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一鬼。
吾作此書,淚珠和筆墨齊下,不能竟書而欲擱筆,又恐汝不察吾衷,謂吾忍舍汝而死,謂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為汝言之。
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
吾自遇汝以來,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然遍地腥云,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彀?司馬青衫,吾不能學太上之忘情也。
語云:仁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
汝體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 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
汝其勿悲!
汝憶否?四五年前某夕,吾嘗語曰:“與使吾先死也,無寧汝先我而死。”汝初聞言而怒,后經吾婉解,雖不謂吾言為是,而亦無詞相答。
吾之意蓋謂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與汝,吾心不忍,故寧請汝先死,吾擔悲也。
嗟夫!誰知吾卒先汝而死乎?
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回憶后街之屋,入門穿廊,過前后廳,又三四折,有小廳,廳旁一室,為吾與汝雙棲之所。
初婚三四個月,適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并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及今思之,空余淚痕。
又回憶六七年前,吾之逃家復歸也,汝泣告我:“望今后有遠行,必以告妾,妾愿隨君行。”吾亦既許汝矣。
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語汝,及與汝相對,又不能啟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勝悲,故惟日日呼酒買醉。
嗟夫!當時余心之悲,蓋不能以寸管形容之。
注釋:
1、意映卿卿:意映,作者妻子的名字。
卿卿,舊時夫妻間的愛稱,多用于丈夫稱呼妻子。
2、竟書:寫完信。
3、衷:內心。
4、至:極,最。
5、彀(gòu):同“夠”。
6、司馬青衫:唐代詩人白居易曾被貶為江州司馬,其長詩《琵琶行》中有“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的詩句。
后用“司馬青衫”比喻極度悲傷。
7、太上:圣人。
忘情:不為情感所動。
8、“仁者”兩句:語出《孟子·梁惠王上》。
前“老”字作動詞用,尊敬之義,前“幼”字也作動詞用,愛護之義。
9、無寧:不如。
10、禁:忍受得住。
11、望日:農歷每月十五日。
12、疏梅篩月影:月光透過稀疏的梅樹照進房間里,像被篩子篩過一樣,變成散碎的影子。
13、依稀掩映:指月光梅影朦朧相映,看不清楚。
14、吾與并肩攜手:按文意,應為“吾與(汝)并肩攜手”。
低低切切:小聲說私話的樣子。
《與妻書》出自于林覺民的《廣州三月二十九日革命史》。
譯文:
意映愛妻,見字如面:我現在用這封信跟你永遠分別了!我寫這封信時,還是人世間一個人;你看這封信時,我已經成為陰間一鬼。
我寫這封信,淚珠和筆墨一齊落下,不能夠寫完信就想放下筆,又怕你不了解我的苦衷,說我忍心拋棄你去死,說我不知道你不想讓我死,所以就強忍著悲痛給你說這些話。
我非常愛你,也就是愛你的這一意念,促使我勇敢地去死呀。
我自從結識你以來,常希望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結為夫婦;然而遍地血腥陰云,滿街兇狼惡犬,有幾家能稱心滿意呢?江州司馬同情琵琶女的遭遇而淚濕青衫,我不能學習那種思想境界高的圣人而忘掉感情啊。
古語說:仁愛的人“尊敬自己的老人,從而推及尊敬別人的老人,愛護自己的兒女,從而推及愛護別人的兒女”。
我擴充我愛你的心情,幫助天下人愛他們所愛的人,所以我才敢在你之前死而不顧你呀。
你能體諒我這種心情,在哭泣之后,也把天下的人作為自己思念的人,應該也樂意犧牲我一生和你一生的福利,替天下人謀求永久的幸福了。
你不要悲傷!
你還記得嗎?四五年前的一個晚上,我曾經對你說:“與其讓我先死,不如讓你先死。”你剛聽這話就很生氣,后來經過我委婉的解釋,你雖然不說我的話是對的,但也無話可答。
我的意思是說憑你的瘦弱身體,一定經受不住失去我的悲痛,我先死,把痛苦留給你,我內心不忍,所以寧愿希望你先死,讓我來承擔悲痛吧。
唉!誰知道我終究比你先死呢?我實在是不能忘記你啊!
回憶后街我們的家,進入大門,穿過走廊,經過前廳和后廳,又轉三四個彎,有一個小廳,小廳旁有一間房,那是我和你共同居住的地方。
剛結婚三四個月,正趕上冬月十五日前后,窗外稀疏的梅枝篩下月影遮掩映襯;我和你并肩攜手,低聲私語,什么事不說?什么感情不傾訴呢?
到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情景,只剩下淚痕。
又回憶起六七年前,我背著家里人出走又回到家時,你小聲哭著告訴我:“希望今后要遠走,一定把這事告訴我,我愿隨著你遠行。”
我也已經答應你了。
十幾天前回家,就想順便把這次遠行的事告訴你,等到跟你面對時,又開不了口,況且因你懷孕了,更怕你不能承受悲傷,所以只天天要酒求得一醉。
唉!當時我內心的悲痛,是不能用筆墨來形容的。
擴展資料
本文選自《廣州三月廿九革命史》(民智書局1926年版),是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覺民留給妻子的絕筆書,寫于廣州起義前三天即1911年4月24日(陰歷三月二十六日)夜。
林覺民在起義時加入敢死
隊,帶頭沖入兩廣督署,撤出途中中彈受傷,被捕,后從容就義,年僅25歲。
《與妻書》形式上是一封家書,實際上是一篇感情真摯,說理深刻,感人至深的抒情散文。
信中抒發 了作者對妻子的摯愛和對革命事業的忠誠,反映了
一個民主革命戰士高尚的內心世界,表達了一個革命者的生死觀和幸福觀。
如果沒有全民的解放,就沒有個人的自由幸福,個人的幸福、家庭的幸福
要服從革命的需要。
在信中,作者強烈地表達了對妻子的愛以及希望妻子對自己獻身的事業能理解。
明白“吾至愛汝,吾忍舍汝而死”的原因,是為了“助天下人
愛其所愛”。
他這種獻身行為,完全如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詩“生命誠可 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所言。
在個人的生命、愛情以
及國家的自由中,沒有什么比爭取人民的自由價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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