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紀年:年號:清德宗光緒六年;庚辰年(龍年).
中國電報總局成立
光緒六年(1880)八月中旬,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奏準籌設津滬電報線時,在天津成立官辦的津滬電報總局,委派盛宣懷為總辦。
光緒七年(1881)十一月津滬線完工前,正式命名為中國電報總局。
津滬電線通報后,經營四個月,虧損甚大。
自光緒八年(1882)三月初一日起,改為官督商辦,招股集資,分年繳還官辦本銀(湘平銀十七萬八千七百余兩),聽其自取報資,以充經費。
盛宣懷、鄭觀應、經元善、謝家福、王榮和等集股湘平銀八萬兩,是其創辦資本。
(1882)十二月,李鴻章奏設蘇浙閩粵電線,光緒九年(1883)六月,兩江總督左宗棠奏設江寧至漢口的長江電線,均準由中國電報總局辦理,于光緒十年(1884)建成;同時擴大招股,兩年后資本合計八十萬元。
光緒十年(1884)春,總局由天津移至上海,一方面與外商公司交涉折沖電報利權事宜,另一方面統籌各路電線的架設,陸續建成干線多條,如廣東廣西線、江西廣東線、直隸陜西線、湖北四川線以及北京恰克圖線等。
又協助官府架設官線若干條。
商線官線遍布各省,殊方萬里,呼吸可通。
還幫助鄰邦朝鮮興建電線二千余里。
光緒三十四年(1908),商線共計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七里,占全部電報線的百分之四五點五六。
光緒二十年(1894)開始,盈利顯著增加,一部分轉化為資本,光緒二十五年(1899)資本總額達二百二十萬元。
每年除照章支付股東官利一分外,發放紅利數厘至一分不等,成為眾所歆羨的投資對象。
光緒二十八年(1902)十一月,北洋大臣袁世凱奏準電報收歸官辦。
十二月(1903),清廷派袁世凱為督辦電政大臣,吳重熹(直隸布政使)為駐滬會辦大臣,飭將電局收回,認真辦理。
光緒二十九年(1903)三月初一日,吳重熹在滬接辦各省電報商局,厘訂章程八條,令各分局遵辦。
光緒三十三年三月(1907),郵傳部奏派楊文駿(前署廣東臬司,雷瓊道)督辦電政;次月改中國電報總局為上海電政局。
光緒三十四年五月(1908),郵傳部尚書陳壁奏請由部備款收贖商股,在確定每股(票面為一百元)贖價問題上,官商雙方爭執不下,發生了一次“電股風潮”。
郵傳部初定每股給價一百五十元,加上年息洋二十元,計一百七十元。
后加價十元作為優待。
股商根據上年帳略,實存資產五百二十八萬余元,每股應分二百四十元。
鄭觀應主張公估,則資產總值肯定超過帳面金額,每股價值當在二百四十元以上。
有的股商提出,照上年及近期的股票市價每股二百元作為贖價。
均未被郵傳部采納。
最后仍以郵傳部所定每股一百八十元收贖,于八月基本辦理結束。
宣統三年(1911)四月,上海電政局移至北京,為電政總局;原上海電政局改稱上海電報分局。
《中美續修條約》簽訂
十九世紀四十至七十年代,先后有數十萬華工在美國從事最繁重的勞動,對美國西部的開發和建設起了很大作用。
七十年代以后,美國國內排華風氣日盛一日。
光緒三年(1877),美國國會要求美國政府與中國改訂同治七年(1868)簽訂的《中美續增條約》(即《蒲安臣條約》,美國曾利用該條約擴大招募華工,開發西部資源)。
光緒五年(1879),美國卸任總統格蘭物(*)利用調停中日關于琉球問題的時機,迫使清政府答應對華工赴美可以“改章辦理”。
光緒六年(1880)十月十五日,美國駐華公使安吉立(*)與清總理衙門大臣寶鋆在北京簽訂了《中美續修條約》。
共四款,另有“續約附款”。
規定:對華工赴美,美國“可以或為整理,或定人數、年數之限”。
光緒七年(1881)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互換該約的批準書。
自光緒八年(1882)起,美國制訂出一系列排華法案。
到光緒三十年(1904)更提出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激起中國人民強烈反對,掀起一場反美愛國運動。
"海防"與“塞防”的艱難抉擇
1880年,大清帝國到了最危險的時候,西北新疆和東南海疆同時陷入危機。
西北方向,沙皇俄國乘新疆叛亂之際,“主動幫助”中國從叛軍手中“收復”了伊犁地區,歷經10年卻并不歸還,而是索要高額贖金及大片土地。
左宗棠率領西征平叛得勝之師,屯兵六萬,厲兵秣馬,與俄軍對峙,全世界的軍事專家都預料中俄戰爭將難以避免。
東南方向,正在飛速崛起的日本,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伐,此時悍然宣布將琉球撤蕃立縣,改名為沖繩,下一步的野心就是朝鮮和中國臺灣。
琉球國王派出的秘密使節,向中國政府“泣血”求援,要求中國盡快出兵。
抗日情緒同樣充滿了大清朝野,主戰的奏折雪片般的飛進紫禁城。
但是,激情并非實力,口水絕非拳頭,大清國根本沒有兩線作戰的實力,只能在陸地與海洋、“塞防”與“海防”“固疆”與“保藩”抗俄與抗日之間,做出艱難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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