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美國的美國文學的特點如下:
1、兩種現實主義小說,在這方面的主要代表是亨利·詹姆斯,他的創作繼承了19世紀的高雅“現實主義”傳統,擅長描寫美國東部有閑階級男女的心理,他作品描寫的民主思想濃厚、獨立性強、天真無邪、不拘虛禮但又有些我行我素的美國上層婦女形象。
始終被看成是美國文化產物的典型,與這種創作傾向截然相反的是鄉土小說和反映農民心聲的作品,這方面比較有影響的作家哈姆林·加蘭。
2、鄉土作家和幽默小說,這方面的代表性作家是歐·亨利,他的短篇小說篇幅不長,以情節取勝,一般以寫小市民生活為主,充滿了蘊含同情的幽默和恢諧之特色,尤其是那些出人意料的結尾和“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謀篇布局手法更每每令讀者拍案叫絕。
3、“黑幕揭發者”與厄普頓·辛克萊,從19世紀90年代開始,一批以揭露資本家窮奢極欲和政府丑聞為主要內容的暴露文學曾一度發展到高峰,其中以厄普頓·辛克萊的《屠場》最有影響。
4、自然主義和現實主義的交織,這一時期美國文學的一個重要成就在于出現了一批既具有現實主義傾向同時又受到歐洲自然主義哲學和文學思潮影響的作家,他們所描寫的往往是一些沒有文化、出身貧寒的下層人民和社會渣滓,第一部顯示出決定論哲學傾向的作品是斯蒂芬·克萊斯的中篇小說《街頭婦女郎梅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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