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3日 星期五 (晴)
母親把饅頭蒸熟了,她就喊父親進屋吃饅頭。
我也跟了進去,就把下午剩下的黑面飯盛了一小碗吃,吃完了我想再盛一碗,可是小弟都給吃完了,我就問母親我可以吃一個饅頭嗎?母親說明天吃吧,今天不能吃。
我說我吃一個小的,母親還是不讓。
我就出來睡在外面,看著天空的星星想,是不是我沒有考上女中,母親還在生氣呢?我開始責備母親,連夜里的飯都不給吃。
我偷偷地流著淚。
2001年7月30日 星期一 (晴)
今天下午我寫日記的時候,找我的鋼筆,可是它不見了。
我就問兩個弟弟見了沒有,他們說沒有。
我就在昨天寫日記那兒找,也沒有找著。
我就問母親,你見了沒有?母親說,她看我把筆、本子都放在炕上,她怕我丟掉,就放抽屜里了。
可是我在抽屜里也沒找著。
我的心都碎了。
你們也許會笑,一支鋼筆,還值得你去傷心嗎?你們不知道這支鋼筆的來歷,是我兩學期積攢的零花錢,沒有花,就買了它。
我看別的同學每人有兩、三支鋼筆,而我連一支都沒有,我就忍不住買了一支。
這支鋼筆的苦處其實就是我的苦處。
母親給我零花錢的原因,是我一天到晚只能吃到兩頓黃米飯,她給我錢就是讓我買幾個饅頭吃。
我硬是挨餓,把錢給積攢下來了。
為了這支鋼筆,我不知吃了多少苦。
它讓我學會了什么是艱苦的生活,什么是幸福的生活。
每次看到它,我就像看到了母親。
可是我令母親失望了。
我真沒用,還在學校里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如今連女中都沒有考上。
活著還有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