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序
喧鬧繁華的倫敦幾乎是他全部靈感的源泉。
他從城市里的蕓蕓眾生和平凡小事當中尋找富有詩意的東西,正如華茲華斯從鄉間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詩歌靈感。
蘭姆說:“倫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純金鋪成的——至少說,我懂得一種點金術,能夠點倫敦的泥成金,那就是愛在人群中過活的心。
”換句話說,他以熱愛人群、熱愛城市的心,賦予倫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種浪漫的異彩。
不過,要說蘭姆的隨筆毫無社會內容和思想傾向,象佩特在他的論文《查爾斯-蘭姆》中把蘭姆當做一個“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家,那也不對。
美國學者魯賓斯坦博士在《英國文學的偉大傳統》一書中指出:蘭姆是十九世紀資本主義社會中職員、教員、會計、雇傭文人等中下層“白領工人”的代言人。
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樂的余暇,但在短暫的歡樂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
蘭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話說的比較含糊曲折,但他在書信里有時候可就叫苦連天了。
他在1822年給華茲華斯的一封信里寫道:
“三十年來,我為那些市儈們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終不肯向那個軛套屈服。
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從上午十點到下午四點的整個寶貴時間,我不能休息,不能間斷,象被關禁閉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墻里呼吸,得不到一點安慰;這叫人多么煩悶……唉,但愿在我從辦公桌走到墳墓之前,能夠有一兩年自己支配的時間!辦公桌和墳墓是一樣的,區別僅僅在于你坐在辦公桌前的時候是一件外加的機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蘭姆對于窮人、婦女、兒童、弱者、殘廢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現出來,明眼的讀者不難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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