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閏土(文章的主人公):少年閏土月夜看瓜刺猹,裝逮鳥,心里“有無窮無盡的希奇的事”,是兒時“我”羨慕向往的英雄。
二十年后,苦難的生活使他變得呆滯麻木,他“先前的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他那“紅活圓實的手”,已變得“又粗又笨而且開裂,像是松樹皮了”。
更可怕的是他內心的變化,他見了久違的“我”,以“老爺”稱呼;面對苦難的現實,只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
他是在生活的重壓下艱難地掙扎著的中國廣大勞苦民眾的代表。
2、楊二嫂:二十年前的楊二嫂年輕美麗,因此她的豆腐店的買賣非常好,人稱“豆腐西施”;二十年后,她成了“凸顴骨,薄嘴唇”的“細腳伶仃的圓規”,變得自私、尖刻、貪婪、勢利,愛搬弄是非愛嘮叨,想方設法從“我”的搬家中撈點東西。
楊二嫂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3、“我”:小說中的“我”,有作者的影子,但絕不會等同于作者。
“我”飄泊在外,對故鄉一直懷著美好的回憶,看到故鄉衰敗、冷漠的現實,深感悲哀、失望,但內心深處,還有著對故鄉美好未來的憧憬。
“我”對閏土懷有深厚的感情,表現了“我”對勞苦人民的同情與愛,對等級觀念的否定。
“我”是追求新生活,心懷希望的知識分子的形象。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創作過程
作者魯迅于1898年第一次離開老家紹興,“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別樣的人們”(《(吶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鄉紹興接他的母親等人來北京居住。
從《魯迅日記》中可以了解這次回鄉的經過:1919年9月,魯迅賣掉了紹興的老屋,添了些錢,買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彎宅第。
11月修葺完畢,21日“上午與二弟眷屬俱移入八道彎宅”。
26日魯迅“上書請歸省”。
12月1日,由北京動身回老家,4日晚“抵紹興城,即乘轎回家”,在家鄉處理搬遷事務,大約住了二十來天。
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屬攜行李發紹興”。
29日中午抵達北京,“下午俱到家”。
往返大約29天。
《故鄉》的故事情節便是根據這段生活經歷演繹而來。
不過這只是觸發故事的一點,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卻是更為廣闊深邃的社會背景。
《故鄉》創作于1921年1月,最初發表于《新青年》雜志第九卷第一號,后來由作者編入小說集《吶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故鄉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魯迅的文章《故鄉》中有哪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