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 / first person]拼音:dì yī rén chēng
敘述人稱的方式之一。
在記敘、抒情一類文章中,敘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現,以“我”自稱的即第一人稱。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
"我"必須和作品中其他人物發生種種關系,并對人物\事件等起說明和見證作用。
這種敘述方式常給人以親切真實之感,但筆觸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經歷或耳聞目見的范圍之內。
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
它的優點是能使讀者產生一種真實、親切的感覺;從作者方面來說,它更便于直接表達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
如《我的老師》記的是真人真事,通過第一人稱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對蔡蕓芝先生“慈愛”“公平”之心的敬仰。
《故鄉》是小說,文中的迅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過第一人稱手法,通過“我”的所見所聞,深刻反映了舊中國農村的衰敗和蕭條,表達了自己對新生活的渴望。
由于采用第一人稱,給人的感覺是真實、親切的,因而也為作者直接表達(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
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寫的內容不能超過“我”耳聞目睹的范圍,所以不便于廣闊地反映現實生活。
第二人稱
在言語活動中﹐指稱與說話人相對的聽話人。
如"你"﹐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運用第二人稱是較少見的敘述方式。
古文中“爾”也為第二人稱,意為"你"。
或者“汝”也可做“你”看。
作品理解
一部分人認為,文學作品根本不存在第二人稱的形式。
即便是第二人稱,以“你”等來做敘述,也需要存在“我”的第一人稱敘述形式,所以從根本上講,依然是第一人稱。
也有人認為是第一、二人稱兼用。
當然,還有另一種理解。
第二人稱便是以配角來作為主角,將真正的主角(隱藏主角)作為配角來敘述,這便是以第二個人的思考模式與態度來評判主角,其實意在講述隱藏主角的故事。
第三人稱
在言語活動中﹐指稱說話人與聽話人以外第三方的﹐為第三人稱。
如"他"﹑"她"﹑"它"﹑"他們"等﹐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運用第三人稱是最常見的敘述方式。
第三人稱寫法的優點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能夠比較自由靈活地反映客觀內容。
有比較廣闊的活動范圍,作者可以在這當中選擇最典型的事例來展開情節,而沒有第一人稱寫法所受的限制。
如《誰是最可愛的人》采用第三人稱寫法,自由、靈活地選取三個典型事例來表現志愿軍戰士是最可愛的人。
這三個事例從不同側面集中表現了志愿軍戰士最本質的思想感情。
“松骨峰戰斗”——對敵人的恨,體現出革命英雄主義精神;“火中救小孩”——對朝鮮人民的愛,體現了國際主義精神;“防空洞談話”——高尚的苦樂觀,體現了愛國主義精神。
三個典型事例,有集體的,有個人的,有戰斗場面,有戰地日常生活。
正是由于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作者才能這樣全方位地表現主題。
但是,第三人稱也有局限性,它不如第一人稱那樣使讀者感到親切。
為了彌補第三人稱敘述的不足,有些作者便發揮文章中人物對話或獨白的作用,通過他們的口,講出他們親身經歷的事或心理活動等。
如《誰是最可愛的人》里防空洞中戰士的對話,就很真實地展示了戰士的內心世界,讓人有親切感。
當然,在某些文學作品中也出現了將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糅合起來的敘述方法——平時用第三人稱敘述,而到了關鍵的內心描寫的時候就轉用第一人稱敘述。
另外,第二人稱敘述的作品相對很少,因為它比第一人稱敘述的限定范圍更加狹窄,舉例說明:
“又走了一段時間,當我來到碰面地點時,他已經在那待著了。”
“你不會做這么魯莽的事情。
于是你果斷的啟用了腰帶上系著的毒藥瓶。”
這種表述方式比較適用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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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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