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散文,是指詩歌、小說、戲劇以外的所有具有文學性的散行文章。
除以議論抒情為主的散文外,還包括通訊、報告文學、隨筆雜文、回憶錄、傳記等文體。
隨著寫作學科的發展,許多文體自立門戶,散文的范圍日益縮小。
狹義的散文是指文藝性散文,它是一種以記敘或抒情為主,取材廣泛、筆法靈活、篇幅短小、情文并茂的文學樣式。
根據散文的內容和性質可分為以下幾類:
(1)敘事散文:以寫人記事為主的散文。
這類散文對人和事的敘述和描繪較為具體、突出,同時表現作者的認識和感受,也帶有濃厚的抒情成分,字里行間充滿飽滿的感情。
敘事散文側重于從敘述人物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中反映事物的本質,具有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因素,從一個角度選取題材,表現作者的思想感情。
例如:魯迅的《藤野先生》、吳伯簫的《記一輛紡車》、**的《母親的回憶》。
根據該類散文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又可將它區分為記事散文和寫人散文。
偏重于記事的散文以事件發展為線索,偏重對事件的敘述。
它可以是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如許地山的《落花生》,也可以是幾個片斷的剪輯,如魯迅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在敘事中傾注作者真摯的感情,這是與小說敘事最顯著的區別。
偏重于記人的散文,全篇以人物為中心。
它往往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作粗線條勾勒,偏重表現人物的基本氣質、性格和精神面貌,如魯迅《藤野先生》。
人物形象是否真實是它與小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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