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楚特 斯坦(Gertrude Stein 1874-1946),是個美國人,雖然生在美國,但她一生中大部份時間在歐洲度過,從1903到她1946年過世,她一直住在巴黎,一輩子既不曾結婚,也不曾受雇于任何人。
仰仗父母家產,她一生衣食無虞,在巴黎住著寬敞的公寓,有侍女,有閑錢收藏現代藝術,更有錢在家里每個周末設宴招待各種朋友,平時她則寫作自娛--寫一種文體奇特的文學。
作為一個作家看,她幾乎沒有寫下什么特別轟動的作品,如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或者海明威《老人與海》那樣的傳世名著,她的書至少不曾在國際上暢銷過,只在美國一度有過暢銷,那也是她已經到了59歲的老境,然而,只要了解了她這個人,懂得了她的文字,就會為她著迷,20世紀中那些最出色的藝術家和作家們提到她時都肅然起敬。
說來是個作家,可她這個人比她的作品更引人注目。
很多人雖然不曾讀過她的作品,但都知道她這個人,換句話說,她為人的影響超過她作品的影響。
只要涉足20世紀文學藝術,還沒走出一步兩步,一下子就會碰上她,無論你是從藝術進入,是從詩歌進入,是從小說進入,幾乎在任何一條路徑上都會碰上她,因為太多的文化名人跟她有聯系了。
20世紀上半葉,巴黎那些一流的藝術家、詩人、作家幾乎都她家周末的飯局上出現過,比如畢加索、馬蒂斯、勃拉克、阿波里奈爾、海明威、費茲杰羅以及眾多歐洲、美國的年輕藝術家和作家......她在巴黎的公寓是那些從事創新藝術或文學的先鋒派們的沙龍和堡壘,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她幾乎身處立體主義藝術家圈內的中心,畢加索經常找她促膝長談,向她交換思想,傾吐心事,解決糾紛;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她則成為美國“垮掉的一代”的導師,代言人和保姆。
年輕而尚未出道的海明威在寫作上非常得益于她的口傳心授,比如,她告誡海明威,“下評語可不是文學該做的事。” 她在巴黎是最早看好和收藏野獸派和立體派的人, 她那間掛滿了油畫的客廳,被海明威譽為“最好的博物館中最棒的一間房間”。
她的才能、眼光、見識、我行我素、果斷大膽,以及她在文化藝術上的影響和作用,最終被人們歸結為一個合適的稱謂:“現代主義之母”。
還有人稱她為“文學上的愛因斯坦”。
斯坦作為女人,沒有那種通常意義上的女性美,當1906年畢加索為她畫肖像時,她也不過才32歲,看上去卻幾乎快要有祖母輩的氣質,那樣古板的發型,那樣老氣的黑色外套,那樣毫不抒情的坐姿 ...... 作為女人,她甚至不在畢加索的畫筆前讓自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就那樣緊抿著嘴,結實沉重地坐著,雙目直視前方,不打算討好任何人。
她從小就胖,成人后更加粗壯結實,海明威說她“象個意大利農婦”。
一家旅館的主人曾這么形容看到她的印象:瞧她進了門,看著象個吉普賽婦人,大裙子,赤腳穿拖鞋,她有個侍女跟在身旁,可她自己看上去倒應該是另一個什么人的侍女才對。
盡管她沒有通常認可的那種女性化的裊娜精致的美,但她的風度是另一路的,她壯實,果敢,自然,隨意,從不照了男權社會的標準來突出或者強化自己的女性特點,她的穿著和發式常常傾向男性化,隨意化,簡單化,在在只照了自己的舒適和需要,完全不管社會風氣和時尚。
她在照片上的表情,和畢加索給她畫的肖像一樣,幾乎從來不笑,因為她從來不想取悅于人。
無論從形像到心態,她是徹底我行我素的,她是一個超越自己女性身份的女人,是為數很少的那種得到“大自在”的人。
僅是這一點,就讓她周圍的男人們折服,非常折服。
這樣的作家我們是很少遇到的。
實在說我們已經非常習慣,作家的“門面”或者說形像總是由作品來代表的,作家是依靠自己的作品來照亮的,一離了作品,一個作家頭上的“光圈”就消失了,作為一個人,他/她常常就暗淡下來。
而斯坦這樣的作家,是人走在作品前面,她先是活得有光彩,然后她照亮自己的作品。
寫作對于她不是身外的事,不是一塊謀求功名的敲門磚,而只是她活的方式,表達人生的方式。
我們馬上就會看到,她的文字完全是從她生命中生長起來的。
先來談談她的出生。
斯坦來自一個有錢的猶太家庭,雖生在美國賓州,但不到一歲就隨父母到了歐洲,先在維也納,后來在巴黎長到五歲才回美國,因此她是先會說德語法語之后,才開始學英文的。
這種新的語言給了一個五歲孩子很奇特的印象,此后,她對英文一直保持著一個5歲孩子般的新鮮感覺,而且始終貫徹了一種孩子似的游戲心態和無視語法的直率,導致她一生在英語上的革新立場,此是后話。
在家中她是五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無拘無束地長大,在美國讀小學中學,14歲母親過世,17歲父親過世,家庭的經濟便由兄長接管。
從此她的管束更少了,乾脆不去學校,因為中學的普通教育不能滿足她的求知欲,便自己學習,隨意閱讀一切她抓得到手的東西。
她用很優秀的成績考進大學,學的是哲學,并跟著美國著名的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是美國著名作家亨利-詹姆士的兄弟)選修心理學的課程。
她的學習方式是非常個性化的,決不把自己納入學校的規定里,碰到她喜歡的課題,她可以學得非常出色,進取而富有創造性,碰到她沒有興趣的課程,則交白卷。
有一次,她在威廉?詹姆士的考卷上寫道:“詹姆士教授:真抱歉,我今天實在是一點都不喜歡這份考卷。”她就交了白卷。
而詹姆士則在她的考卷上寫道:“我完全能理解你的感受,我自己也常會有類似感受。”并給了她滿分。
詹姆士是個好教授,完全知道因材施教。
從大學畢業,斯坦又進入了美國最有名的約翰霍普金斯醫學院,對頭兩年的試驗室課程,她有很大興趣,學得非常好,但后兩年對于那些枯燥的理論課就沒有興趣了,老師們都奇怪,這樣一個才華過人的學生竟能把功課學得那么差。
她自己解釋說,她一旦覺得乏味就記不住任何東西,而那些東西是最笨的醫學院學生都記得住的。
快要畢業時,她的朋友幾乎求她,稍微努力一下,就可以把文憑拿到手了。
教授也想幫她,要求她只需暑期再補上一門課,就讓她拿畢業文憑。
她說,不行,我對醫學徹底厭倦了。
她不要文憑就離開了,動身到歐州,和哥哥一起在巴黎住了下來。
她在讀大學時有過一場戀愛,但沒有結果。
此后,她不再戀愛,更不結婚,她獨立特行的個性讓她也不能接受哥哥的“領導”,后來她和哥哥分開,自己獨住。
當然,就像我們前面說了,她有許多朋友,尤其是她還有一個極其仰慕她的女友,和她終身為伴。
(死后亦葬在她身邊) 斯坦是個有親和力,有深邃的理解力,同時也是個有權威甚至獨斷的女人。
海明威說:假如她想贏得別人站到她的立場上,她是不會遇到阻力的。
她的聲音深沉好聽,她的笑聲發自內心,她做事明白果斷,她幽默,好奇,對世上任何事物都充滿興趣, 她的這些性格從不曾隨著年齡而削弱改變過。
但同時,她的獨斷專行也很驚人。
她和喬伊斯是文學上的對頭,誰要是在她面前兩次提到喬伊斯,就得從她客人的名單上去除。
有一次,她在法國鄉下看上了一棟帶花園的房子,想買下來做別墅,但房主不愿意出售。
房主是一個法國軍官,斯坦就設法動用自己的社會關系,把這個法國軍官調到中東去駐防,把房子買到了手。
她就是這樣一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女人。
她一生對自己極其自信,任何批評、反對或者嘲笑都不會動搖她。
她形容自己:我在這輩人中是獨一無二的。
就是這樣一種性格,助成了她在文學上的建樹,她對待文字的態度和她對待自己的相貌的態度一模一樣:照自己的樣子,取自己的方式,不管別人說什么,決不取悅于人。
她一生只用英文寫作,只讀英文書籍,她雖然大半生住在巴黎,卻不讀不寫法文。
因為她對英文有一種特殊的感覺,前面說了,這感覺來自她5歲時剛剛接觸英文的那種新鮮感--一個孩子首次使用和發現一種新語言的感覺:完全沒有任何定勢和陳見,不懂得遵循語法規則,孩子氣的不斷重復,突然改變句子走向, 隨意破壞句子結構, 重組句子結構 ...... 就是這樣一種孩子般的使用語言的直率感覺,讓她保持終身,有人這樣形容說,她的英語仿佛是“一個孩子藏身于一個成人身中。”我們來看看她的一首小詩:
如果你聽到她打鼾
那是你還沒有愛上她之前
你一旦愛了她做成了她的男朋友真是非常可愛
她甜美地在那兒她的卷發真是非常可愛
她甜美地在這兒我挨得那么近真是非常可愛。
她是我嬌嫩的甜心她的纖足好樣兒地伸著這個犒賞真是非常可愛
她嬌嫩的小鼻子長在她小小的眼睛之間,
眼睛那么閉著真是非常可愛
她真是非常可愛還有我呢真是非常可愛。
If you hear her snore
It is not before you love her
You love her so that to be her beau is very lovely
She is sweetly there and her curly hair is very lovely
She is sweetly here and I am very near and that is very lovely.
She is my tender sweet and her little feet are stretched out well which is a treat and very lovely.
Her little tender nose is between her little eyes which close and are very lovely.
She is very lovely and mine which is very lovely.
這是不是近于孩子似的言辭和思路?直接了當的,詞匯有限的,把一個有限的形容詞說了又說,也沒有任何時態,不分過去現在,一股腦兒地說,可這個似乎“亂糟糟”的一堆語辭卻不是冷冰冰的,矯揉造作的,卻正是在那樣不停地重復中讓人感到有一種熱切的心情蘊含其中,反而達到了飽滿的表達,倒叫人看了難忘。
比起文人雅士的那種雅致復雜精巧的語言,這樣的表達象剛蒸出鍋的熱氣騰騰的饅頭似的,一個個雖然看著都一樣,可是又香又解餓。
我們可以設想,當一個 5歲的孩子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她自己時,我們不會去挑剔她語法上的種種規矩,我們會努力捕捉她在不斷重復,甚至跌跌撞撞的句子中,想要表達的意思,而且只有她的表達方式才能全然地,徹底地反映出這個活生生的孩子真實無比的當下狀態,沒有任何方式可以替代。
如果一旦用漂亮工整規矩的語言,這個孩子的真實生命形態一定就被抹煞了,這一來,孩子的個性消失殆盡,語言的魅力也消失殆盡了。
因此,斯坦的努力非常難得,非常可貴, 她的文字讀來也就非常奇特,非常新鮮。
有一種緊緊貼著生命甚至呼吸律動的奇妙效果。
她等于是把語言形態和那個發出聲音來的肉體在節奏和內在感覺上緊密連在一起了。
就是為了這個效果,斯坦才要給語言重新定位,也是給語言解禁。
難怪人們把她譽為文學上的愛因斯坦,因為她動搖了語言的固定方式。
她要把語言從19世紀的那種浪漫主義的,或者精英主義的,或者象征主義的那種規矩中解放出來。
同時,我們還可以把她的試驗看成是文學上的立體主義,她在寫作上的革新相當近似于畢加索在繪畫上的革新,她把句子解構,然后重組,活象畢加索把形像拆散并重構一樣。
她終其一生對于推敲句子抱有大熱情,她可以和任何一類語言展開游戲,無論是哄孩子的那種喃呢,還是歌劇的臺詞,她都可以發現它們在特殊組合中的特別魅力。
她反復試驗長句、短句,不斷的重復,無休無止的現在時,出其不意的斷句方式 ...... 但從不是讓它趨向復雜、精致、寓意,而是讓它更單純質樸,更貼近真實。
因此無論她的文本讀來有多復雜,可在她自己看來卻具備最完美的單純。
斯坦對語言的理解和表達,其實是超過了語言,而根本是對于生命狀態的領會。
我們只需來看斯坦一個最著名的句子:“玫瑰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
可千萬別把它看成是一個語言的游戲,決不是游戲,這個簡單之極的重復句其實是觸碰到了事物的真相。
這近似禪家打禪機:玫瑰就是玫瑰,玫瑰就是你看見的這朵玫瑰,玫瑰就是當下開著的這朵玫瑰,玫瑰不是別的東西就是玫瑰本身。
玫瑰就是玫瑰!你別胡思亂想,只知道它是玫瑰就好!
這就是斯坦通過這個奇特句式想要表達的東西,也就是禪宗“當下”的真理,也是佛教“實相”或者“自在”的真理。
這個真理的展示讓我們秫然心驚:我們人的心思雜念是如何干擾我們趨近事物實相的,玫瑰在我們的觀念世界里早已經不是玫瑰自身了。
斯坦的語言方式等于告訴我們,我們已經不會真正貼心地、當下地、誠實地、本然地使用語言了,實際也就是,我們已經不會貼心地、當下地、誠實地、本然地接受現實了。
因此,斯坦其實是要回歸,不是要出奇。
就像她自己表述的那樣,她這個人并不喜歡反常, 因為反常是太顯而易見了,正常反倒是更復雜也更有趣的。
她的這個說法真叫人折服,她可是一箭射中了靶心。
實際情形的確是,我們已經普遍地被觀念異化,普遍地不信任直覺而去信任有限的理性,這從人的根本意義上說才是大反常。
可我們“假作真時真亦假”,以至于當斯坦的直率,鮮活的語言出現時,對我們反倒顯得是一種反常。
我們可得小心,人類善于這樣地“顛倒黑白”,遠不是只在語言這一件事上。
(作者介紹:王瑞云,江蘇無錫人。
1982年畢業于南京師范學院美術系;同年入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專攻西方藝術史,獲碩士學位;1988年進入美國俄亥俄州凱斯西方儲備大學,從事現代藝術研究,獲藝術史碩士學位。
現居美國加州。
迄今出版的著作有:《巴洛克藝術》、《二十世紀美國美術》、《美國藝術史話》、《新表現主義》、《浪漫派》、《變人生為藝術》(美術史論文集)、《杜尚訪談錄》(翻譯)、《光天化日》(翻譯——哈金小說集)、《美國浮世繪》(散文集)、《戈登醫生》(小說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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