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有,我們生物老師都講了。
從小被狼攫取并由狼撫育起來的人類幼童。
世界上已知由狼哺育的幼童有10多個,其中最著名的是印度發現的兩個。
狼孩和其他被野獸撫育的幼童又統稱為野孩。
1920年,在印度加爾各答附近的一個山村里,人們在打死大狼后,于狼窩里發現了兩個由狼撫育過的女孩,其中大的年約7、8歲,被取名為卡瑪拉;小的約2歲,被取名為阿瑪拉。
后來她們被送到一個孤兒院去撫養。
阿瑪拉于第2年死去,卡瑪拉一直活到
1929年。
孤兒院的主持人J.E.辛格在他所寫的《狼孩和野人》一書中,詳細記載了這兩個狼孩重新被教化為人的經過。
狼孩剛被發現時,生活習性與狼一樣;用四肢行走;白天睡覺,晚上出來活動,怕火、光和水;只知道餓了找吃的,吃飽了就睡;不吃素食而要吃肉(不用手拿,放在地上用牙齒撕開吃);不會講話,每到午夜后像狼似地引頸長嚎。
卡瑪拉經過7年的教育,才掌握45個詞,勉強地學幾句話,開始朝人的生活習性邁進。
她死時估計已有16歲左右,但其智力只相當3、4歲的孩子。
如果狼孩在出生時不屬于先天缺陷,則這一事例說明:人類的知識與才能是天賦的,直立行走和言語也并非天生的本能。
所有這些都是后天社會實踐和勞動的產物。
從出生到上小學以前這個年齡階段,對人的身心發展極為重要。
因為在這個階段,人腦的發育有不同的年齡特點,言語的發展可能有一個關鍵期(發音系統逐漸形成比較穩定的神經通路,以后要重新改變,非常困難)。
錯過這個關鍵期,會給人的心理發展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因此長期脫離人類社會環境的幼童,就不會產生人所具有的腦的功能,也不可能產生與語言相聯系的抽象思維和人的意識。
成人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長期離開人類社會后又重新返回時,則不會出現上述情況。
這就從正反兩個方面證明了人類社會環境對嬰幼兒身心發展所起的決定性作用。
此外,人們還發現過熊孩、豹孩、猴孩以及綿羊所哺育的小孩。
他們也和狼孩一樣,具有撫育過他們的野獸的那些生活習性。
20世紀70年代,印度又發現了一個狼孩,人們正在進一步研究,試圖揭開狼孩生活的全部秘密。
那還是在1920年,在印度加爾各答東北的一個名叫米德納波爾的小城,人們常見到有一種“神秘的生物”出沒于附近森林,往往是一到晚上,就有兩個用四肢走路的“像人的怪物”尾隨在三只大狼后面。
后來人們打死了大狼,在狼窩里終于發現這兩個“怪物”,原來是兩個裸體的女孩。
其中大的年約七八歲,小的約兩歲。
這兩個小女孩被送到米德納波爾的孤兒院去撫養,還給她們取了名字,大的叫卡瑪拉,小的叫阿瑪拉。
到了第二年阿瑪拉死了,而卡瑪拉一直活到1929年。
這就是曾經轟動一時的“狼孩”一事。
據美國《自然史》雜志1976年4月號刊登的一篇書評說,“狼孩”的發現者、孤兒院的主持人辛格在他所寫的《狼孩和野人》①一書中,詳細地記載了他和妻子一起如何努力把這兩個像狼的女孩轉化為人的經過,書中還附有美國人類學家津格的評論。
①此書于1947年出版,1966年再版。
像印度“狼孩”這種野獸撫育人類幼童的事例絕不止一件。
1875年時,著名的瑞典生物學家林耐所著的生物分類著作中,就記載了關于野獸撫育孩子的事例:如1344年在德國黑森發現的被狼哺育長大的小孩;1661年在立陶宛發現的與熊一起長大的小孩;及1672年在伊朗發現的為綿羊所哺育的小孩。
據傳我國古籍中也記載過有關“狼孩”的事例。
最近上海《少年報》編輯部知識組的同志,還為本文提供了一個很有趣的資料——據伊拉克《笛子報》1978年第339期報道:
一批醫生和心理學教授正前往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去研究一個曾在猴群中生活過的男孩。
這個男孩是四年前布隆迪的一些村民發現的。
發現時,他全身赤裸,身體大部分長著毛,用四肢爬行、跳躍。
村民們經過一段緊張的追趕,才把他抓住。
他先被送到一家精神病醫院,現在住在肯尼亞的一家醫院里。
人們給他起了個名字叫“約翰”。
已確定他現年八歲,是在森林中與家人失散或是家里人全部遭難后獨自留下的。
猴子們見到他很高興,把他當自己的孩子來撫養,并保護他免受其他動物的傷害。
在被發現后的一段時間內,他學習了兩腳行走,由于回到人類中生活,性情也變得溫順了。
但是,他至今還不會說話。
起初他只吃香蕉,慢慢地他已習慣吃人們所吃的各種食物。
關于被遺棄在森林里長大的小孩,其中最有名的,就是1797年法國大革命時代,獵人從森林里找到了一個17歲的男孩,由于長久隔絕于人類社會之外,找到他時已變成“野獸般的孩子”。
這一發現曾引起學術界的廣泛注意,并進行了多方面的科學研究。
這個野男孩死于40歲。
據說經過長期人為的訓練,他終于被“馴化”了,“失盡了他的動物行為”。
1976年出版的《阿威龍的野男孩》一書,介紹了這個野男孩被發現的概況。
至20世紀50年代末,科學上已知有30個小孩是在野地里長大的,其中20個為猛獸所撫育:5個是熊、1個是豹、14個是狼哺育的,其中最著名的即本文開首講的印度“狼孩”。
人們會問:這些“狼孩”回到人類社會后是怎樣生活的?他們和正常的孩子有些什么不同?
據記載,本文提及的印度“狼孩”剛被發現時用四肢行走,慢走時膝蓋和手著地,快跑時則手掌、腳掌同時著地。
她們總是喜歡單獨活動,白天躲藏起來,夜間潛行。
怕火和光,也怕水,不讓人們替她們洗澡。
不吃素食而要吃肉,吃時不用手拿,而是放在地上用牙齒撕開吃。
每天午夜到清晨三點鐘,她們像狼似地引頸長嚎。
她們沒有感情,只知道饑時覓食,飽則休息,很長時間內對別人不主動發生興趣。
不過她們很快學會了向辛格的妻子去要食物和水,如同家犬一樣。
只是在一年之后,當阿瑪拉死的時候,人們看到卡瑪拉“流了眼淚——兩眼各流出一滴淚”。
據研究,七八歲的卡瑪拉剛被發現時,她只懂得一般6個月嬰兒所懂得的事,花了很大氣力都不能使她很快地適應人類的生活方式,2年后才會直立,6年后才艱難地學會獨立行走,但快跑時還得四肢并用。
直到死也未能真正學會講話:4年內只學會6個詞,聽懂幾句簡單的話,7年時才學會45個詞并勉強地學幾句話。
在最后的3年中,卡瑪拉終于學會在晚上睡覺,她也怕黑暗了。
很不幸,就在她開始朝人的生活習性邁進時,她死去了。
辛格估計,卡瑪拉死時已16歲左右,但她的智力只相當于三四歲的孩子!
“狼孩”的事例告訴了我們一些什么呢?
我們知道,人類學和心理學工作者往往通過對高等類人猿的觀察和實驗,來探索人類語言、智力及許多社會行為和習性的形成過程,而人類兒童與動物共同生活的意外事例,卻提供了少有的機會,通過對這一類特殊情況下的人的觀察和研究,可以得到很有價值的資料。
首先,“狼孩”的事實,證明了人類的知識和才能并非天賦的、生來就有的,而是人類社會實踐的產物。
人不是孤立的,而是高度社會化了的人,脫離了人類的社會環境,脫離了人類的集體生活就形成不了人所固有的特點。
而人腦又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它本身不會自動產生意識,它的原材料來自客觀外界,來自人們的社會實踐。
所以,這種社會環境倘若從小喪失了,人類特有的習性、他的智力和才能就發展不了,一如“狼孩”剛被發現時那樣:有嘴不會說話,有腦不會思維,人和野獸的區別也混滅了。
這里也應當指出,“狼孩”本身畢竟是人類千世萬代遺傳下來的后輩,因此當“狼孩”回到了人類社會中,必然會逐漸恢復人類特有的習性。
印度“狼孩”盡管似乎成了野獸般的生物,但她死時已接近于人了。
而辛格夫婦所豢養的那些家狗從沒有學會直立行走,更沒有學會說話。
其次,“狼孩”的事例說明了兒童時期在人類身心發育上的重要性。
人的一生中,兒童時期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是一個迅速發展的時期。
例如僅就腦的重量而言,新生兒平均約390克,9個月的嬰兒腦重560克,2.5歲到3歲的兒童腦重增至900~1011克,7歲兒童約為1280克,而成年人的腦重平均約1400克。
這說明在社會環境作用下,兒童的腦獲得了迅速發展。
正是在兒童時期,逐步學會了直立和說話,學會用腦思維,為以后智力和才能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狼孩”由于在動物中長大,錯過了這種社會實踐的機會,這就使她們的智力水平遠遠比不上同年歲的正常兒童。
再次,正如個體發育史是它的種系發展史簡短的重演一樣,人類幼兒智力的成長過程也反映了從猿到人漫長歷程中人的智力的發展歷史。
由于缺乏社會實踐活動,“狼孩”未能學會直立,不得不用四肢爬行,使得她們的發言器官——喉頭和聲帶的運用受到阻礙,發不出音節分明的語言。
更重要的是,由于脫離人類社會,印度“狼孩”自然不會有產生語言的需要。
此外,她們總是四肢爬行,面部朝下,只得從下方攝取印象,不可能使頭腦獲得較其他四腳動物更多的印象,這一切根本地阻滯了她們智力的發展。
“狼孩”的事例從反面深刻地反映了,人類起源過程中如果沒有直立行走和語言的形成,人類祖先就不可能實現由猿到人的轉變,而直立行走和語言的形成卻又離不開最基本的實踐活動——勞動。
所以狼孩給人們以深刻的啟示:沒有勞動,也就沒有可能實現從猿到人的轉變!
◆ 發展心理學
* 心理發展研究與理論:遺傳、環境與心理發展,成熟、學習與心理發展,心理發展的動力,教育與發展,認知發展階段論,發生認識論,表象模式發展理論,人格發展階段論,道德發展階段論,復演學說,兒童學,游戲,模仿,印刻,關鍵期,自我中心主義,早期經驗,親子關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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