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權威教義學家、哲學家、法學家、教育家,正統蘇菲主義的集大成者。
一譯“阿爾·加扎利”。
拉丁名阿爾加惹爾(Algazel)。
全名艾布·哈米德·穆罕默德·伊本·穆罕默德·圖西·安薩里。
生于波斯呼羅珊的圖斯,出身于紡毛工匠家庭。
嚴安薩里”由“紡毛者”一詞派生而來,并以此名著稱于世。
其父為一虔誠蘇菲。
他幼年喪父,由其父之密友、一蘇菲派學者撫育成人。
早年受傳統伊斯蘭教育,能背誦全部《古蘭經》和背記圣訓名段。
他求知欲甚強,思想頗為敏銳,記憶力出眾。
青年時先到戈爾甘投師求學,學習沙斐儀派教法。
后到內沙布爾尼采米亞經學院,師從艾什爾里派著名學者、“兩圣地教長”朱韋尼(1028~1085),學習教義、教法、哲學和邏輯學,博覽群書,成績優異,成為艾什爾里派學說的繼承者。
他還常到內沙布爾蘇菲派謝赫法爾瑪基(?~1084)處求教,深受其神秘主義思想的影響。
1085年其師逝世后,他應邀到巴格達擔任塞爾柱王朝首相尼扎姆·穆勒克(1030~1106)的宗教及教育參事,頗受尊重,享有大臣俸祿。
1091年,應聘在日格達尼采米亞大學擔任首席教授,講授艾什爾里派教義學、沙斐儀派教法學和哲學,開設宗教專題講座,門徒甚眾。
因其學識淵博,思想開闊,見解精辟,善于辭令和論辯,且學術上成就卓著,聞名遐邇。
他在執教的同時,并潛心研究希臘哲學、伊斯蘭教各派學說和蘇菲主義,使他的思想處于各種矛盾的困惑之中。
他深感伊斯蘭教在受到希臘哲學和外來各種異教思想的滲透下,破壞了信仰的統一,出現“信仰危險”,為此,他一方面著書反駁希臘哲學和伊斯蘭教內部的“異端邪說”,另一方面對伊斯蘭教各派的教義和教律產生大膽懷疑,企圖尋求捍衛“正統信仰”以復興伊斯蘭教的途徑。
1095年,他毅然辭去教職,以苦行蘇菲的身份,先后游訪大馬士革、耶路撒冷、希伯倫、開羅、亞歷山大等地,并于1096年去麥加朝覲,到麥地那拜謁了穆罕默德陵墓。
隨后在大馬士革蘇菲扎維葉(道堂)隱修10年之久,體驗蘇菲的精神修煉,并繼續著書立說。
1106年應塞爾柱王朝新首相法赫爾·穆勒克的邀請返回內沙布爾尼采米亞經學院任教。
他任職3年后,再次返回家鄉圖斯隱修,過清貧的苦修宗教生活,從事著述,并培養門弟子。
1111年12月19日歿于圖斯。
安薩里的宗教哲學思想,以信仰獨一的安拉為核心,以《古蘭經》和圣訓為依據,博采并綜合歷代伊斯蘭各派學說之精華,將蘇菲神秘主義引入正統信仰,采用邏輯概念和思辨方法,論證正統教義,將哲學與宗教、正統信仰與蘇菲主義、理性和直覺內心體驗加以彌合,完成了艾什爾里派學說體系的最終形式,從理論上構筑了伊斯蘭教正統的宗教世界觀和人生觀,把伊斯蘭教經院哲學推進到全盛時期,被視為正統教義思想的“真理臺柱”。
安薩里在其著作中,采取同各派學說論戰的形式,闡發其哲學思想,澄清采自伊斯蘭教內部的各種“思想危險”,以維護正統信仰的權威。
在本體論上,安薩里反對哲學家法拉比和伊本·西那等所主張的新柏拉圖主義的“流溢說”及物質時空的永恒及無始性觀點。
他認為,安拉是宇宙唯一的主宰和萬能的造物主,是永恒的,無始的,宇宙一切是安拉創造的;造物主創造了因,以后又創造了果,是一切被造物的“終極原因”,因果乃是造物主“意志”的體現,而被造物之間無必然的因果聯系。
他強調宇宙是有始的,并不是永恒存在的。
世界是在時間中被創造的,離開了時間就沒有世界;但時間不是實在的,它是一種“純粹關系”,是相對于世界運動而存在,空間也是如此。
世界是有始的,說明時間、空間和運動都是造物主的創造。
安拉具有超絕萬物的諸多德性,大知、大能,能預知和洞察一切事物,能主宰和駕馭一切運動變化。
真主的意志決定著自然和人類的生滅、禍福及變化,故人們必須順從真主的意志。
在信仰,和理性的關系問題上,安薩里主張信仰高于理性,但不完全排斥理性及邏輯思維的方法。
他沿襲艾什爾里派關于信仰的觀點,即信仰是指信獨一的安拉、信天啟(《古蘭經》)、信安拉的使者(包括圣訓)。
但他把信仰分為兩類:一是外在的信仰(Iman al-‘Awwam,即“大眾的信仰”),指遵從教法,履行宗教義務,但僅是一種外表的形式,還不能領悟信仰的真諦。
這類信仰者稱“穆斯林”。
二是內在的信仰(Iman a1-Yaqin,即“堅定實在的信仰”),它是把外在的信仰升華為內在心靈的信仰,即敞開心扉而產生的對安拉直覺的信仰。
這是通過個人的內在的心靈直覺感受和內心體驗來認識“真主的真理”,用行為、感情、意志力來凈化靈魂。
這類信仰者稱為“穆民”。
安薩里把理性稱為“知”('Ilm)的領域,它是由邏輯的必然性構成,它所顯示的命題對任何人都不會產生歧義。
但理性僅在有限定的領域起作用,它對人類精神生活的整體沒有權威性。
哲學只能詮釋真理,但它不是真理本身。
人的理性活動和邏輯推理只能認識現象界的事物,卻不能達到認識“真主的真理”和通往心靈信仰的道路,只有通過嚴格的修持和苦行,限制感官的欲望,才能通過直覺證悟理性所不能認識的真理。
但理性只有從屬或轉向信仰,可以作為論證“思辨神學”的方法或手段。
關于蘇菲主義,安薩里把蘇菲派神秘主義引入正統信仰之中,使之融為一體。
他盡力排斥蘇菲派的泛神論、漠視法定宗教功課和崇拜圣徒、圣墓的禮俗。
他否認一些遜尼派學者注重信仰的外在形式,視蘇菲派學說和修持為“異端”的觀點。
他認為對伊斯蘭教信仰的破壞除來自希臘哲學和異教思想外,最為危險的是來自內部,諸如伊斯瑪儀派等背離基本信仰的邪說。
認為清除異端思想的唯一方法,只能是在正統信仰的基礎上,建立一種新的信仰體系和新的宗教生活,這就是個人通過對“安拉的知識”親身內在的直覺感受和內心的精神體驗,才能維持信仰的真誠性和持久性。
他提出,蘇菲的宗教生活,正是大眾虔誠的熱忱和內心對安拉信仰的體現,應在履行教法規定的義務和禮儀的基礎上,向更高的修持階段遞進,是由外在信仰向內在信仰的升華,而不是什么“異端”。
對蘇菲派的內學(巴頹尼葉),安薩里認為,對《古蘭經》和哈迪斯(圣訓)的隱義(內涵的精神實質)的解釋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不能取代外在明文的教法和體現教義的表義解釋。
他還提出信仰需要真實性的宗教生活,同時應以蘇菲的實踐生活來檢驗這種真實性。
他還認為蘇菲內心精神修煉不能背離經訓和教法,要排除異教禮俗,旨在拋棄私欲,凈化靈魂,真正信仰獨一的安拉。
在倫理思想上,安薩里把“對真主之愛”作為宗,教倫理的核心,把摒棄一切欲望,凈化靈魂,達到對真主的徹悟,絕對信仰真主,作為道德修養準則和人生的最終目的。
他認為,推動人類行動的力量和通向真主的道路,不是理性,而是“愛”(掣ubb)。
他把“愛”分為3種:(1)自愛,即對自己的愛。
它包含自尊、自重、自省、修心、養性、求知、近賢、棄惡、維護生存,這是一種本能的愛。
(2)真愛。
它以自然的審美力和健康的理智,施愛于所愛的對象,它包括對周圍事物的真、善、美的愛,對所愛之人的形體美、品德高尚及知識淵博所喚起的愛慕,這是自然的愛。
(3)對真主的愛。
它是從內心絕對信仰安拉的獨一、永恒、大.能,遵奉安拉的誡命,領悟“真主的真理”,通過愛達到與安拉的合一,并愛安拉所造之物。
它使人們慈善、純潔、安貧、避惡、近賢、謙遜、順從,并不斷接近安拉,達到至善,求得安寧、幸福。
這是一種神圣的最高之愛。
因此,“對安拉之愛”是道德的最高原則,無限熱愛安拉是最高的美德,其他之愛及一切德性如果不是以充滿對安拉的愛為核心,就沒有任何價值。
安薩里認為品德是人的靈魂潛在意識的表現。
人的道德有先天和后天之分,真主之使者(先知)生來就具有完美的道德品質,其他人則是經過后天修身而培養的道德。
人最重要的品德應該是理智、勇敢、純潔和公正。
處理萬事以“適中”為止,走向偏狹的兩極,都不是美德。
他指出,“美德和劣德的區別在于知識,知識的取得要通過邏輯。
邏輯學的作用在于掌握知識,掌握了知識才能得到真正的(現世)幸福。”品德的培養靠知識和教育,必須從小做起,對青少年的道德培養是建立健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培養是多方面的,重要的是以伊斯蘭教義、教法作為道德培養的尺度。
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養人的高尚道德,其次是本領,它不是為了取得榮華富貴。
在道德與行為的關系上,安薩里認為,人的行為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道德是評判行為的準則,而道德準則就是教法規定的人類的“五種行為”(參見艾哈卡姆條)。
人的行為受意志的控制,意志源于“心”(即意念、意愿),培養意志的過程,就是修身養性,同邪惡的意念作斗爭,達到擇善祛惡。
他還指出道德的社會作用是用來規范和調整各種社會關系和矛盾,而君王的賢明、仁慈、公正、愛民、品行高尚尤為重要,可使社會和諧與統一。
安薩里一生撰有教義學、教法學、哲學、倫理學、教育學等方面的著作約400種,大多已散失。
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有《宗教學科的復興》、《哲學家的矛盾》、《哲學家的宗旨》、《光的壁龕》、《救迷者》等,還有《<古蘭經>的精神實質》、《心靈的發現》、《幸福之道》、《四十書》、《伊斯蘭教與叛逆者的根本區別》、《公平稱》、《致孩子們》等。
安薩里的宗教哲學思想成為伊斯蘭教的正統教義的理論基礎,并對猶太教哲學家邁蒙尼德和基督教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等有一定影響。
他的重要著作被譯成多種文字出版。
伊斯蘭教學者譽他為“伊斯蘭教的偉大復興者”、“圣教的光彩”、“伊斯蘭教權威”。
西方學者稱他為“伊斯蘭教的奧古斯丁”、“蘇菲神秘哲學的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