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本關于宋詞破案的小說是什么
《洗冤集錄》,法醫著作,又名《洗冤錄》、《宋提刑洗冤集錄》,4卷。
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書由檢驗總說、驗傷、驗尸、辨傷、檢骨等53項內容所組成;并對犯罪、犯罪偵察、保辜等有關斷案、法吏檢驗格式程序等,亦詳加論述。
本書內容豐富,見解精湛,雖間有論析欠當之處,但絕大部分內容源于實踐經驗,是中國較早、較完整的法醫學專書。后世諸法醫著作多以本書為藍本,或加注釋,或予以增補,并對世界法醫學的發展有過巨大貢獻,曾先后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
2. 古代的宋慈是不是真著有《洗冤錄》
宋慈確有其人,寫的書叫《洗冤集錄》
宋慈(1186~1249),南宋法醫學家。字惠父,建陽(今屬福建)人,自幼勤奮攻讀,好學不倦。嘉定十年(1217)登進士第,他曾任長汀縣令、福建路邵武軍,替人民作了許多有益的事。
嘉熙三年(1239),宋慈升充提點廣東刑獄。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元年(1241),知常州軍州事。淳祐五年(1245),開始收集編寫《洗冤集錄》資料,淳祐七年(1247),除宋慈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處理軍政要務。
宋慈在長期從事提點刑獄工作中,認為檢驗乃是關系整個案件“死生出入”、“幽枉曲坤”的大事(《洗冤集錄·宋慈序》),因此自己對于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通過認真審慎的實踐,宋慈總結出一條重要的經驗:錯案、冤案與檢驗經驗不足有密切關系。于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自《內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萃之,厘而正之,增以已見,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于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籍經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這部法醫名著一經問世迅速傳遍全國各地,并成為后世眾多檢驗書籍的祖本。宋慈死后,理宗為了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御書墓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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