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人說,在我幼小時候,家里還有四五十畝水田,并不很愁生計。
但到我十三歲時,我家忽而遭了一場很大的變故,幾乎什么也沒有了;我寄住在一個親戚家里,有時還被稱為乞食者。
我于是決心回家,而我的父親又生了重病,約有三年多,死去了。
有自尊,不愿受他人語言侮辱而選擇那種茍活。
這時正值俄日戰爭,我偶然在電影上看見一個中國人因做偵探而將被斬,因此又覺得在中國醫好幾個人也無用,還應該有較為廣大的運動……先提倡新文藝。
發展自己的文化思想,進行文化建設。
魯迅是一個偉大的人,是一個作家,講述一些自己的思考經歷希望對人有所幫助,創作了一些作品,還是一個合格的公務員,盡職盡責,他的官職也是相當大的,社會教育司的僉事兼下轄第一科科長,其中僉事由大總統任命,相當于現在副司級兼正處級,這個行政職位很重要,當時全國沒有宣傳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署等部門,所以當時宣傳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署等的那些事務都歸教育部管,教育部分普通教育、專門教育、社會教育三個司,前兩司管的單是學校教育,也就是說其他這些事務就都歸社會教育司管,魯迅的工作,包括考察戲劇、審核小說,管美術、音樂和演講,管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戲院、影院、說書場,幾乎所有的文化活動和娛樂設施都歸他們司來管,1912年8月2日大總統公布的《參議院決議修正教育部官制》規定,社會教育司的工作分為9個方面:(一)關于厘正通俗禮儀事項。
(二)關于博物館、圖書館事項。
(三)關于動植物園事項。
(四)關于美術館、美術展覽會事項。
(五)關于文藝音樂演劇等事項。
(六)關于調查及搜集古物之事項。
(七)關于通俗教育及演華講會事項。
(八)關于通俗圖書館巡行文庫事項。
(九)關于通俗教育之編輯調查規劃等事項。
一些臨時任務,如制定國徽國歌。
從1915年到1916年,魯迅主持召開了12次會議,形成了《勸導改良及查禁小說辦法議案》《公布良好小說議案》《小說股辦事細則》和《審核小說標準》等文件,后來,魯迅辭掉了小說股主任的職務,但仍然被任命為干事,負責全國小說的審核,1915年創刊的新青年等這種雜志就屬于魯迅工作管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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