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一個城市的綜合性最高榮譽稱號,創建文明城市是對一個城市發展綜合水平的全面考評,其量化的指標體系既包括人文、資源、環境等領域,又包括經濟發展、城市建設、民主法制、社會事業、人民生活等方面;既包括城市的現實實力,又包括城市的發展潛能,是對申報城市發展環境和綜合實力的大檢閱。
近年來,蘇州大力實施科教興市、新型工業化、經濟國際化、城鄉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統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斷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實現了經濟發展與文化繁榮相得益彰,生態文明與物質文明和諧共贏,人民生活與社會面貌日新月異,城市綜合實力和競爭能力實現了新的跨越。
創建文明城市是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營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會風尚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質、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促進我區兩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重要載體。
區財稅局高度重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推動財稅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提出的創建文明城市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措施,責任到位,扎扎實實地開展“開拓、開放、富裕、文明、安定、健康”的港城文明創建活動,樹優良作風,抓優質服務,創優美環境,樹文明形象,取得了明顯成效,為財稅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創建文明城市活動始于 1995 年。
當年張家港市開展創建文明城市的經驗得到中央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新聞單位集中宣傳推介了張家港的經驗,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全國掀起向張家港學習的熱潮。
1996 年 10 月,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建設的決議》,第一次把文明城市與文明村鎮、文明行業并稱為 “ 三大 ” 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寫進黨的《決議》,引起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創建文明城市活動成為全國各地推動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全國迅速掀起了以創建文明城市為龍頭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熱潮。
文明城市是評價一個城市整體文明程度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是建設“四個隨州”,實現后發趕超的有效途徑,是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的重要載體,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隨州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文明城市是評價一個城市整體文明程度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工作,是建設“四個隨州”,實現后發趕超的有效途徑,是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的重要載體,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隨州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精神文明是一個城市的內在靈魂。
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會讓我們的城市容貌更加漂亮,城市的靈魂和品位更加高尚,從而具有更多的魅力和親和力。
精神文明建設的水平決定著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創建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品位,樹立良好對外形象的重要途徑。
在創建過程中,不斷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質,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市容環境、社會秩序、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建設和管理,從而提升城市形象。
大量事實證明,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種可轉化的生產力要素,是珍貴的“無形資本”。
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居住環境的改善、服務質量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實、社會治安和社會風氣的好轉等問題,都是創建文明城市過程要著重解決的問題。
因此,創建文明城市也是人民群眾改善生活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的強烈愿望。
精神文明是一個城市的內在靈魂。
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會讓我們的城市容貌更加漂亮,城市的靈魂和品位更加高尚,從而具有更多的魅力和親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