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一點叫散文就是這樣教:教會學生如何領會文章的美以及情感的表達,另外就是散文的寫作手法
復雜一點就是這樣:面對一篇散文,老師要怎么處理才算到位,學生要學到什么程度才算學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大家知道,散文難教,但教散文過癮。
教散文最能展現教師的才情,最易與學生撞出智慧的火花,也最易與作者同喜同悲。
若教學藝術發揮到了極致,走出課堂,有不可言說的愉悅。
長期以來,我一直在努力尋求散文的這種教學境界,試圖建構自己課堂教學的理論,最終找到一條出路——既符合新課標要求,又能經得起應試的檢驗,同時還具有操作性。
三者有沒有契合點呢?我有幾個思考。
散文屬于文學作品,教學上,應按照文學作品的鑒賞來處理。
文學作品的鑒賞,首要的任務是要完成對作品形象的理解,其次是要完成對作者情感的把握,再次是要完成文本語言和藝術手法的分析。
一般情況下,就某一篇文章來說,散文的教學無外乎這三個方面的教學目的;就單元教學目的來說,應該通過某篇范文的教學,教給學生此類文章的閱讀方法,掌握該種文體的基本特征,培養閱讀散文的興趣,陶冶學生的審美情操。
另外,初中學生,感知語言的能力相對較差,教學中要加強朗讀,先讀通順,再讀出作者的情感,讀出自己的感悟。
積累也不容忽視,名家名篇最好能夠熟讀成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