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兒”很濃的作家。
他生在北京,長在北京,從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從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過的。
他最有影響的作品,如小說《駱駝祥子》、《四世同堂》,話劇《茶館》、《龍須溝》等,都是用北京話寫的,也是以北京為題材的,通過對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會文化和心理特點真切生動的描繪,展現了豐富多彩的北京社會風情畫。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現北京,老舍覺得很為難:“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寫什么?他又不愿只“憑著我知道的寫,而躲開我不知道的”,更怕掛一漏萬,埋沒了北京的種種好處。
如果只是機械地羅列,平鋪直敘,寫成一篇北京地方風光的指南就更沒味道了。
老舍決定寫出“我的北平”,通過他與故鄉親如母子的關系,寫出他對北京的無限眷戀。
作品一開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說道:“我真愛北平。”但他馬上又說“這個愛幾乎是要說而說不出的”。
這“說不出”三個字,在兩段文字中四次重復出現,反復強調,作者解釋是因為他“不是詩人”,不會“把一切好聽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靈里,像杜鵑似的啼出北平的俊偉”,實際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義照著通常的方法去寫,因為即使用盡了“一切好聽好看的字”也難以道盡自己對北京的愛。
于是他另辟蹊徑,拋開一切美好的詞語,用最通俗質樸的言辭,用最能引人共鳴的表達方式,將自己對北京的愛喻為對母親的愛。
撲克似平常最奇崛,這不僅恰當地道出了作者對北京愛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動讀者的心。
老舍特別愛自己的母親,是文壇佳話,他將北京喻自己的母親,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幾分,因此,他對北京表達的愛心,也頗有自己的獨特個性。
他說,“我所愛的北平不是枝枝節節的一些什么,而是整個兒與我的心靈相粘合的一段歷史,一大塊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識與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與脾氣里有許多地方是這古城所賜給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個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個北平”。
他所表現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體,密不可分。
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觀描寫,他不僅要告訴讀者北京是個什么樣子,而且還要人們分享他對北京的愛,他不是在“寫”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這并不是說老舍對北京的愛是盲目的。
這愛中有理性,有認知。
寫出一個地方的特點,包括一個人對某個地方的喜愛,往往要通過比較才能看得出來。
在文章中,老舍聲言自己“不能愛上海與天津”,又聯系自己豐富的親身經歷和感受,將北京和“倫敦、巴黎、羅馬與堪司坦丁堡,曾被稱為歐洲的四大‘歷史的都城’”相比較,從城市的整體結構、建筑格局、環境氣氛、生活情趣等方面,歷數北京的好處。
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麗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圍都有空閑的地方,使它們成為美景”,而且“在人為之中顯出自然”;北京“也有熱鬧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極拳相似,動中有靜”;北京“是個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產生的花、菜、水果,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
總之,北京是大都市,卻保住了鄉野的幽靜,讓人和大自然保持著親近。
另外,作者特別說道,北京雖然也是有錢人的天堂,但“你我這樣一個貧寒”的知識分子,仍然可以盡情享受它的美。
所以作者花費了大量筆墨,去寫北京的物產,寫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枝一葉總關情,正是這樣的敘述與描寫表明了作者與北京的親密關系,他真正融進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膚之中。
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個觀光客,即使對北京再喜歡,也不可能有如此細致入微的體驗,當然更不可能寫出這樣的文字。
難怪他在述說北京的種種好處時不禁“要落淚”,禁不住深情地呼喚:“真想念北平呀!” 這最后一句還有一層更深的含義。
這篇散文寫于1936年,作者當時不在北京。
那時日本帝國主義已經加緊了對中國的侵略,喪權辱國的“何梅協定”的簽訂,適應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務委員會”的成立,都說明華北危急,北京危急。
作者作為一個熱愛北京的愛國知識分子憂心如焚,思今家鄉之情,較平日更為強烈,這一聲呼喚,充滿了民族憂患意識,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語言通俗、純凈而又簡潔、親切。
通白是為了加強作品的生活氣息,使它親切感人,也是錘煉語言的結果。
作者曾說:“我的文章寫得那樣白,那樣俗,好象毫不費力,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關于文學的語言問題》)純凈、簡潔同樣也靠千錘百煉。
比如文章寫到積水潭:“面向著積水灘,背后是城墻,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葦葉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樂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適,無所求也無可怕,像小兒安睡在搖籃里。”短短幾句,文字不多,但寫景、狀物,營造氣氛,表現有物情感,都筆筆到位,如同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