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是現代文學家魯迅于1925年寫的一篇回憶性散文。
作者首先由北京冬季天空中的風箏聯想到故鄉早春二月時節的放風箏開始描寫,流露出淡淡的鄉愁。
然后自然地從風箏想到兒時往事:作為兄長的他對所謂沒出息的酷愛風箏的弟弟的懲罰。
成年后的作者為自己幼時的無知,對弟弟兒童天性的扼殺行為充滿了內疚和自責。
更令作者痛苦的是他已無法求得寬恕,因為弟弟對這件往事已漠然忘,這里照應了文章一開頭作者見到風箏時“驚異和悲哀”的情緒。
這種驚異和悲哀并不僅僅在于作者內心的深刻自我反省,而在于他從弟弟的“全然忘卻”中體會到中國老百姓對封建道德奴役、家長式的專制制度的不覺醒,因而倍感改造“國民性”任務之艱巨,點出作者心情沉重的內在原因。
文章敘事與抒情緊密相聯,在敘事的基礎上,抒發了作者對冷酷現實的極端憎惡和對美好明天的憧憬。
此文以白描寫景、寫人,舒事與感嘆、議論相結合,滲透著一種深沉的理性精神。
原文如下:
風箏
北京的冬季,地上還有積雪,灰黑色的禿樹枝丫叉1于晴朗的天空中,而遠處有一二風箏浮動,在我是一種驚異和悲哀。
故鄉的風箏時節,是春二月,倘聽到沙沙的風輪聲,仰頭便能看見一個淡墨色的蟹風箏或嫩藍色的蜈蚣風箏。
還有寂寞的瓦片風箏,沒有風輪,又放得很低,伶仃2地顯出憔悴可憐的模樣。
但此時地上的楊柳已經發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們的天上的點綴相照應,打成一片春日的溫和。
我現在在哪里呢?四面都還是嚴冬的肅殺3,而久經訣別4的故鄉的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就在這天空中蕩漾了。
但我是向來不愛放風箏的,不但不愛,并且嫌惡他5,因為我以為這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
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6,他那時大概十歲內外罷,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歡風箏,自己買不起,我又不許放,他只得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有時至于小半日。
遠處的蟹風箏突然落下來了,他驚呼;兩個瓦片風箏的纏繞解開了,他高興得跳躍。
他的這些,在我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見他了,但記得曾見他在后園拾枯竹。
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間堆積雜物的小屋去,推開門,果然就在塵封7的什物堆中發見7了他。
他向著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驚惶地站了起來,失了色瑟縮9著。
大方凳旁靠著一個胡蝶風箏的竹骨,還沒有糊上紙,凳上是一對做眼睛用的小風輪,正用紅紙條裝飾著,將要完工了。
我在破獲秘密的滿足中,又很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這樣苦心孤詣10地來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
我即刻伸手抓斷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
論長幼11,論力氣,他是都敵不過我的,我當然得到完全的勝利,于是傲然走出,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里。
后來他怎樣,我不知道,也沒有留心。
然而我的懲罰終于輪到了,在我們離別得很久之后,我已經是中年。
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國的講論兒童的書,才知道游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12。
于是二十年來毫不憶及的幼小時候對于精神的虐殺的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開,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的墮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墮下去而至于斷絕,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墮著,墮著。
我也知道補過的方法的:送他風箏,贊成他放,勸他放,我和他一同放。
我們嚷著,跑著,笑著。
——然而他其時已經和我一樣,早已有了胡子了。
我也知道還有一個補過的方法的:去討他的寬恕,等他說,“我可是毫不怪你啊。”那么,我的心一定就輕松了,這確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有一回,我們會面的時候,是臉上都已添刻了許多“生”的辛苦的條紋,而我的心很沉重。
我們漸漸談起兒時的舊事來,我便敘述到這一節,自說少年時代的胡涂。
“我可是毫不怪你啊。” 我想,他要說了,我即刻便受了寬恕,我的心從此也寬松了吧。
“有過這樣的事嗎?”他驚異地笑著說,就像旁聽著別人的故事一樣。
他什么也不記得了。
全然忘卻,毫無怨恨,又有什么寬恕之可言呢?無怨的恕,說謊罷了。
我還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著。
現在,故鄉的春天又在這異地的空中了,既給我久經逝去的兒時的回憶,而一并也帶著無可把握的悲哀。
我倒不如躲到肅殺的嚴冬中去罷,——但是,四面又明明是嚴冬,正給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氣。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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