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由于出版和教育的進步以及社會的全面發展,已經失去其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一支。
產生了所謂的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之分。
編輯本段文學類別
1、按載體分為: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絡文學三大類;
2、按作者所在的時代分為:古代文學,近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
他們的范圍都是隨著讀者而不斷遷移的;
3、按產生地域分為:歐美文學,中國文學,日本文學,拉美文學等。
4、按讀者分為:
a、按受眾身份/年齡有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等;
b、按讀者群體及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5、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奇幻文學、報道文學等。
6、按表達體裁分為: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戲劇、歌劇、劇本、民間傳說、寓言、筆記小說、野史、童話、對聯和笑話等;其他如史傳、哲理、賦、駢文、小品文、文學批評、有文字劇情架構的電腦游戲(含游戲主機)等
7、按創作理念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以上類別僅僅是一種概括,作為分類的示例,并非全面分類。
編輯本段文學理論
1、文學理論
a、 西方文學理論
b、中國文學理論
2、文學作品的評論和研究
3、文學史:外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史
4、文學流派、文學思潮和文學社團
文學研究 1、文藝美學 2 、文學藝術 3、社會主義新時期文學 4、文學思想史 5、文學批評 6、文學史 a、現代文學 b、近代文學 7、 比較文學 8 、舞蹈文學 9 、衍生文學
編輯本段文學體裁
中國古典文學分為詩和文,文又分為韻文和散文,現代一般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并稱為四大文學體裁;中國的抒情詩和散文(稱為古文)最早而比較發達。
西方則分為詩歌與散文兩個基本類型。
敘事詩和戲劇成熟較早,此外小說比較發達。
編輯本段四大文學體裁
傳統的詩是有韻律的文學作品。
它通過詩的想像與抒情來表達某種強烈的情感。
詩是歷史最悠久的文學形式,中國是世界上詩歌最發達的國度之一。
從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最早的長篇抒情詩離騷以來。
漢代的樂府,唐宋格律詩,和唐末興起的詞,元曲以及五四以來的新詩。
歷代的民間歌謠。
構成了中國詩歌無以倫比的巨大傳統。
相比之下西方的敘事詩發達較晚,并結合戲劇,成就很大。
例如荷馬史詩,但丁神曲,莎士比亞劇本。
散文是沒有嚴格的韻律和篇幅限制的文學形式。
與韻文相對。
中國的散文從先秦諸子散文發展而來,代有散文名家名作。
其中歷史散文和賦體以及奏議文告等應用文體,對后代產生了深遠影響。
中國自古是世界上散文最發達的國度。
戲劇是另一種古老的文學形式。
它主要通過不同角色之間的對話來表達作者的思想和感情。
戲劇可以用于舞臺的表演,也可以閱讀。
小說是以虛擬世界為內容的綜合文學形式。
傳統上以散文為主體。
莊子:飾小說以干縣令。
中國現代意義上的小說,是從先秦散文中的寓言濫觴,經過漢末六朝的筆記,到唐傳奇宋話本擬話本而成熟,再傳至明清以四大奇書為代表的長篇小說和以聊齋志異為代表的短篇小說。
西方的小說稱為fiction,被稱為散文史詩。
小說上接神話傳說,作為后起的文學形式。
由于其巨大的容量,深刻全面地反映了現實和人們的思想,成為近代以后主流的文學形式之一。
編輯本段文學人物
作家、劇作家、散文家、小說家、詩人、文學批評家
編輯本段不同語言或國家的文學
亞洲文學:中國文學、馬新文學、日本文學
歐洲文學:英國文學、德國文學、希臘文學、俄羅斯文學
美洲文學:美國文學、拉丁文學
編輯本段文學的不同含義
(一)社會意識形態之一。
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
現代專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
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
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二)孔門四科之一。
《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
《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三)指辭章修養。
元結《大唐中興頌序》:“非老于文學,其誰宜為?”
(四)官名。
漢代置于州郡及王國,或稱“文學掾”,或稱“文學史”,為后世教官所由來。
漢武帝為選拔人才特設“賢良文學”科目,由各郡舉薦人才上京考試,被舉薦者便叫“賢良文學”。
“賢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文學”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
魏晉以后有“文學從事”之名。
唐代于州縣置“博士”,德宗時改稱“文學”,太子及諸王以下亦置“文學”。
明清廢。
編輯本段現代文學期刊
《文學》:1933年 7月 1日在上海創刊,由文學社創辦,上海生活書店出版。
第 1卷編輯者署文學社,第2卷至第9卷先后由傅東華、鄭振鐸、王統照主編。
黃源參加了第1卷至第5卷的編輯工作。
鄭振鐸、茅盾是《文學》的主要發起人。
編輯委員會成員為郁達夫、茅盾、胡愈之、洪深、陳望道、徐調孚、傅東華、葉紹鈞、鄭振鐸。
創刊之初魯迅曾是編輯委員會成員之一。
辦刊的宗旨“在于集中全國作家的力量,期以內容充實而代表最新傾向的讀物,供給一般文學讀者的需求。”刊物內容豐富、欄目眾多,且時有變動,較為固定的大致有小說、散文隨筆、詩歌、劇作、文學論壇、書評、作家論、文學畫報、翻譯、世界文壇展望等。
其中以刊登名家的文學創作、文學理論、作家作品研究為主,對新進作家的作品也經常予以發表和評介。
特約撰稿員有魯迅巴金老舍丁玲冰心朱自清許地山王魯彥郭紹虞耿濟之田漢鄭伯奇戴望舒張天翼黎烈文等48人,還有許多著名作家如郭沫若、阿英、周揚、胡風、蹇先艾、林語堂、沈從文、沙汀、艾蕪、蕭軍、蕭紅、臧克家、吳組緗等也經常為之寫稿,撰稿作家上百人。
在創作方面發表過許多有影響的作品。
小說如茅盾的《殘冬》、《多角關系》、《大鼻子的故事》,葉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一個練習生》,王統照的《山雨》、《秋實》,許地山的《春桃》、《女兒心》,王魯彥的《屋頂下》、《鄉下》,鄭振鐸的《桂公塘》、《取火者的逮捕》,郁達夫的《遲暮》、《出奔》,巴金的《沉落》、《神》、《鬼》,老舍的《上任》、《微神》、《我這一輩子》,張天翼的《包氏父子》、《清明時節》,沈從文的《八駿圖》,沙汀的《苦難》,艾蕪的《咆哮的許家屯》,蹇先艾的《鄉間的悲劇》,吳組緗的《天下太平》,端木蕻良的《鷺湖的憂郁》,蔡希陶的《蒲公英》,舒群的《沒有祖國的孩子》;散文隨筆如魯迅的《我的種痘》、《憶韋素園君》、《病后雜談》、《病后雜談之余》,朱自清的《哀互生》、《你我》,豐子愷的《緣緣堂隨筆》、《勞者自歌》,巴金的《旅途隨筆》,王魯彥的《父親的玳瑁》,沈從文的《湘西散記》;詩歌如王統照的《她的一生》、《吊今戰場》,臧克家的《罪惡的黑手》、《中原的胳膀》,朱湘的《莊周之一晚》;戲劇如洪深的《劫后桃花》(影劇),陳白塵的《金田村》、《蘆溝橋之戰》,夏衍的《賽金花》,李健吾的《梁允達》、《老王和他的同志們》等。
這些不同體裁的作品,大多取材于現實生活,對當時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斗爭和其他種種社會沖突,做了現實主義的真實描繪,成為現代文學史上重要的著作。
《文學》對中國現代文學史和作家作品的研究比較重視,在現代文藝報刊中,它是發表作家專論最多的刊物,先后刊載過茅盾的《冰心論》、《廬隱論》、《落花生論》,胡風的《林語堂論》,穆木天的《徐志摩論》、《郭沫若的詩歌》,許杰的《周作人論》,蘇雪林的《沈從文論》等較為重要的論文,在作家研究方面具有開創作用。
對丁玲的《母親》、王統照的《山雨》、艾蕪的《南國之夜》、吳組緗的《西柳集》、夏徵農的《禾場上》、彭家煌的《喜訊》、周文的《雪地》、萬迪鶴的《達生篇》、蔡希陶的《蒲公英》、曹禺的《日出》、臧克家的《烙印》、艾青的《大堰河》等都作了比較中肯、及時的評介。
《文學》對新文學運動和創作實踐方面的問題,發表過魯迅的《又論“第三種人”》、《論諷刺》、《“文人相輕”》(一至七論全文)、《“題未定”草》(一至三),周揚的《現實主義試論》、《典型與個性》,胡風的《現實主義底一“修正”》等文,著重從作家對現實的態度、創作與現實的關系上作了理論剖析。
郁達夫、金兆梓、適夷、胡秋原、杜衡、沈起予等筆談《五四文學運動之歷史的意義》,阿英的《中國新文學的起來和它的時代背景》,茅盾的《新文學前途有危機么?》、《論初期白話詩》、《敘事詩的前途》,朱自清的《新詩雜話》、《新詩歌旬刊》,屈軼的《新詩的蹤跡與其出路》,陳雨門的《中國新詩的前途》,張庚的《中國舞臺劇的現階段》,洪深的《一九三三年的中國電影》等文,就中國新文學發展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探討。
這些文章對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歷史發展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文學》還于1934年 7月出了“文學一周年紀念特輯”——《我與文學》。
有茅盾、巴金、鄭伯奇、胡風、葉紫、艾蕪、沈從文、卞之琳等59人撰稿,寫下了他們各自同文學的關系和“親切體驗”,“成為文學史的珍貴資料”(《我與文學‧引言》)。
1935年 7月又出了“文學二周年紀念特輯”——《文學百題》,有蔡元培、魯迅、茅盾、葉紹鈞、朱自清、郁達夫、洪深、阿英、胡風、豐子愷等60人撰稿,從多種角度簡要介紹了有關文學特性、古今中外的各種文學體裁、文學流派、創作方法等文學知識(上海書店于1981年復印了上述兩個特輯)。
1936年11月、12月曾編刊“魯迅先生紀念特輯”(一)、(二),茅盾、鄭振鐸、王統照、傅東華、郁達夫、鄭伯奇、夏丏尊、歐陽凡海、力群等撰文作畫,悼念這位新文學奠基人的逝世,開展學習和研究魯迅的活動。
《文學》也注意到對中國古典文學的研究,刊載過郭沫若的《屈原時代》,鄭振鐸的《談金瓶梅詞話》、《〈西游記〉的演化》,顧頡剛的《明俗曲琵琶詞》,陳子展的《兩宋詞人與詩人與道學家》等,1934年6月還出了一期“中國文學研究專號”,收有郭紹虞的《中國詩歌中之雙聲疊韻》,朱自清的《論“逼真”與“如畫”》,吳晗的《歷史中的小說》等論著。
《文學》對外國文學作品和文學理論的翻譯介紹也較重視,譯載過普希金、果戈理,屠格涅夫、高爾基、安徒生、海涅、席勒、濟慈、雨果、羅曼‧羅蘭、惠特曼、馬克‧吐溫等著名作家的代表作品、理論著作以及評介他們的文章,還出過“翻譯專號”,“弱小民族文學專號”、“一九三五年世界文人生卒紀念特輯”、“屠格涅夫逝世五十周年紀念特輯”、“高爾基紀念特輯”等。
這些譯著和資料記載了中國現代文學同外國文學的密切關系。
《文學》是在30年代初期,《小說月報》停刊,“左聯”機關刊物屢遭查禁的情況下創辦的,成為左翼作家、進步作家發表創作的陣地。
它的反帝反封建的主導傾向是貫徹始終的。
1937年8月1日9卷2號出版后,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文學》減縮篇幅,于同年11月10日出至9卷4號停刊。
《文學》每6號合為1卷,共出9卷52號,是30年代出版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文學期刊。
編輯本段文學的精神性價值
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價值,既精神性價值。
關于精神,可以有諸多不同的定義。
我們一般是在這樣的意義上界定精神這一概念的:它是人內在的一種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與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一,是人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種心理活動過程。
因而,精神的價值不同于物質的價值,它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
文學藝術的創造活動是文學藝術家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于人類的精神產品,文學藝術的接受鑒賞也屬于人們的精神領域的活動,所以,文學藝術的精神性價值應當是其自身最為內在的、基本的價值所在。
正如早期的德國現象學學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藝術作品中,存在著一些構成其價值的確定的特性”,那就是藝術的精神性價值的特性,即它并不以為了實現某種目的的服務的手段,那么他就無法理解藝術。
這些價值是作為存在于作品之中,作為被包含在藝術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們體驗的。”
藝術,在履行自己的種種“服務”職責時,反而已經忘記了什么是它自己,而我們在擁有過多“藝術作品”時卻失落了“藝術的精神”。
藝術,并不僅僅是工具,甚至也并不總是“作品”。
但是藝術在本質上是一種生存方式,生活態度,生活的內涵,是生命賴以支撐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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