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煙草的歷史
1.煙草的發現與起源
煙草進入人類社會生活始于拉丁美洲的原始社會。
當時拉丁美洲的當地居民(印第安人)還處在以采集和狩獵為主要生產活動的時期。
人們在摘嘗植物時,嘗到的煙草辣舌味,聞到醉人的香氣,能提神解乏,于是把它當作刺激物來咀嚼,煙草邁出了進入人類生活的第一步。
咀嚼煙葉演變成吸煙,與原始社會的祭祀有關。
在人類學的著作中,前蘇聯柯斯的《原始文化始綱》和美國摩爾根的《古代社會》都曾指出,美洲印第安人早在原始社會時代,就有吸煙嗜好。
當地居民吸食煙草,據說主要是為了祛邪治病,頗有迷信色彩,后來慢慢成了一種癖好。
煙草“祛邪治病”的神話是個古老的傳說。
在很早很早以前,在美洲印第安人的部落里,有一個大首領的公主死了。
按照傳統習俗,她被抬到野外天葬,等待“飛鳥”啄食。
過了幾日夜,公主不但沒有被“飛鳥”啄食,反而復活回來了,大首領差人探其原因,發現天葬時公主身邊有一種葉莖肥大并帶一種特有的辛辣氣味的植物,公主就是憑借著這種植物的特別辛辣氣味避開“飛鳥”和走獸并且得以蘇醒過來的。
古代美洲印第安人從此把煙草視作能祛邪治病、使人死而復活的“神草”。
原始印第安人部落在每年召開的各部落酋長會議的時候,照例都要舉行隆重的敬煙儀式。
儀式開始,司儀人把手制煙卷折納入煙管,用火點燃后,連續噴煙三次:第一次噴向天空,表示感謝圣明的“天神”在過去一年里保佑他們的生命;第二次噴向大地,感謝哺育他們的“慈母”生產各種食物,恩賜他們生活美好幸福;第三次噴向太陽,表示感謝陽光永遠普照人間大地,使人間萬物生長不息。
接著,把煙管依次遞給每個與會酋長然后才正式開會議事。
每當印第安人部落之間發生糾紛,甚至武斗的時候,為了解決爭端,雙方酋長先坐下來吸“和平煙”,然后各訴原委,再由第三者、另一酋長作出解決爭端的裁決。
此外,當陌生人進入部落村社,也要先敬“和平煙”,表示歡迎和友好。
這,可能是人類以煙敬客習俗的起源。
2.煙草是怎樣傳入世界各地的
15世紀末葉,西班牙探險家哥倫布在尋找通往印度的新航線時,無意中發現了美洲這塊新大陸,同時也發現了危害人體健康,至今仍然貽害甚深的煙草。
按照哥倫布航海日志,1492年10月13日記載,當地居民將一些煙葉送給哥倫布。
當時,哥倫布雖然沒有吸,但他的一些同伴卻吸得很起勁。
這是迄今所知有文字記載的歐洲人,也是美洲域外的人首次吸食煙草的權威記載。
1650年,法國駐葡萄牙大使尼古特得到煙草的種子,就在自己的庭院中種植,長的很茂盛,秋季獲得了豐收,他自己首先嘗試治病并得到效果。
當時王太后患了頭痛病,應用各種方法治療無效。
尼古特知道后,為了得到女王的信任,親自將這些煙草作為禮品獻給王太后。
王太后用了后頭痛病果然消失了,女王非常高興,并對他加以重用。
這件事很快在宮廷內傳開,煙草的身價倍增,被稱為“太后草”。
1982年,海德爾堡大學的科學家波塞特和雷曼從煙草中分離出生物堿,為了紀念第一個把煙草帶到法國的尼古特,把它命名為“尼古丁”。
16世紀中葉,西班牙水手帶回煙草種子,西班牙人開始大量種植煙草,后來又相繼傳到英國、法國、荷蘭、俄國乃至整個歐洲,接著也傳到了亞洲。
當哥倫布及其水手們把煙草從美洲帶回西班牙后,他們并沒有想到,這星星之火竟燃遍全球,更沒有想到此舉使人類文明的進程蒙受恥辱。
煙草的英語名字叫“Tobacco”(“達巴科”或“淡巴菰”),其名稱的來歷有兩種說法:一是說,由于煙草最早產自多巴哥島(安提斯群島),由原產地名演變而來;一是說,當地居民把煙草葉子稱為“科依互”,煙具稱為“達巴科”,哥倫布探險隊中人把“科依互”說成“達巴科”,即把吸煙工具誤為煙葉了。
3.煙草是怎樣傳入中國的
我國古代沒有煙草種植也沒有關于吸煙的記載。
華夏臣民吸煙是由外邦傳入的,故有“洋煙”之稱。
煙草傳入我國的時間,大約是在16世紀下半葉至17世紀初的明朝萬歷年間。
煙草這個有害之物是如何傳入我國的?
據考證竟有4條路線。
明萬歷時始于閩、廣之間,自后吳、楚(今江蘇、湖北)等地,紛紛移植過去。
這是南方煙草輸入的第一線,國外大本營是菲律賓,中轉站是臺灣。
其中福建漳州又是“第一線”上的“第一站”。
第二條路線始于明代天啟年間(公元1621—1627)是從南洋一帶進入廣東境內,再往北傳。
又一種記載更指明:來自大西洋煙草,由越南直達廣東。
第三條路線則從北方“侵”入——由日本到達朝鮮,再轉遼東半島。
這條路線傳入時間與前兩條并行,即在明萬歷——天啟年間(公元1616—1627)。
其時,大清已建國都于沈陽,清太宗曾下令嚴禁販賣、種植。
所以起初是大量傳入北方,有人吸食,種植的人卻極少;在南方兩條線路上,卻是移種煙草的人大大多于吸食者。
最后一條線路是從俄國傳入新疆。
時間稍晚于前三條線路,肇始于18世紀下半葉,興旺于20世紀初。
《新疆農業》載:新疆所產之煙,系黃花煙,又名莫合煙,以伊犁為著。
煙草有此4條路線傳入中國,難怪很快便大行其道了,加之煙草傳入后,各地的移種又與本地風俗、口味融合在一起,于是便一下子以扇形態勢鋪開,以至遍布國中,貽患后世。
煙草初入中國的時候,名稱很多,如淡巴菰、相思草、煙酒、金絲煙、仁草、八角草等等。
從史籍記載,廣泛叫煙草、煙絲的,大約是到清代之后。
對于煙草的作用,開始,人們頗多猜測。
有人認為它有毒,吸多能置人于死地。
但更多的是說煙草可以去瘟,“避瘴氣”、“避寒瘟”等等。
甚至有認為“邊上人寒疾”,非煙草不能治的。
據說明朝派往云南執行任務的軍隊因為“深入瘴地,無不染病”,但其中有一營人因為吸煙而安然無恙,故而“眾皆服煙”。
以后隨著軍隊的調動而使吸煙的習慣廣為傳播,到明朝崇禎年間,民間種植煙草和吸煙已很普遍,到了“三尺童子莫不吃煙”,“男女老少,無不手一管、腰一囊”的地步;甚至在首都北京,也是“鬻者盈衢”。
進入清朝以后,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男女老幼,嗜煙者極多。
清王朝初期的攝政王多爾袞,就是煙癮很大的人物。
康熙皇帝也說他出巡時,常見大臣們在巡撫帳中吸煙。
許多大官都是“癮君子”,如乾隆年間主持編《四庫全書》的大學者紀曉嵐,據說煙癮很厲害,常常清早從城里坐轎到圓明園見皇帝,為了解決路上吸煙的問題,特制特大煙鍋,可以裝一鍋從城里吸至城外。
王公大臣吸煙成為風氣,民間吸煙也就日益普及,清初有諺云:“開門七件事,今日增煙而八矣”。
4.紙煙的產生
當時人們的吸煙方式,最常的有兩種:一是吸旱煙,用煙斗或者將煙葉卷成筒狀燃吸;一是吸鼻煙。
此外有吸水煙的。
1881年卷煙機問世,出現了機器制造的卷煙——紙煙(香煙)。
由于紙煙具有便于吸食,便于運銷與便于謀利等三大特點,加之西方煙商的商業宣傳,千方百計向國內外大量推銷,到本世紀20年代,噴云吐霧,吸食紙煙,漸漸成為風靡世界的時髦。
國王、總統、達官貴人在眾目睽睽之下,縷縷青煙,裊裊直上,以顯示其身價、風度和氣派。
在本世紀50年代,吸煙達到風靡全球的頂峰。
最先使用機器卷煙,并把紙煙大量運銷世界各地的英國,3/4的男人吸煙,婦女吸煙者竟多達900萬人,即占英國成年婦女的半數!煙霧彌漫英國千家萬戶,煙害遍及英國城市鄉村。
大概在1890年,美國人運煙到上海銷售,第二年運來機器就地生產。
因為獲利頗豐,故各國資本家紛紛效尤,成為西方資本家剝削中國人民的一大行業。
5.古今中外禁煙縱橫談
提及禁煙,這可是一個有趣的話題。
煙草原產于美洲,1492年,哥倫布到達美洲,發現了這種“有魅力的野草”,因而把它帶回歐洲,先是在西班牙、葡萄牙,后在法國種植開來。
但是,當初人們只是把煙草當作觀賞植物,除法國外,吸煙幾乎在其他所有的國家都受到抵制。
之后,人們發現吸煙對鼠疫、霍亂和傳染性腦膜炎等死亡率很高的傳染性疾病,有一定的預防作用,因而醫療界曾把煙草當作“萬靈妙藥”加以頌揚,予以特別的重視。
在16世紀,煙草曾大受人們的歡迎。
隨著煙草的推廣和吸煙人數的增加,人們開始模糊地認識到吸煙危害健康,煙草也隨即被視為毒品而受到廣泛的譴責。
1585年,英國政府對吸煙的人加重處罰,把原定煙草進口稅增加了400倍,企圖阻止煙草傳播。
1595年,一位藥學家發表論文,提出了煙草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引起了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的重視。
詹姆斯寫了一本《掃除煙草運動》的書,書中說:“你應拋棄這污穢的玩意兒,接受它是不可饒恕的愚蠢,使用它是大大的罪過,它是一種傷目刺鼻、害腦戕肺的惡習,好似地獄入口處的黑煙。
”這位國王隨即又向全國發布了禁煙令。
不久,全副武裝的衛士把一群群反剪捆綁著的吸煙犯押赴刑場斬首。
早年,人們從牛津發現的一組雕刻遺跡,正是描繪那些嘴里叼煙卷的男女犯人就刑前的情景的。
從1635年起,瑞士也頒布了嚴厲的禁煙令,禁止任何飯店、客棧接待吸煙者,吸煙者將受到鞭笞、火烙和流放等嚴厲處罰。
希臘教會的禁煙令更為嚴酷,它規定第一次的違規者,要受鞭打的處罰,第二次要判死刑,擁有鼻煙者要判劓刑。
帝俄統治下的俄國,自17世紀開始也是完全禁絕吸煙的。
禁煙令規定:吸煙者處死;私藏煙草者嚴刑拷打,追搜禁物;販賣者割鼻、流放、強服苦役。
嚴律當頭,許多人乖乖地戒了煙。
后來,彼得大帝到荷蘭逛了一圈之后,吞云吐霧,竟然率先自開禁令,上行下效,終于功虧一匱。
在亞洲也有類似的禁煙令。
17世紀時,土耳其人吸煙之風很盛。
一些伊斯蘭教的上層人士認為吸煙是件壞事,他們懷疑煙草是一種麻醉藥。
有一次,有人吸煙引起首都的一場大火,伊斯蘭教的首領們,便借此紛紛指責蘇丹未采取禁煙措施。
蘇丹姆拉特四世只好簽署了一項嚴酷的禁煙令:凡是吸煙者一律處以死刑。
自禁令公布之后,一年內就處死了1萬多人。
但這個禁煙令僅存在了4年,便被廢止了。
在日本,大片還未收獲的煙草被拔除焚毀,不少煙農、煙商和吸煙者被罰款、判刑甚至斬首。
朝鮮也在1640年后下令禁煙:凡私藏煙葉一斤以上者,立斬不赦;不滿一斤者,統統投入監獄服刑。
波斯的禁煙措施更為奇特。
1815年,阿拔斯一世除了明令犯吸煙罪必須處于灌食駱駝糞的重罰外,還把沒收來的煙草堆成堆,點火將煙草商當眾燒死。
薩西菲國王則在1828年下令,用滾燙的鉛水倒進所有買賣和使用“丑惡之草”的罪犯的喉嚨里。
煙草的傳入中國與國人開始吸煙是在明朝。
煙草傳入我國可分為南北兩路。
北路即從朝鮮傳入東北,深受滿族貴族們的喜愛和青睞。
據朝鮮李朝《仁宗實錄》丙戌(1646)五月條記載:“九王喜吸南草,又欲得良鷹,南草良鷹,并可送入。
”九王系指努爾哈赤第十四子睿親王多爾袞。
他在世時被順治帝封為“皇父攝政王”,權大無比,故朝鮮國王投其所好,獻煙草和良鷹以取其歡悅,于是煙草便在東北傳播開來。
南路即從琉球傳入福建。
清人俞正燮在《癸巳存稿》卷十中說:煙草初由琉球商船從日本運至福建,轉銷各地,逐漸傳開。
吸煙的危害,明末清初的方以智已經認識到了——“肺焦”、“吐黃水而死”,但方又認為吸煙可以“驅溫(瘟)發散”。
而清初的葉夢珠、王漁洋等人,則更認為可以“避寒暑”、“辟瘴氣,搗去其汁,可毒頭虱”。
因此,清朝不少人竟以之為寶貝。
明末崇禎帝,曾多次下達過禁煙令。
崇禎十二年(1639),上諭嚴禁吸煙,違者處死。
次年,有會試舉人,指使其仆人攜煙進京,被禁衛軍查獲,第二天,這個仆人就被押至西市,斬首示眾。
崇禎十六年,皇帝又頒布了嚴禁私販煙草,違者處死的禁令。
崇禎癸未(1643)年,再度規定民間私種煙者,被抓獲后要流放到不毛之地去服苦役。
然而崇禎禁煙并未講明吸煙的危害,有人說他是出于“吃煙”與“吃燕”諧音,北京是燕地,崇禎認為吸煙兆頭不好,不吉利罷了。
禁煙令既然不能以理服人,當然也就禁而不廢了。
再加上當時明朝統治正搖搖欲墜,朝不保夕,大量南兵北戍,生活不習慣。
他們感到吸煙可驅寒避瘟,解悶提神,日不可缺,后經薊遼總督洪承疇請求,最后開禁。
從此吸煙又以“熙朝瑞品”的雅號重新流行起來了。
到崇禎末年,竟發展到“雖三尺童子,莫不食煙”的地步。
清人入關以前,清太宗也曾下令禁煙,但卻是禁百姓,不禁皇族。
主要是禁止出境貨買煙草,規定犯禁販運煙草一斤以上者先斬后聞,一斤以下者處以徒刑。
但是在清廷上層貴族內,吸煙已成風氣。
清太宗的禁煙只是禁下不禁上,自然起不到什么作用,到了后來干脆宣布開禁。
到清統一全國時,煙草的種植與吸食,已從福建、浙江、江蘇擴展到南北各地,朝廷遂重新頒示嚴禁,“不許種植,不許販賣,違者與通番同罪”。
史載,康熙皇帝“尤其惡煙”,不僅要求別人戒煙,而且自己率先戒煙。
他南巡時,見大臣史貽直和陳之龍嗜煙如命,成天煙袋不離手,遂決定拿這兩人“開刀”。
一日,康熙專駕到山東德州暫駐,在宴會上,康熙特賜這兩臣水晶煙管各一支,讓他們當眾抽煙。
兩人大喜過望,馬上裝煙點火吸用,豈料剛用力一吸,火焰即隨管上升,發出一聲爆裂,幾乎燒及嘴唇,嚇得連忙放下不敢再吸。
康熙遂藉此傳旨天下禁止吸煙。
這件事當時學士蔣陳鈞有記實詩道:“碧碗瓊漿瀲滟開,肆筵先已戒深杯。
瑤池宴罷云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
后來的乾隆皇帝,很愿效仿康熙,但在禁煙上卻不大相同。
乾隆元年,方苞奏請禁種,未被批準。
乾隆五年八月,上諭禁種煙草:“土田阡陌之處,斷不許種”,卻又明諭零星種植不在“示禁”之列。
乾隆十三年七、八兩月,延臣兩次高談禁煙,乾隆皇帝均未置可否,只傳旨“候匯議”。
而乾隆六十年十二月,他在批復云南巡撫江蘭“請禁蒸酒”的報告中,竟公然指出:“民間釀酒種煙等事,所在皆有,勢難禁止。
從前科道中曾有條陳禁止種煙者,以其不達事體交部議處”,“若紛紛勸禁……必致……擾累地主。
……殊屬非是!”可見他對吸煙危害的認識與禁煙、“惡煙”的行動,較康熙皇帝遜色得多。
由于種煙有利可圖,民間自然趨之若鶩。
煙草又是清王朝的一大稅源,光緒年間稅務大臣稱,紙煙一項,日銷四百兆厘,請飭會議紙煙加稅章程。
煙稅既可觀,禁煙又怎能不成為空談。
乾隆皇帝禁煙態度并不十分堅決,或許撥過煙稅收入的小算盤也未可知。
后來的太平天國,在反對鴉片外也反對吸煙草。
太平天國《天條論》明確規定:“凡吹洋煙(鴉片)者斬首不留”;“凡吃黃煙(泛指水煙、旱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斬首不留”。
這種規定,一度是堅決執行了的。
可惜,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后,領導集團逐漸腐化,在禁煙一事上也搞禁下不禁上,因此,在太平天國吸煙也并未真正禁絕。
不過,在局部禁煙方面,卻有一些明顯的收效。
譬如,清末的一位廣東巡撫,下令所屬各縣官吏在處死強盜前,必須賞“強盜牌”香煙給犯人吸。
這一奇特的命令實施后竟收到了奇效。
許多吸煙者紛紛戒煙或者從此不吸“強盜牌”香煙。
后來盡管外國煙商脅迫清政府解除了這個命令,但“強盜牌”香煙仍然是無人問津的死貨。
6.誰先揭開煙草致癌的秘密
據張揆一先生在一篇文章中透露,是我國藥理學專家呂富華教授最早揭開煙草致癌的秘密。
1933年,呂富華在德國佛萊堡大學留學期間,開始了煙草致癌的研究工作。
1934年他的論文在德國《法蘭克福病理學雜志》上發表。
論文中宣布:給家兔兩耳反復涂布煙焦油120天后,繼續給左、右耳分別長期反復涂布煤焦油和煙焦油結果是涂布煤焦油左耳在20~32天內全部發生癌,而涂布煙焦油的右耳在148~182天之間有3/4發生了癌。
另一組家兔在兩耳反復涂布煙焦油305天后,每天接受一次膽固醇注射,共8天,結果在第325天時,有1/4的家兔發生了耳部癌癥。
這是國際上首次明確證明香煙致癌的動物實驗。
呂富華還對廣泛涂布致癌物后,在某一點上出現癌癥的機制進行了探討。
1935年,瑞士學者舒爾赫和溫特斯太因基本上重復了呂富華的實驗,獲得了同樣的結果。
幾位學者都認為,只有在煤焦油涂布、膽固醇注射等因素下,使動物處于“全身”受損、代謝紊亂狀態,從而使之形成某種素質時,煙焦油才易引起癌癥。
1953年,溫德報道,用焦油冷凝物的丙酮溶液涂布于小鼠背部皮膚,每周三次,結果81只小鼠中,平均在實驗開始后第71周時,有36只(44.4%)發生了皮膚癌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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