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派作為一個雜文流派,具有三個特點:(一)從1940年陰霾密布的秋天創立,到1949年陽光燦爛的秋天終結,歷時九年,跨越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兩個歷史時期。
而且,在這九年的時間里,“野草”派成員,始終思想一致,團結成一個朝氣蓬勃的戰斗集體,這同中國現代雜文史上的其他流派,如“語絲”派、“現代評論”派、“論語”派、“魯迅風”派等相比就顯得異常突出了。
(二)后期《野草》,在表現中國人民的偉大歷史決戰時,清晰勾畫出敵我力量的消長,國統區黎明前的黑暗,解放區明朗天空的朝霞,轟響著人民勝利進軍的歷史足音,其雜文有著更多的歡歌笑語與喜氣亮色,這是魯迅雜文和“魯迅風”派雜文所沒有的新特點。
(三)由于《野草》創刊于文禁森嚴的國統區,客觀形勢決定“野草”派雜文家不能“直言”,必須進行“諷諭”,只能“戴著鐐銬跳舞”語出自聞一多對格律詩的論斷
,以曲折迂回、綿里藏針棉絮里面藏著針。
形容柔中有剛。
也比喻外貌和善,內心刻毒。
的方式進行戰斗。
這樣,他們在那些直接評論現實的雜文外,夏衍寫了一批自然科學小品式的雜文,宋云彬寫了一批論史、論學的雜文,孟超寫了眾多的評論古典小說人物的雜文,聶紺弩創作了一批“故事新編”式的雜文,其中不少精彩篇什融知識性、趣味性和思想性于一爐,這都是對魯迅雜文藝術的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