服這種天生的敏感和癡心,乃至對現實物質世界的切身之感與執著,最是被人拿來笑話的,但我想,如果男人破壞了理論與制度,就會變成虛無主義者,而女人再墮落也不會落到虛無主義,因為物質自身的存在于女人就是可信可親的。
冬天已經過去,脫下這一身笨重的冬衣,感到年輕的肌膚與春氣里的陽光雨露分外相親。
“當時年少春衫薄”,閑情萬種,而歲月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