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出爐”。
方案顯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記者注意到,這是繼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后,省級及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再次合并。
改革可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此次**機構改革就是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優化和調整,簡化機構,提高政府執行力和辦事效率。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
樊勇認為,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可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和成本。
之前很多納稅人要同時繳國稅、地稅,存在“多頭跑”等問題;同時,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資源重置,在現行制度體系下,實行一套機構對于提高征管效率也有好處。
樊勇介紹,1994年國稅和地稅正式分開,實行分稅制體制,地稅負責地方稅種的征收,國稅負責中央稅和共享稅的征收。
不過,執行多年發現,兩個機構的運行在征管效率上存在一些改進的空間和職能重置,比如稅務檢查,可能企業既受地稅檢查也要受國稅檢查。
因此,5年前開始試行國、地稅合作,在減輕納稅成本、優化服務、強化征管和規范執法等方面都顯示了較好的效果,這次就從合作變為了合并。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大的困難不會有,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和平穩過渡問題。
”樊勇表示,目前,全國國稅、地稅系統加一起近80萬人,合并之后人員設置安排、內部機構和崗位的設置等都需要有一個過程和磨合,要做好統籌規劃,有一個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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