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是養蠶。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于吃蟹。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交游,而這交游的中心,在于釣魚。
原文: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
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
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于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
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
其實,我長大后才曉得,祖母的養蠶并非專為圖利,時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
我所喜歡的,最初是蠶落地鋪。
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
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
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
我們吃飽之后,又用一張大葉做一只碗,來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
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
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
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后,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
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
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
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
大家認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
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后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
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
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
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姐都不要吃的原故。
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氣。
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臺、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
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后,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
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
然而對于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里、戲劇里的人物了。
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
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里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
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
因此這回憶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仟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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