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制與民主之本質區別說到底就是將社會人是當奴隸或者是做公民之區別。
民主是能夠真正體現社會人行使及表達自己社會權利的體制:
1、公民們通過自己權利——選票來推薦和選擇自己在處置及管理公共事務的委托人(由于現實及操作上的問題,每一個位公民不可能凡遇到國事都必須親自參與到政務中來,另外,當人太多的情況下也不利對國事議案的磋商及決議);
2、公民們通過不同渠道(如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對委托人(政府官員)履行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3、對社會上及在政府施政過程中所出現的不合理、不公平現象可以進行抗議,以督促政府及時采取措施給予彌補和改過。
這一切皆是公民們在擁有選票的前提條件下才有可能做到的事情,而專制是萬萬做不到的。
二、民主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
專制是君主憑自己的意志獨斷獨行,操縱一切。
擴展資料
專制不只是少數人想統治大多數人,而更是大多數人主動或被動接受被統治。
專制是大多數人把希望寄托在少數人乃至于一個人身上,民主是大多數人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并堅信別人也會和自己一樣,所有人爭取自己的權力,國家權力就公共化了,但這還不夠,如果每個人各行其是行使自己的權力,那只會造成混亂。
每個公民可以行使權力,只是具備民主的基礎,而不能說這就是民主,民主的核心在于民眾按照統一規則行使國家權力,并予以法律的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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