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手抄報內容
憲法手抄報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于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
隨后起草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歷經四部,均以相應的年號作為區別。一般默認的憲法為最新版本,即八二憲法的2018年修正版。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并且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1949年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憲法,卻為憲法的訂立奠定了基礎。
2,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60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為“五四憲法”的法案為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 3,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這一切都突出的憲法的重要性,憲法存在于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人及每一天!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遵守法紀,依法辦事,應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
憲法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確保憲法得到嚴格、一體遵循,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大意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4,我們所認識的法律,他非常窄小,但事實上他是廣闊的,無處不在的他,也在生活中見到了他的身影。
他與生活的關系也如母子一樣密不可分。 例如,如果你是學生,就必須在校遵守規章制度;如果你是行人,就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你是工人,就必須腳踏實地,不做違法的事……宗旨,無論你從事哪一項職業,干什么,都要遵守法律制度,也都離不開法律。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 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言行。
正是由于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 5,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1997 年 9 月,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從 此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2.關于憲法的手抄報內容
2014年12月4日是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
從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決定》,提出將這一天定為國家憲法日,到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確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處于核心的地位。
一切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的,憲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維護法制的權威,首先是維護憲法的權威。憲法日的確定更是黨和國家對依法治國的堅強決心。
憲法序言明確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因此,依法治國,首先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憲法,樹立和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證憲法的貫徹實施,做到依憲治國。
3.學習憲法 尊法守法手抄報內容
憲法(constitution)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系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系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神圣,神圣的定義就是凌駕于一切之上不可侵犯的絕對。
所以,若是按此認識去認識憲法,是非常錯誤的。原因很簡單,憲法若是神圣,那將人民置于何地?簡單的將憲法理解為“神圣”,并以此作為一個常識,那么法律將成為一個巨大的牢籠,整個社會則被裝進這個籠子。
我們要切記,將權力裝進法律的籠子,這里的權力很大意義上指的是個人的權力或者說不能代表人民意志的權力,提著籠子的手叫做人民。否則就類似于一些電影中出現的那種刻板的,毫無人性化的,機械化的世界。
這種神圣的說法,其本質類似于祖宗之法不可改。不管是憲法還是其他的法律,其本質只是一個工具,人民統治社會的工具。
人民使用這個工具統治國家,就是依法治國,而不是法律指示人民治理國家。但是,神圣的憲法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沒錯的。
因為人民作為一個政治概念,其具體所指實為國家的統治階級。而統治階級,正是用憲法,將自己人民的身份進行確認。
一個統治階級實質上只有一部憲法,在這個意義上人民和憲法是一體的。若憲法出現本質性更改,其實際意義所指,乃是國家統治階級的更替,也就是國家主權的掌握出現更替。
所以,當憲法出現根本性改動的時候,其本質就是政權的交替,其意義類同于中國傳統意義上的改朝換代。沒有神圣的憲法,只有神圣的人民。
神圣的憲法,更進一步來說,神圣的法律的認識,會使人陷入教條主義。法不容情的情是私情,而不是“人情”,這個世界上只有徇私枉法,徇公是沒辦法枉法的。
法律原本存在的意義就是出于“人情”,我們常說的以德報德、以怨報怨,所謂的“報”就是人們對法律的原始渴求,其產生的土壤就是“人情”。總的來說,憲法其本質的屬性就是民心所向,人情所系。
概念的產生 “憲法”一詞,來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組織、確立的意思。古羅馬帝國用它來表示帝王的“詔令”、“諭旨”,以區別于市民會議通過的法律文件。
歐洲“封建”時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對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的確認,含有組織法的意思。英國在中世紀時期建立了代議制度(當然這種情況在中國先秦時期是沒有的),確立了國王沒有得到議會(代議機關)同意就不得征稅和進行其他立法的原則。
后來代議制度普及于歐美各國,人們就把規定代議制度的法律稱為憲法,指確認立憲政體的法律。“憲”、“憲令”、“憲法”等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與“法”同義,日本古代“憲”也指法令、制度,都與現代“憲法”一詞含義不同。
19世紀60年代明治維新時期,隨著西方立憲政治概念的傳入,日本才有相當于歐美的概念出現。世界各國的早期憲法形式1898年,中國戊戌變法時,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要求清廷制定憲法,實行日本式的君主立憲。
1908年中國清政府頒布以1889年《日本帝國憲法》為藍本的《欽定憲法大綱》,從此“憲法”一詞在中國就成為國家根本法的專用詞。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是英國的不成文憲法。
它是17世紀中期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爭奪政權過程中互相妥協的產物。通過一系列逐步限制王權和擴大資產階級政治權力的憲法性法律,如《權利法案》《人身保護法》《王位繼承法》《國會法》等,這些憲法性法律同政治慣例、司法判例一起構成了英國憲法,確立了英國立憲君主制政體和議會內閣制。
美國在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獨立戰爭勝利后,于1776年由各州的代表參加的制憲會議草擬了《邦聯條例》,經各州批準后于1781年3月生效,成為美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開創了一個成文憲法時代。1787年9月通過的《美國憲法》于1789年4月生效,這部憲法確立了美國的聯邦制度和以三權分立為核心的總統制。
1791年法國制定了歐洲大陸第一部憲法,把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誕生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作為憲法的序言,在這部憲法的基礎上建立起法蘭西第一共和國。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的憲法國家,但英國憲法沒有制定出一部統一的,完整的成文法典,而是由各個歷史時期頒布的憲法性文件,法院判例和國會慣例所組成。
美國憲法是資本主義國家第一部成文憲法,它是以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后通過的《獨立宣言》和聯邦條例為基礎,于1787年在費城制憲會議上制定的,在資本主義國家制憲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由憲政編查館參照1889年《日本帝國憲法》制定,內容上有“君上大權”和“臣民權利義務”兩個部分組成。
4.憲法手抄報的內容
剛剛畢業的最后一個學期的憲法。
第一修正案對法律的兩個條款的憲法是非常重要的,如私人土地問題的國家的經濟狀況。第九條礦產,水,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受法律是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由國有城市土地第十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所有的國家,以規定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和征收,征地補償費。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11條(鼓勵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支持),合法的私有財產是公民的神圣第十三條。
國家保護依法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所有的國家,以規定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并賠償公民的私有財產。
(注意這不是民事權利義務的主人)條人民中華民國師34 37 62 63 64 67 75 80 81 89 113 等也對30個行政區域,要注意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總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督察總統監察長任職不得超過兩個一排會話學習憲法,有憲法代碼是必要的。一些參考書指出什么是重要的。
立法法,所有憲法修正案應該熟悉。
5.憲法手抄報內容有哪些
1、法律知識: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范,由于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
2、法律教育: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范,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于其他社會規范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系,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征。 3、法律在身邊:對于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違法后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4、法制宣傳:雖然所有的法律體系處理的議題通常都是很類似甚至是一樣的,不同的國家對于各種法律的分類和命名上通常都會不同。
5、法律百科:法律體系,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
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范的總稱。
6、法律讀物:讀書不僅對我們的學習有著重要作用,對道德素質和思想意識也有重大影響。“一本好書,可以影響人的一生。”
這句話是有道理的。我們都有自己心中的英雄或學習的榜樣,如軍人、科學家、老師、英雄人物等。
這些令我們崇拜或學習和模仿的楷模,也可以通過閱讀各類書籍所認識。我們在進行閱讀時,會潛意識地將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與書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進行比較,無形中就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識和道德素質。
6.學憲法講憲法手抄報
手抄報內容可以寫憲法的起源以及作用。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于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 隨后起草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歷經四部,均以相應的年號作為區別。
一般默認的憲法為最新版本,即八二憲法的2018年修正版。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并且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2、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60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為“五四憲法”的法案為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 3、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這一切都突出的憲法的重要性,憲法存在于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人及每一天!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遵守法紀,依法辦事,應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
憲法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確保憲法得到嚴格、一體遵循,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大意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7.憲法手抄報圖片字大點
我們與法: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離不開法律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黨和國家歷來重視對青少年的教育、引導和保護,并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青少年正處于長身體、長知識的重要時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由于社會環境復雜,存在著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于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因此,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名人名言:
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惡行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亞里士多德
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 —勞倫·卻伯
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未成年人保護法>;摘錄
第一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三條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適合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并加強管理。
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煙、飲酒。
第三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知識寶庫:青少年保護法的條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年9月4日
<<;兒童權利公約>>1991年12月29日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收養法>>1991年12月29日
<<;義務教育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2年9月1日
8.關于憲法的手抄報資料少一點
共同綱領當時相當于臨時憲法而中國第一部憲法是54憲法54憲法又是在共同綱領上進行完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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