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里程及其規律
第一部分,說明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歷程;第二部分,說明我國古代小說在發展過程中的規律。
第一部分是從縱的方面論述,第二部分是從橫的方面論述,全文縱橫交織,互相補充,完整地闡述了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及其規律。
第一部分講發展過程,作者是按幾個階段來寫的。
1.起源:神話傳說。
2.發展:魏晉南北朝志怪志人。
上述兩個階段中,小說同歷史歸于一類。
3.成熟:唐代傳奇。
脫離歷史而成為獨立的文學創作。
4.繼續發展:宋元話本小說、演義小說。
5.頂峰:明清文人獨立創作,寫平凡的人和事。
作者闡述中國古代小說的發展,抓住了兩個關鍵。
第一個是文學與歷史的關系。
蕭統的文學定義說,“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就是指出文學作品必須有想像虛構,還要講求文采。
神話傳說、志人志怪,都是靠實地訪問,從民間搜集而記錄下來的,所以同歷史歸于一類。
唐代傳奇,有想像虛構并講求文采,因此就離開歷史而發展成為文學創作了。
第二個關鍵是文人加工民間傳說與文人獨立創作的關系。
宋元話本小說、演義小說,都是文人采用民間傳說而進行再創作的,寫的都是非凡的人物,不尋常的英雄;明清小說,發展成為文人的獨立創作,寫平凡人的日常生活。
抓住上述兩個關鍵,中國古代小說的發展進程就容易理清了。
第二部分講發展規律,作者列舉了四條。
這四條與第一部分的內容密切相關。
例如第一條,“中國的小說是來自民間的,是人民群眾思想、愿望以及生活實際的反映。
中國小說的每次發展、進步都是由優秀的文人作家向民間學習,參與、加工民間創作而取得的”。
這在中國古代小說發展的幾個階段都可以得到證明。
又如第二條,“史傳文學對中國古典小說的影響”。
這從中國古代小說的幾個發展階段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作者在課文中只談了“對人的看法和描寫”一點,在另外的文章中還談了幾點(參照“有關資料”)。
二、學習重點說明
1.融會貫通,理解課文
課文論述的內容極為豐富,從時間說,從遠古到清末;從范圍說,小說發展的規律,頭緒紛繁。
因此,必須下功夫貫通起來理解,才能正確把握課文的內容。
首先,把第一部分講發展歷程的內容按時間順序串連起來理解。
在這中間,可以把發展歷程分為五個階段、兩個關鍵。
理解了這些,就理解了第一部分內容。
其次,把第二部分講發展規律的內容與第一部分的內容結合起來理解。
例如第二條規律,因為古代小說脫胎于史傳文學,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對史傳文學的傳統有所繼承,這首先表現在對人的看法和描寫上。
反之,理解了第二部分內容,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第一部分。
例如,理解古代小說脫胎于史傳文學,那么也就不難理解小說發展過程中話本小說、演義小說的出現不是偶然的了。
2.舉一反三,用實例說明規律
在課文中,作者已經舉了不少實例來說明規律。
因此,學生從課文中不難得到啟發,模仿著用自己熟悉的例子去進一步說明課文闡述的規律。
例如,作者已經用《三國演義》《水滸傳》說明第三條規律,但失之于簡單,不妨要求學生把說明具體化。
甚至有些學生熟悉的但作者沒有涉及的例子,也不妨要求學生去說明課文中提到的某些規律。
這是學習課文的延伸,也有助于進一步深入地理解課文。
●解題指導
一、根據課文內容,填寫下表。
本題旨在引導學生融會貫通,把握課文基本內容。
朝代
發展階段
體裁特點
規律
魏晉南北朝以前
起源
神話傳說
1.中國的古代小說是來自民間的,古代小說的每次發展都是由文人作家參與、加工民間創作而取得的。
2.史傳文學對中國古代小說很有影響。
3.古代小說創作立足于現實。
4.由于受封建文化的壓迫摧殘,古代小說的發展極為艱難。
魏晉南北朝
發展
志怪志人
唐
成熟
唐傳奇
宋元
繼續發展
話本
明清
頂峰
①演義小說
②文人獨立創作,關注平凡人生的現實主義小說
二、理解下列句子的含義,并說明它們在闡明課文觀點上的作用。
1.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
2.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是為實錄。
3.明鏡照物,妍媸畢露。
4.雖然吾書名為志怪,蓋不專明鬼,時紀人間變異,亦微有鑒戒寓焉。
本題中所列引文,都是文言,需要學生切實弄懂,知道它們的含義;還要求學生了解它們在說明文章觀點上的作用。
1.意思是,文學作品所描寫的對象具有積極意義,其內容的表達、形式的安排,都經過作者深沉的構思、想像,其辭藻、音律、用典等藝術形式都比較講究。
事,指作品描寫的對象。
沉思,深沉的構思。
義,指思想內容。
翰藻,指作品的辭采。
課文引用蕭統的這兩句話,是為了說明蕭統對文學與歷史等學術著作的區別已經有所認識,到唐代,我國的古代小說終于脫離歷史而發展成為文學創作。
2.意思是,愛它而要知道它有缺點,恨它而要曉得它有長處。
缺點、長處必須都寫下來,這才是真實的記錄。
課文引用《史通》的這些話,是為了說明我國古代小說對史傳文學傳統的繼承,首先表現在能夠辯證地認識人和描寫人。
3.意思是,明亮的鏡子照物體,物體的美麗和丑陋全都清晰地顯露出來。
妍,美麗;媸,丑陋。
課文引用這兩句話,是為了說明《水滸傳》寫人藝術的高明。
4.意思是,雖然我的書名為志怪,也不專寫鬼神,卻時時寫人間的變異,也略微蘊含著鑒戒。
課文引用吳承恩的話,是為了說明《西游記》是立足于現實的。
三、作者以《三國演義》《水滸傳》《西游記》為例說明第三條規律,其中以《三國演義》《水滸傳》為例的說明較簡略,試把這兩例中的一例的說明具體化。
以《水滸傳》為例。
作者寫北宋宋江農民起義,是立足于現實的。
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人,元末爆發了農民大起義,群眾性的反抗運動風起云涌。
它們規模宏大,波及的范圍廣泛,其間又有許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產生,因此給人們留下深刻的印象。
傳說施耐庵同元末的農民起義運動有一定的聯系,甚至親自參加了起義的隊伍。
可見,《水滸傳》描寫的農民起義,正是立足于現實的基礎上的。
四、試把讀過的《林黛玉進賈府》《林教頭風雪山神廟》《失街亭》《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孫悟空三打白骨精》《范進中舉》等課文聯系起來理解,想想它們體現了本文提到的哪些規律,并寫成一二百字的短文。
它們體現了課文提出的四條規律。
寫一二百字的短文,可以重點談其中的一條。
●教學建議
一、指導學生以舊知求新知,舊知、新知融會貫通,理解課文。
高三學生,應該讀過一些中國古代小說,也讀過不少史傳散文,例如中國古代四大著名長篇小說、話本小說,志人志怪小說、神話傳說等,又如《左傳》《戰國策》《史記》中的一些散文等。
要調動學生的這些積累去理解課文,這樣就容易得多。
二、理解我國古代小說與史學的關系,是把握課文內容的關鍵。
第一部分講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過程,小說脫離史學而獨立,這是關鍵性的進步;第二部分講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規律,小說繼承史傳文學的優秀傳統,這是關鍵性的規律。
因此,指導學生把握課文,要抓住關鍵不放松。
三、這篇課文有一定難度,不要求學生全部讀懂,能懂多少就算多少。
這篇課文的教學只要達到這樣的目標:使學生知道怎樣融會貫通地去閱讀有一定難度的文章。
四、發揮學生主體性,培養學生自學能力。
可以把“有關資料”中某些東西提供給學生,讓學生結合資料去閱讀課文。
●有關資料
一、關于“文學”的含義(胡經之)
對于文學是語言藝術這種認識,中外都經歷了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才逐漸明確。
在中國,“文學”的含義曾有幾度變化。
在先秦時代,“文學”是“文章”(“文”)和“博學”(“學”)的總稱,“文學”包括了整個文化,先秦諸子的哲學、道德、政論文章,都被說成是“文學”。
到了秦漢時代,“文學”還是總括“儒學”和“文章”,但二者漸趨獨立,“文學之士”逐漸分離為二:一類歸“文苑”,一類屬“儒林”。
像司馬相如這類從事辭章詩賦創作的文人,和那些專門研究儒學經術的學者分開來了。
發展到魏晉時代,“文學”和經學、玄學、史學都分立發展。
到了齊梁時代,更進而把“文學”細分為“儒”和“學”,把“文章”細分為“文”與“筆”。
史傳、奏議這一類文章歸入“筆”,屈原、宋玉、枚乘、司馬相如等人辭章詩賦一類算作“文”(梁元帝蕭繹的《金樓子·立言篇》對此有所闡明)。
“文”“筆”的劃分,表明了齊梁時代對于文學的了解逐漸深入。
對于“文”和“筆”的解說,前人眾說紛紜,清代學者常把有韻的稱“文”,無韻的稱“筆”。
其實,“文”與“筆”的原則,不只在有韻無韻,也不只在言辭的美,還在于有無情采。
齊梁時代就有人把“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的“文”和一般的文章區分開,“文”不僅要有特殊的言辭,而且要有特殊的情采,即所謂“流連哀思”,“情靈搖蕩”。
這種對“文”的看法,接近今天所說的藝術的文學或美的文學的意思了。
“文”和“筆”的區分,把藝術的文學或美的文學同其他文學(其實是文章)從內容和形式上區別開來了。
可惜,齊梁時人常常只把詩賦一類視作“文”,而小說一類卻排除在外。
在創作實踐中,齊梁文學的情采,也只局限在貴族上流社會的狹小天地,偏向于追求“翰藻”的華美,形式主義弊禍嚴重。
到了隋唐時代,為了反對形式主義,出現了古文運動,取消了“文”“筆”之分,甚至以“筆”為“文”,“文學”變成了“明道”之器,不區別藝術的文學和道德文章了。
發展到宋代,“文學”干脆成為“載道”之具,道學代替了“文學”。
幸而,自先秦以來,歷代對于“詩”的看法一直較接近于藝術的文學或美的文學這種意思。
自唐代開始,“詩”和“文”的區分更加明顯,語言藝術的特點在唐詩中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在戲曲、小說和一些散文中也日益明顯地表現出來。
但長期以來,封建文人把戲曲、小說之類看作雕蟲小技,不能列入“文學”殿堂,那些并無語言藝術特點的文章卻被尊為“文學”正宗。
只是到了現代,人們終于把這些具有語言藝術特點的詩歌、小說、劇本和散文稱之為文學,而把那些并無語言藝術特點的文章列在文學之外。
于是,文學是語言藝術的含義就確定下來了。
在國外,“文學”含義的變化,也經歷了類似的途徑。
古希臘時代,史詩、悲劇早已很發達,但“文學”并不專指這類東西,而是總括一切文化。
西方用拉丁文littera一語來表示一切書寫的東西,小至一個字母,大到整個文化,包括具有語言藝術特點的東西,全包羅在內。
中世紀神學統治一切,包羅萬象,文學被淹沒在神學之中。
文藝復興以后,特別是啟蒙運動以來,科學的發展,學術的細分,使得政治學、經濟學、倫理學、史學、美學等等都獨立出來,成為專門科學。
剩下那些不能歸入科學之列的詩歌、劇本、小說等等,獨立出來,稱之為文學。
《美利堅百科全書》(1963年版)里說道,文學“詞源上的意思是一切書面的或印刷的東西”。
直到現在,“還流行著關于文學的兩種對立的觀念。
一種觀念認為,一切說得好的東西都是文學,認為文學風格標志文學和非文學的區別”;“另一種看法認為,文學的核心和基本的特點是在于它是想像的表述形式,一切文學都是虛構的”。
日本《萬有百科大事典》(1973年版),也把文學分為廣、狹二義:“廣義的文學是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東西。”“就狹義來說……亦即與文藝同義。”這說明今人對于作為語言藝術的文學的本質和特征,認識越來越精確,越來越深刻。
(節選自《文藝美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二、中國古代小說的性質和范圍(石昌渝)
討論中國小說文體,首先碰到的是小說的性質和范圍的問題。
小說是敘事性散文(清代駢文小說《燕山外史》是極個別的例外),與敘事詩的區別是清楚的,比如陳鴻的《長恨歌傳》是小說,白居易的《長恨歌》是詩,一個是散文,一個是韻文,雖然同是敘事,但文體的區別一目了然。
比較不容易區別的是小說與史傳。
小說與史傳都是敘事散文,都同樣有人物有情節有主題,都同樣有作者概述和場景描寫,它們的區別何在?司馬遷的《史記》,抽出一個片斷來,例如《鴻門宴》,那場景描寫有行動有對話有細節,性格栩栩如生,可以說與小說沒有分別。
但是,盡管它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它卻是史傳而不是小說。
根據就在它是據實而寫。
古代小說,特別是歷史演義小說,其人物和情節也許是有一些歷史依據的,但作者不過是借它們來抒發自己的胸臆,創作中不免要對原來的事實加以選擇,加以強調,加以重組,加以虛構補充,總體上是作者主觀想像的產物,本質是虛幻的,因此它是小說而不是史傳。
明代謝肇說:“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游戲三昧之筆。
亦要情景造極而止,不必問其有無也。”(《五雜俎》卷十五)清初丁耀亢則進一步指出小說的價值與史傳的價值不同,“小說始于唐宋,廣于元,其體不一。
田夫野老能與經史并傳者,大抵皆情之所留也”(《續金瓶梅集序》)。
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是“史貴于文”,小說因其虛妄無稽而長期遭到輕賤,謝肇和丁耀亢理直氣壯地宣稱小說就是虛妄無稽,闡明小說的價值不系于“實”,而系于“情”,從而明辨了小說的文學品格。
史傳說真話,小說講假話,真和假,這就是史傳和小說的區別所在。
不過,一進入作品實際,問題又不那么簡單了。
白話小說與史傳的區別很明顯,問題在文言小說系統。
縱向來看,唐代以前比較好辦,因為那個時候還沒有小說。
古代史志和書目文獻指稱的那個時期的“小說”是別有所指的,并非文學意義的小說。
東漢桓譚和班固在處理古代文獻的時候,把那些實錄性質的叢殘小語統稱為“小說”,一部分托古人近于子部而又淺薄者歸在子部,一部分記古事近于史部而又悠謬者歸在史部。
這類作品一是實錄,盡管實際上是真偽雜存,但作者是據見聞而錄,不事虛夸和鋪飾,因此,二是文字簡略,篇幅短小,所謂尺寸短書。
對這類作品,桓譚和班固是食之不甘,而棄之可惜,故列“小說家”類存之,可備治身理家參考,或可廣見聞資考證。
魏晉南北朝的志人小說和志怪小說的興盛自有它的社會文化原因,但在文體上是承襲“小說家”,并且成為唐前“古小說”的主要部分。
以實錄和短小為特征的“古小說”充其量只是中國小說的史前形態。
進入唐代,問題就比較復雜了。
唐代傳奇不避諱虛構,馳騁想像進行鋪敘描寫,實錄的原則放棄了,短小的格局打破了,它標志小說文體的誕生。
傳奇小說的存在,使得“古小說”發生了分化。
一支緊跟著史傳走,這就是野史筆記。
野史筆記重在摭拾史料,其中既有敘事文,也有說明文和論說文,內容正如明代胡應麟所歸納的有志怪、傳奇、雜錄、叢談、辨訂、箴規六類,以后四類為主體的即是野史筆記;另一支在史傳和傳奇小說之間搖擺,它標榜實錄,篇幅也短小,但比較偏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因而文學色彩比較濃厚,這就是筆記小說。
虛與實孰多孰少,對它很難作計量性判斷。
歷史學寬容一點,可以把它納入自己的范疇,而小說擴大一點,也應該確認筆記小說為小說家族的一員。
再進一步面對一個作品集子,確認是不是小說就要具體分析了。
野史筆記的一個集子中也含有傳奇和志怪性質的作品,如唐代《酉陽雜俎》就有好的志怪作品,宋代《癸辛雜識》就有一些記錄軼事異聞的作品,元末明初的《輟耕錄》中有些篇什則成為后世小說的題材來源,甚至一些文人的文集中也會偶然雜有一些精彩的小說,如《東田文集》中的《中山狼傳》,《九集》中的《負情儂傳》《珠衫》《劉東山》等;相反,筆記小說集中也會夾雜一些雜錄性質的文字,例如用傳奇小說方法寫成的筆記小說集《聊齋志異》也有一些非敘事性的篇章。
出現這種情況,與古代人的“小說”觀念有關。
盡管明代中期以后通俗文學家們為小說正名,為小說的地位和發展大聲疾呼,但是占統治地位的文化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清代乾隆年間編撰的《四庫全書總目》對“小說”的看法與桓譚、班固的看法基本保持不變,就是一個明證。
兩種“小說”概念的并存,是造成小說與史傳有一部分交叉的重要原因。
(節選自《中國古代文體叢書·小說》,人民文學出版社1994年版)
三、中國古代小說理論(吳組緗)
我國古代小說理論里頭有很多好的經驗,有些我們就沒有很好地繼承下來。
唐代有個劉知幾,是個史學家,他把史傳文學的經驗總結出來,寫了一部書叫《史通》。
他很講究“識”。
先秦早就講究“器識”,所謂“士先器識,而后文藝”。
器識,就是心胸開闊,目光遠大。
司馬遷為什么能寫出一部《史記》來呢?他認為,必須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讀了萬卷書不行,還要行萬里路。
這樣他的見識就多了,心胸就開闊了。
中國小說理論的頭一條,要想寫好小說,首先要心胸開闊,眼界寬廣,首先要在“器識”上下功夫。
而不能心胸狹窄,眼光如豆,只見個人的眼前的那么一點東西,要能高瞻遠矚地看問題。
第二條,你要寫好一篇小說,必須要有“孤憤”。
李贄說《史記》為什么寫得好?因為太史公有“孤憤”;《左傳》為什么寫得好?因為左丘明有“孤憤”。
《水滸傳》為什么寫得好?施耐庵有“孤憤”。
后來許多評論《聊齋志異》《紅樓夢》的,也都說蒲松齡、曹雪芹有“孤憤”。
“孤憤”是什么?拿現在的話說,就是有個人的真實感情,個人所獨有的激情。
就是你對這個題材、這個主題有極大的熱情,你自己被這個題材、這個主題所感動,使你欲罷不能,非要把它寫出來不可。
不是為了有名氣,更不是為了稿費。
古代寫小說是倒霉的事,哪來的名利!如果你對你要寫的沒有深刻的感受,沒有極大的熱情,沒有被它深深地感動了,就沒有必要來寫它,而且也寫不好。
第三條,中國小說很講究“真實”。
現在,我們的有些評論對于這個寫真實還是起反感。
一寫真實就是自然主義了,就是暴露我們社會的黑暗面了,要作反動宣傳了。
其實,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打了一次嗝兒,你就不吃飯了?當然,你以寫真實為借口,寫壞小說,我們要批評;但不能因為這個緣故,就反對寫真實。
怎么能反對寫真實呢?“真、美、善”三個東西我們都要。
可這三個東西并不是平列的,真美善以真為基本。
沒有真,你那個美是假美,你那個善是偽善。
假美、假善有什么價值?所以要大膽地寫真實。
至于你寫得好不好,那是你的思想觀點、思想感情問題。
真是文學藝術的生命,也是小說的生命。
沒有真,就失去了它的生命。
我們要使文藝成為人民的工具,很好地為人民服務,首先要尊重它的性能。
真實是它的性能,把真實丟掉了,就不能很好地為人民服務,就變成不頂用的東西。
過去我們常常把文藝這個性能抹煞了,忽略了。
要講寫真實,很要緊的一條,就是必須深入生活。
沒有生活你就胡編亂造,坐在屋子里想入非非,盡是想當然,那是不行的。
《史通》上總結史傳文學一條經驗,拿現成的話說,就是“反映論”。
馬克思講過一句話,原話我記不清了,意思是說,我們讀一篇小說,一篇文學作品,要區分哪些是作者主觀世界的東西,哪些是客觀世界的東西。
就是說,作品是反映,它是通過作家的主觀來反映客觀,反映客觀的社會生活、時代氣息、歷史面貌。
《史通》總結我國的史傳文學,如“明鏡照物,妍媸畢露”,就像明鏡照物一樣,漂亮的(妍)、難看的(媸)都照出來;像“虛空傳響,清濁必聞”,就同空氣傳播聲音一樣,好聽的(清)、難聽的(濁)都傳過來。
這就是真實,真實地反映客觀事物,反映客觀的社會生活、時代面貌和歷史面貌。
這并不是客觀主義,史傳文學是要“寓褒貶”“別善惡”的,就是將善惡褒貶包含在里頭,不是直接說出來的。
這就是所謂“春秋筆法”。
春秋筆法也叫“皮里陽秋”。
是非、善惡不直接說,通過情節場面,通過人物的對話言論,讓讀者自己去分辨評判。
中國詩歌理論中有句話叫作“不落言筌”。
言筌就是解釋說明。
《史通》標舉一個“晦”字,以與“顯”相對。
“顯”是淺露,也就是直截說明;“晦”就是具體敘寫,反對直說。
中國文學有這個傳統的信條,就是不允許解釋說明,要通過情節場面,通過形象來表現褒貶。
所以“明鏡照物”并不是客觀主義,而是含有褒貶,暗藏著褒與貶。
這也是魯迅極力信奉的。
有些人不了解此意,作了相反的評價,應該考慮!
由此,《史通》還總結了一條,就是“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是為實錄”。
就是說,愛它而曉得它有缺點,憎它而曉得它有所長。
正如我們所理解的: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對立的矛盾的統一體,不可能有純粹的東西。
好人身上有缺點,壞人身上有長處。
這完全符合辯證法。
但這不是說沒有善惡、是非之分。
所愛、所憎,分得清清楚楚;在此前提下,再看次要的方面。
比如吳承恩寫《西游記》,創造了個豬八戒,它是個小農生產者。
他眼光如豆,心胸也不開闊,而且動搖得很厲害,一遇困難就要散伙,回高老莊去。
遇到妖魔鬼怪,孫悟空去打,他卻躲起來睡大覺;回來一看,孫悟空快打贏了,他怕功勞全是別人的了,趕快跑過去打幾耙子。
他還愛挑撥離間,幾次在唐僧面前說孫悟空的壞話,把孫悟空趕走。
總之,這個人的缺點是很多很嚴重的。
但我們并不覺得這個人特別可恨,我們小孩看到他就笑,并沒有把他當成敵人來看。
為什么?因為作者還寫了豬八戒的許多更為主要的長處。
比如勞而又苦的事情都是豬八戒干的,長途挑經擔,孫悟空是不干的;過那個稀柿洞,硬是豬八戒拿嘴巴拱出一條路來;妖魔鬼怪把他抓起來,他罵到底,從來不投降的。
還有,他鬧情緒是常事,可始終沒有脫離取經隊伍,取經隊伍少不了這么一個人。
這就是說,作者在創作豬八戒的時候,是“愛而知其丑”的,而且把他的丑大膽放手地寫得很充分。
《水滸傳》寫林沖,寫武松,寫魯智深、李逵,都是采取這種態度。
“憎而知其善”,也是如此。
《三國演義》寫曹操,作者是恨他的,把他當作反面人物來寫。
可曹操有雄才大略,最后勝利的還是他。
他有很多優點,善于用人,善于識才。
抓住一點好處就寫出來,決不掩藏、抹煞。
可這些好處,這些雄才大略,就使他成為一個大壞蛋,不是普通的壞蛋。
司馬遷寫劉邦,寫項羽,也持這樣的看法。
這就是要通過對現實生活的觀察體驗,寫出真實的人來,寫出有血有肉的人來。
《紅樓夢》更是這樣。
林黛玉是作者同情的,可是寫了她很多缺點;薛寶釵是作者不喜歡的,但也并不抹煞她種種的長處。
正因為這樣,《紅樓夢》里寫了許許多多的人物,一個個都是活生生的,使我們感動。
“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這一條經驗我們就沒有很好地繼承下來。
我們為什么不能把人物寫得真實起來呢?生活中有多少使人感動的新人新事,叫我們一寫,往往就顯得不真實了。
中國小說還講究神似。
只寫得形貌真實還不行,還要神似。
蘇東坡就講:“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是說繪畫只講究外形相似,這個見解同小孩子的見解一樣,太淺薄了,太幼稚了,因此一定還要神似。
魯迅先生也講,畫頭發,畫得怎么細,也不可貴。
要緊的是畫神,畫眼睛,把眼睛的神態畫出來。
我國古代的小說,都講究形似和神似,更講究神似。
《水滸傳》中的幾個主要人物,宋江、李逵、魯智深、武松、林沖等,都寫得神似。
《紅樓夢》更講究神似,而且寫人與人的關系,也寫得神似。
比如說,黃鶯兒,你仔細看看,她必然是薛寶釵的丫環;紫鵑,一看就是林黛玉的丫環;還有,侍書是探春的丫環,入畫是惜春的丫環,一看就有這種特點。
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寫得入神了。
托爾斯泰的小說《戰爭與和平》,寫了五家貴族。
每家的人一個個性格不同。
可總起來每家各有一個共同的家風,一看就是這家的。
我們現在的小說,能寫到這樣子的,還不多。
我在學校念書的時候,美術學院有個同學,他會畫畫,他是主張“寫意”,主張畫神似的。
他替我畫像,畫了一個頭,畫了幾筆頭發,再畫了眉毛、眼睛。
底下就不畫了。
連個輪廓都沒有,鼻子也沒有,嘴巴也沒有。
可是掛在宿舍走廊里,大家一看就說這是我。
都說,怎么幾筆就畫得這么像?我說你為什么不把鼻子畫出來,不把嘴巴畫出來?你把我搞得太不像樣子了。
他說,你的鼻子我沒看出特點,嘴巴也沒特點,畫它干什么?你的特點在上部。
因此,就抓住了這個,畫出神似。
《紅樓夢》里有很多地方也是這樣寫的。
黛玉葬花,一邊哭著,一邊念著葬花詞。
賈寶玉隔著好幾十米,在那個山石后面就聽清了,把它一句句,一字字記錄下來。
實際生活里這不可能,這就不形似。
林黛玉的聲音本來就小,又是哭哭啼啼的,念出來的葬花詞你離那么遠就聽清楚了?可作者不管這一套,如同剛才說的美術學院的同學給我畫像一樣,他不講形似,要緊的是抓住神似。
黛玉葬花,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中一個最精要的東西。
為什么葬花呀?她在憐花。
為什么可憐花?她在可憐她自己,就像一朵花一樣,在那樣惡濁的社會環境里,她這么一個女子,這么一朵美麗的花,就要被摧殘踐踏成污泥了。
她想把花埋起來,“質本潔來還潔去”。
這就是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的一個要點,一個“意”,一個神。
在這種情況下丟開了形似,而只抓神似。
黛玉葬花,構成一個盛傳久遠的畫面,就因為它畫了“神”。
當然,我是主張要形似的,形似還是基本的。
你寫現實題材的小說,不形似不行。
不過古代有這個傳統,我們不能反對。
可我們要理解,理解以后評論起來就不同。
這在詩歌也是如此。
杜甫的名句:“霜皮溜雨四十圍,黛色參天二千尺”,有評論者說寫這棵柏樹太粗;有的又說太高,不符合真實。
有高明的論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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