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雜記》是清代文學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牽連入獄。
《南山集》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
戴名世在《南山集》的《與余生書》一文中提出寫歷史時應給明末幾個皇帝立“本紀”。
此事被御史趙申喬揭發,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牽累定死罪者甚多。
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獄。
開始在江寧縣獄,后解至京城,下行步獄。
兩年后出獄,被編入漢軍旗,以奴隸身份入值南書房。
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
后累官至禮部侍郎。
這篇文章是方苞出獄后,追述他在刑部獄中所見所聞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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