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歷 馮驥才
我喜歡用日歷,不用月歷。
厚厚一本日歷是整整一年的日子。
每扯下一頁,它新的一頁——光亮而開闊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我去填滿。
我喜歡日歷每一頁后邊的“明天”的未知,喜歡它隱含著一種希望。
“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兒。
生命的定義就是擁有明天。
它不像“未來”那么過于遙遠與空洞。
它就守侯在門外。
走出了今天便進入了全新的明天。
明天會是怎么樣呢?當然,多半還要看你自己的。
你快樂它就是快樂的一天,你無聊它就是無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靜下心來就會發現,你不能改變昨天,但你可以決定明天。
有時看起來你很被動,你被生活所選擇,其實你也在選擇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歷掛在墻上。
隨手一翻,光溜溜的紙頁花花綠綠滑過手心,散著油墨的芬芳。
這一剎那我心頭十分快活。
我居然有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邊的日子就像一個個空間,生機勃勃,寬闊無邊,迎面而來。
我發現時間也是一種空間。
歷史不是一個空間嗎?人的一生不是一個漫長又巨大的空間嗎?一個個“明天”,不就像是一間間空屋子嗎?那就要看你把什么東西搬進來。
可是,時間的空間是無形的,觸摸不到的。
凡是使用過的日子,立即就會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無痕跡。
也許正是這樣,我們便會感受到歲月的匆匆與虛無。
我不能天天都從容地扯下一頁。
特別是忙碌起來,或者從什么地方開會、考察、訪問歸來,看見幾頁或十幾頁過往的日子掛在那里,暗淡,沉寂和沒用;被時間掀過的日歷好似廢紙。
可是當我把這一dié( )用過的日子扯下來,往往不忍丟掉,而把它們塞在書架的縫隙或夾在畫冊中間。
就像從地上拾起的落葉。
它們是我生命的落葉!
別忘了,我們的每一天都曾經生活在這一頁一頁的日歷上。
記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的亭子間被徹底搖散,震毀。
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樣找一個洞爬了出來。
當我的雙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覺真像從死神的指縫里僥幸地逃脫出來。
轉過兩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相機,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廢墟般的破樓,鉆進我的房間——實際上已經沒有屋頂。
我將自己命運所遭遇的慘狀拍攝下來。
我要記下這一切。
我清楚地知道這是我個人獨有的經歷。
這時,突然發現一堵殘墻上居然還掛著日歷——那蒙滿灰土的日歷的日子正是地震那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
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來。
如今,它和我當時拍下的照片,已經成為了我個人生命史中刻骨銘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歷的意義。
它原是我們生命忠實的記錄。
從“隱形寫作”的含義上說,日歷是一本日記。
它無形地記載我每一天遭遇的、面臨的、經受的,以及我本人的應對與所作所為,還有改變我的和被我所改變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復的——重復的工作與人際,重復的事物與相同的事物都很難被記憶。
所以我們的日歷大多頁碼都是黯淡無光的。
過后想起來,好似空洞無物。
于是,我們就碰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關于人本的話題——記憶。
人因為記憶而厚重、智慧和變得理智。
更重要的是,記憶使人變得獨特。
因為記憶排斥平庸。
記憶的事物都是純粹而深刻個人化的。
所有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個案”。
記憶很像藝術家,潛在心中,專事刻畫我們自己的獨特性。
你是否把自己這個“獨特”看得很重要?廣義地說,精神事物的真正價值正是它的獨特性。
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種文化。
記憶依靠載體。
一個城市的記憶留在它歷史的街區與建筑上,一個人的記憶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歷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動地被記憶,我們還要用行為去創造記憶。
我們要用情感、忠誠、愛情、責任感,以及創造性的勞動去書寫每一天的日歷。
把這一天深深xiāngqiàn( )進記憶里。
我們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豐富、充實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嗎?
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幾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歷。
我總是把這最后幾頁保存下來。
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
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凈光。
你一定會笑我,并問我這樣就能保存住日子嗎?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變成酒;保存歲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歲月變成永存的詩篇或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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