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想品德學科的評價方式
隨著新課程改革的不斷深人,思想品德課的評價方式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
在傳統教育特別是“應試教育”的制約下,過分地強調課程的知識本位和學科本位,使思想品德學科的實效性受到很大的制約。
有知識,沒能力;高分數,低素質;以及好索取,惡付出等品德素養缺失的現象,已經成為一個覓待解決的問題。
與傳統評價相比,新課標更加關注學生的發展。
事實上,一個學生思想品德考試成績的高低并不代表了其思想品德素質的高低。
當前,通過一紙試卷來對學生進行綜合性學習的考查,是很多地方教學評價的唯一方式,無可厚非,對于數學、英語等學科這是一種最好的評價方式,但思想品德課程的特殊性和學生思想品德形成與發展的特殊性,要求我們樹立評價的人本思想,以學生的終身發展、健康發展、全面發展為根本的價值取向。
《課程標準》指出:“評價既要重視學生對本課程基本知識的理解和運用,更要考查學生在思想品德課程學習過程中,是否形成了好公民所應有的態度、能力、價值觀和行為。”可以看出,新課標要求我們不僅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更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態度,創新精神,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更要關注學生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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